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規定●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解讀●浙江省拆遷安置辦法。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經濟適用住房,常簡稱為經適房,等同于國宅;指由中國政府出資扶持的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兩方面特點的社會保障住房。所謂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所謂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低收入人群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種出租為主的國宅政策稱為廉租房。
一、征用土地補償標準 (一)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內土地征用補償實行區片綜合價。區片綜合價由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除房屋外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及工作經費等組成。其補償標準為: 1.水田、旱地、菜地、園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建設用地補償標準40000元/畝,其中土地補償費14400元/畝,安置補助費19800元/畝(按人均耕地高于或等于1畝計算,人均耕地低于1畝的按實計算)。 2.其它土地征地補償費20000元/畝。 (二)湖州市中心城市、吳興區和南潯區建制鎮規劃區外以及水利、交通、能源等省以上重點建設項目征用土地補償按產值倍數法計算,但年產值不得低于省國土資源廳《關于貫徹省政府加強和改進土地征用工作通知的若干意見》(浙土資發[2003]21號)文件規定的1500元/畝標準。 二、安置人數的計算 被征地安置人員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被征地安置人員的戶口由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征地安置的基準日以省及省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土地的時間為準。 三、征用土地補償費的使用 在市區城鎮規劃區內征用土地時年滿18周歲的被征地安置人員實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每人從征用土地補償費中提取23000元(17800元的安置補助費和5200元的土地補償費)作為基本生活保障費。同時,在市區范圍內征用土地的,統一從土地補償費中每畝提取基本生活保障統籌費2000元。基本生活保障費、統籌費由市國土資源局在征用土地時統一收繳并劃入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專項資金帳戶,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18周歲以下不符合參加基本生活保障條件的被征地安置人員,一次性發給生活補助費13000元。其余的征用土地補償費用由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管理、使用。 四、實行留地安置 為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農民,對城鎮周邊征地較多的村,在符合城鎮規劃,依法用地的前提下,按該村實際擁有可發展建設用地總量的5-7%,集中成片,一次性核定給村集體,作為安置用地。安置用地在實際使用時應按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五、嚴格規范征用土地秩序 為確保土地征用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規范土地征用秩序,土地征用工作必須依法由市國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市統一征地機構具體實施。任何單位、組織、團體或個人不得直接征用集體土地。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和內容依法征地,依法補償,被征地單位不得提出額外補償要求。征地補償按規定到位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拖延交地。 六、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原湖政發[1999]72號文件停止執行。本通知由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湖州市人民政府求采納為滿意回答。
我來回答:
按照咱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戶口相關規定,首先是原著居民,再者戶口未遷移出去的,享有與本地居民同樣的待遇,任何個人不得干預。
是的,現在國家為改善咱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環境,發展開發拆遷安置房,對于這個安置房,首先收益的是本地老百姓,所以這個你不要擔心,你可以直接認購!
】還有就是按每個人30平方來計算,超出的平方是需要額外出錢購買,
(價格差也就是每平方米原來基礎上增加個10%)不會有太大的負擔。
】這個僅供參考!
展開全部申請廉租房、優先出租給沒有能力購房的動遷困難家庭、貼息標準擴大、可提前還貸等,這些就的托底的范圍。脫政策是針對在拆遷過程中低收入和經濟困難的家庭的一種扶助政策。
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都需要什么條件1、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須采用家庭全名制,包括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體條件為:具有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區戶籍滿5年以上的城鎮居民;2、具有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申購人在市區工作滿一年的省部屬、市直、區直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職工;取得市區暫住證且工作滿8年的(以社會養老保險繳交時間為準),且具備中級以上職稱的企業外來管理和技術人員。3、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被拆遷戶除外)。家庭收入低于當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優惠購房(包括集資建房、安置房、經濟適用房、解困房)。 4、廉租房政策性租賃房對象為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請條件、但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具體條件為:具有市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是取得市區戶籍滿5年以上的城鎮居民;5、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低于16平方米(已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被拆遷戶除外)。家庭收入低于當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4倍以下。未享受政策性優惠購房(包括集資建房、安置房、經濟適用房、解困房)。申請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都需要哪些證件1、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申請家庭成員所在單位要為各家庭成員出具住房及收入情況證明,并在《核定表》的相應欄目中簽署意見、蓋章。2、家庭成員無工作單位的,由戶口所在街道(鄉鎮)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及信函索證等方法,對其住房、收入進行核定,并簽署意見、蓋章。3、同時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準備好身份證、戶口簿;已婚家庭成員的婚姻證明,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居住地住房情況證明;按要求填寫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核定表》(須提供原件);4、低保和優撫家庭提供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或優撫證明;原住房拆遷的家庭須提供拆遷補償協議;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扶貧移民搬遷政策一、扶貧移民搬遷對象①尚未解決溫飽的貧困戶;②居住在沒有任何抗御自然災害能力十年九災,不具備生存、生產條件的村民小組和遠離中心村組,正常年份人均占有糧食不足200公斤;③資源貧乏,沒有開發空間,難以形成主導產業,無穩定的收入來源,年人均純收入不足1067元;④飲用水嚴重污染,有害礦物質嚴重超標,地方病嚴重,短期內難以改善;⑤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遠離集鎮和交通干線,信息閉塞,修路、拉電、飲水一次性投資太大,今后若干年內不可能規劃投入基礎設施建設的貧困村、組、戶;⑥被遷貧困戶戶主應智力健全,身體健康,有艱苦創業精神,具備勞動技能,年齡在16—50歲。二、搬遷原則一是統一規劃,分步實施;二是有土安置,積極穩妥,農戶自愿,政府引導;三是堅持自力更生為主,國家扶持為輔;四是堅持鄉、村自我安置與異地安置相結合,以鄉、村自我安置為主;五是堅持分散安置與整體安置相結合,以分散安置為主;六是堅持投親靠友安置與組織安置相結合,以投親靠友為主;七是堅持吊莊移民與一步到位相結合的原則。三、補助標準及辦法“1+5”模式,即每人補助1000元,每戶再補助5000元。移民扶貧補助資金由縣扶貧辦直接兌付到移民手中,防止在兌付過程中流失,嚴禁通過鄉(鎮)、村組兌付,或以實物等其它形式抵扣,決不能移民扶貧補助資金,截留用于移民新村基礎設施建設,確保資金全額兌付到戶。四、建房標準及質量要求移民戶建房面積人均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戶最高不得超過120平方米,總造價超過5萬元的按非貧困戶對待,否則不享受扶貧移民的“1+5”補助。做到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和村鎮長遠規劃;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按照統一規劃,統一標準要求,圍繞“搬得起,住得下,能發展”的總體目標。
各地的解決低收入者住房的名稱各不同,一般叫解困房、經濟適用房等,標準也視各地經濟發展住房水平而不同。申報一般是街道報名,評選合格后公榜公示后報房管部門。
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 (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 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 申請流程如下: 經濟適用住房資格申請采取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市(區)、縣人民政府逐級審核并公示的方式認定。審核單位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狀況等情況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經審核公示通過的家庭,由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發放準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核準通知,注明可以購買的面積標準。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難程度和申請順序等因素進行輪候。 依據《廉租房保障辦法》規定: 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流程: (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就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并張榜公布; (三)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就家庭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四)民政部門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五)經審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狀況符合規定條件的,由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予以公示,作為廉租住房保障對象予以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社會公開登記結果。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征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經濟適用房相對于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征: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 以上內容引用自《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2007]258號 《廉租住房保障辦法》住建部[2007]162號
拆遷安置用房,是指政府在實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改造過程中,拆遷國有土地上居民私有住宅和租住公有住宅,定向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 拆遷安置用房建設享受經濟適用房的優惠政策,拆遷安置用房的價格由市物價部門會同市房管部門確定,拆遷居民購買時,按經濟適用房政策執行。安置房面積新房面積不低于拆遷房對于被拆遷者,最關心的莫過于新房面積和賠償政策了,新規規定,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時,可以購買不低于被拆遷房屋面積的拆遷安置房。具體多少還要根據具體工程定;而那些原住房面積狹小,住新房有的還需要補差價,有的符合低保等條件,享受一定優惠。安置房交房時間拆遷居民能更快住新房目前,很多開發商都是拿到拆遷土地后,才考慮群眾拆遷安置房的建設,讓群眾在外面租房等待時間過長,新規則保證群眾早日住上安置房。按照規定,拆遷安置房建設用地以行政劃撥的方式供應,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優先安排,并按計劃實現土地供應。 開發商想拿到被拆遷房屋土地時,同時要把拆遷群眾的安置用房套數、空間布局、套型結構等意見,在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明確。這就意味著每年年初政府審批拆遷計劃的同時,群眾安置房的計劃也同時獲批,使拆遷和群眾安置房建設同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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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浙江省拆遷安置中低收入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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