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整理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的相關法律知識,猜您可能還想了解關于●成都拆遷安置房能買嗎●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最新消息●成都安置房被拆一般怎么賠償。
一、買完安置房就后悔了
對比商品房來看,安置房的地段和質量都是不怎么好的,因為安置房價格上雖然是很便宜,但是很多安置房是沒有房產證的,所以在交易的時候,很難讓人放心。在選購安置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房產證過戶的安全性,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安置房可能無房產證
由于一些地方開發商和政府因為拆遷的人很多,所以很多都開發商沒有來得及辦大房產證,沒有大房產證的話,業主自然也辦不了自己房屋的房產證。所以很多的安置房都是沒有產權的房屋,是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的。
2、五年內無法出租、轉讓
沒有房產證的置房的在五年之內是不可以進行交易的,也就是業主是沒有轉讓出租的權利的。但是如果有房產證,就證明這個房子就是屬于個人財產,是可以在五年之內進行交易的。
二、安置房可以貸款嗎
安置房是政府對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或者其他原因進行拆遷,然后用來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是可以進行貸款的,但是如果不是拆遷安置戶而購買拆遷安置房,是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的。
拆遷安置戶在取得產權證契稅證后的6個月時間內,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如果安置房的地已歸為國有土地的話,房子可以辦理產權證的,但是如果安置房時集資土地,則無法辦理產權證。
安置房貸款流程:
1、提出貸款申請,準備相關材料;
2、貸款機構審核材料,做出審批;
3、審批通過,雙方簽訂貸款協議;
4、借款人辦理抵押登記;
5、貸款機構發放貸款。
三、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有證的拆遷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交易上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但是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買賣要分清情況,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一需要了解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是具備產權證的,只是因為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的情況下,如果有拆遷協議書,之后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二但是需要注意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后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是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的,但是不同開發商對此的規定不同。
那么安置房什么時候才可以進行買賣呢?
拆遷安置房一般需要五年的時間,才能進行上市交易。而且具體房屋是否可以上市交易,需要根據土地性質進行判斷,集體土地是歸集體所有的,一般鄉鎮大多都是是這樣的土地性質。
如果是國有土地,就可以辦理到房產證,可以上市進行交易,而有些則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例如說集體土地,除非進行土地性質變更。
已公證過的安置房可以反悔嗎
已公證過的安置房一般不可以反悔。依法成立的房屋買賣協議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雙方需要根據協議履行自己的權利與義務,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存在欺詐、脅迫、顯示公平等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否則不可一方臨時反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拆遷安置房時效有期限要求嗎,法律怎樣規定
拆遷安置房時效有期限要求,期限要求是6個月。被拆遷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內提出,被拆遷人不服復議決定的應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行政訴訟法》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有風險,
1、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2、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關于“成都安置房出售有無風險”的問題,下文為您解答。
一、含義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安置房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二、安置房可以買賣嗎
有證的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為了增加收入,在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三、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第一、政策因素。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第二、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最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第三、人的因素。“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最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共有人會以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由以上可以看出,成都安置房出售是存在某些風險因素的。但是如果處理得當,房產商可以根據多方研究將安置房進行二次出售。在購買安置房時,要與房產商簽訂相關合同,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房產過戶時要考慮多方面因素,不管是什么類型的房產,都要進行公證,獲得房產證。
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安置房依托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并且價格一般是相對比較低的。
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如果拆遷安置房取得產權,滿足以下兩點,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么區別:第一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第二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所以,安置房也是可以上市交易的。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但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購買有一定風險,有些事情還需注意。拆遷房主要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市政工程拆遷而配置的房屋,這類房子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是在獲得產權證后5年內不能上市交易。另外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拆遷的房子,這類房屋與普通商品房無異,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拆遷房因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拆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約束。購買拆遷安置房需注意以下幾點:1、明確房屋的土地類型及性質要注意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非集體組織成員,用于非自住目的,建議慎重,因為此類土地上的房屋,集體組織成員的權益才會受到保護。如果是非集體組織成員,再拆遷的話可能不會得到任何賠償。2、明確房屋對安置的拆遷對象有無限制或政策補貼特別是現在的“城中村”改造,由村集體組織建造的,對安置對象有明確限制。3、房屋的權利人確定房屋是獨有還是共同所有,如果是家庭成員共有,購房協議的出賣方,一定要是全體共有人的真實意思,且均應在協議上簽字或有授權委托書。4、相關費用的繳納這類房屋大多涉及土地取得類型由劃撥變更為出讓,過戶涉及土地出讓金的補繳。
一、城市房屋拆遷沒有房產證怎么辦
拆遷安置房一般分為市場安置商品房,即通過轉讓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開發建設樓房進行安置,此種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還有即劃撥土地進行建設房屋用于安置,此種房屋需要到當地咨詢是否在該安置房轉讓時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如果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那么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交易。如果有購房者想購買拆遷安置房,最好等到賣主取得不動產證之后再進行交易。
以上兩種安置房在未取得房產證之前,都暫時不屬于被安置戶的產權,屬于期權的范疇,房產產權的確認以產權登記為準,因此您與被安置戶的關于拆遷房的交易不予認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產證辦結時市場價變化大而賣方反悔的風險,導致權益不能得到保護。
即使對方能夠如約辦理過戶,也存在因房產未過5年而增加稅費的風險,所以不鼓勵購買。如果真因為價格合適執意購買,需要對購買協議明確對方辦理過戶及相關費用承擔的責任,并明確對方違約的賠償責任。并以第一時間入住及辦理完成過戶的產權證作為交付全款的條件。
●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現在
●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最新消息
●成都安置房被拆一般怎么賠償
●成都拆遷安置房能買嗎
●成都拆遷安置房算套數嗎?
●成都拆遷安置小區
●成都有拆遷安置房購買商品房算二套房嗎
●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最新消息
●成都安置房占名額嗎
●成都安置房拿到產權的多不多
●成都市龍泉驛區拆遷補償辦法,成都市龍泉驛區拆遷政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成都拆遷2024賠償標準(成都拆遷2024賠償標準是多少)
●成都拆遷2023規劃錦江區(成都拆遷2023規劃錦江區公告)
來源:頭條-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成都 拆遷安置房 后悔了嗎現在
投稿:秦同南
內容審核:黃旭暉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