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為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完善分散式風電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法律依據:《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規范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
法律分析:
為加快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完善分散式風電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機制
法律依據:
《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推進分散式風電發展,規范分散式風電項目建設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及《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分散式風電項目是指所產生電力可自用,也可上網且在配電系統平衡調節的風電項目。項目建設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一)接入電壓等級應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內消納,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級電壓等級電網反送電。
(二)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應充分利用電網現有變電站和配電系統設施,優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電網。
(三)110千伏(東北地區66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只能有1個并網點,且總容量不應超過50兆瓦。
(四)在一個并網點接入的風電容量上限以不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為前提,統籌考慮各電壓等級的接入總容量。
國家關于分布式發電的政策和管理規定均適用于分散式風電項目;110千伏(東北地區66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和管理按照集中式風電場執行。
第三條 鼓勵各類企業及個人作為項目單位,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投資、建設和經營分散式風電項目。鼓勵開展商業模式創新,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充分激發市場活力。
第四條 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在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的組織和指導下,負責本地區分散式風電項目的開發規劃、建設管理以及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法律分析:
風電項目各階段所需手續文件匯總
2018-11-29 17:11:03 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下半年,受光伏“531新政”的影響,越來越多的開發公司加入風電開發的大軍,近日,很多朋友問投融君,風電開發項目都需要哪些手續類文件,今天投融君就來給大家整理歸納一下。
(來源: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一、前期申報文件
1、風電項目開發協議
2、風資源評估報告
3、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4、土地初審(國土局)
5、林地屬性證明(林業局)
6、前期接入的函(供電局)
7、環境影響報告(環保局)
8、初步選址意見(住房城鄉建設廳)
9、文物選址意見(文物局)
10、軍事批復(武裝部)
11、壓覆礦意見(國土局)
12、納入年度建設指標及/或補貼指標證明文件。
二、項目核準文件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技術審查意見2、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3、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意見
4、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函
5、風電場接入電網運行的意見,或項目接入電網的協調意見
6、金融機構同意給予項目融資貸款的文件
7、風資源評估報告
8、立項申請報告
9、壓覆礦產資料評估報告及壓覆礦意見
10、節能評估審查意見
11、建設廳規劃選址意見
1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證明(如有)
13、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批復文件
14、水土保持批復
15、核準批復文件。
三、開工文件
1、接入系統核準文件及電價保證函
2、土地征用/占用、植被恢復補償文件(如有)
3、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如有)
4、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如有)
5、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有)
6、集體土地租賃,需提供集體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及村集體2/3 以上多數村民/村民代表決議文件
7、林地/草地占用批準文件(如有),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有)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1、初步設計評審文件。
四、發電業務文件
1、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及審查意見
2、電站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
3、并網投產證明文件
4、上網電價批復
5、并網安全評估報告
6、購售電合同
7、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法律依據:
《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風電項目開發企業開展前期工作之前應向省級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提出開展風電場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的申請。按照項目核準權限劃分,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申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受理后,上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批復。企業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后,方可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 《風電場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在風電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是政府核準風電項目建設的依據。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由獲得項目開發權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風電建設和管理的規定和要求負責完成。
法律分析:
風電項目各階段所需手續文件匯總
2018-11-29 17:11:03 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下半年,受光伏“531新政”的影響,越來越多的開發公司加入風電開發的大軍,近日,很多朋友問投融君,風電開發項目都需要哪些手續類文件,今天投融君就來給大家整理歸納一下。
(來源: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一、前期申報文件
1、風電項目開發協議
2、風資源評估報告
3、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4、土地初審(國土局)
5、林地屬性證明(林業局)
6、前期接入的函(供電局)
7、環境影響報告(環保局)
8、初步選址意見(住房城鄉建設廳)
9、文物選址意見(文物局)
10、軍事批復(武裝部)
11、壓覆礦意見(國土局)
12、納入年度建設指標及/或補貼指標證明文件。
二、項目核準文件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技術審查意見2、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3、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意見
4、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函
5、風電場接入電網運行的意見,或項目接入電網的協調意見
6、金融機構同意給予項目融資貸款的文件
7、風資源評估報告
8、立項申請報告
9、壓覆礦產資料評估報告及壓覆礦意見
10、節能評估審查意見
11、建設廳規劃選址意見
1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證明(如有)
13、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批復文件
14、水土保持批復
15、核準批復文件。
三、開工文件
1、接入系統核準文件及電價保證函
2、土地征用/占用、植被恢復補償文件(如有)
3、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如有)
4、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如有)
5、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有)
6、集體土地租賃,需提供集體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及村集體2/3 以上多數村民/村民代表決議文件
7、林地/草地占用批準文件(如有),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有)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1、初步設計評審文件。
四、發電業務文件
1、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及審查意見
2、電站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
3、并網投產證明文件
4、上網電價批復
5、并網安全評估報告
6、購售電合同
7、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法律依據:
《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風電項目開發企業開展前期工作之前應向省級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提出開展風電場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的申請。按照項目核準權限劃分,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申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受理后,上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批復。企業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后,方可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 《風電場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在風電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是政府核準風電項目建設的依據。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由獲得項目開發權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風電建設和管理的規定和要求負責完成。
h3>四、風力發電項目需要什么手續?法律分析:
風電項目各階段所需手續文件匯總
2018-11-29 17:11:03 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下半年,受光伏“531新政”的影響,越來越多的開發公司加入風電開發的大軍,近日,很多朋友問投融君,風電開發項目都需要哪些手續類文件,今天投融君就來給大家整理歸納一下。
(來源:新能源投融資圈 作者:投融君)
一、前期申報文件
1、風電項目開發協議
2、風資源評估報告
3、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4、土地初審(國土局)
5、林地屬性證明(林業局)
6、前期接入的函(供電局)
7、環境影響報告(環保局)
8、初步選址意見(住房城鄉建設廳)
9、文物選址意見(文物局)
10、軍事批復(武裝部)
11、壓覆礦意見(國土局)
12、納入年度建設指標及/或補貼指標證明文件。
二、項目核準文件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技術審查意見2、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3、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意見
4、安全預評價報告備案函
5、風電場接入電網運行的意見,或項目接入電網的協調意見
6、金融機構同意給予項目融資貸款的文件
7、風資源評估報告
8、立項申請報告
9、壓覆礦產資料評估報告及壓覆礦意見
10、節能評估審查意見
11、建設廳規劃選址意見
1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證明(如有)
13、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批復文件
14、水土保持批復
15、核準批復文件。
三、開工文件
1、接入系統核準文件及電價保證函
2、土地征用/占用、植被恢復補償文件(如有)
3、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如有)
4、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如有)
5、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如有)
6、集體土地租賃,需提供集體土地權屬證明文件及村集體2/3 以上多數村民/村民代表決議文件
7、林地/草地占用批準文件(如有),林木采伐許可證(如有)
8、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9、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0、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11、初步設計評審文件。
四、發電業務文件
1、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及審查意見
2、電站并網協議/并網調度協議
3、并網投產證明文件
4、上網電價批復
5、并網安全評估報告
6、購售電合同
7、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
法律依據:
《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風電項目開發企業開展前期工作之前應向省級以上政府能源主管部門提出開展風電場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的申請。按照項目核準權限劃分,5萬千瓦及以上項目開發前期工作申請由省級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受理后,上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批復。企業取得主管部門出具的開展前期工作的批復后,方可開展項目可行性研究。 《風電場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在風電場工程預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礎上進行,是政府核準風電項目建設的依據。風電場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由獲得項目開發權的企業按照國家有關風電建設和管理的規定和要求負責完成。
●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流程
●分散式風電政策
●分散式風電項目是什么意思
●分散式風電項目前期手續
●分散式風電用地要求
●分散式風電技術要求
●分散式風力發電項目
●分散式風電政策
●分散式風電核準
●分散式風電規模
●土地開發建設補償費用,土地開發補償費怎么算: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國家土地開發建設基金回收管理試行辦法,國有土地回收管理辦法: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
來源:頭條-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暫行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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