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權屬糾紛依據什么解決,原則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調整,實際操作中,很多是依照當地的土地政策來解決,但是原則不能違背現行法律法規。土地政策通常是指政府、政黨或單位為保護土地產權利益,實現土地的優化配置而制定的各項法規及規章制度
原則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調整,實際操作中,很多是依照當地的土地政策來解決,但是原則不能違背現行法律法規。土地政策通常是指政府、政黨或單位為保護土地產權利益,實現土地的優化配置而制定的各項法規及規章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第一條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十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涂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法院不解決農村土地糾紛還要找什么部門解決
1、土地發生糾紛,先找村委會調解。調節不好,再找鄉鎮所調解,最后找法院合法解決。2、《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條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第五十二條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如何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
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一、涵義不同1、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因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歸屬引發的爭議。2、土地侵權糾紛,是指有關土地權利受到侵犯而引起的糾紛。包括:侵犯土地所有權引發的糾紛;侵犯土地使用權引發的糾紛;侵犯土地他項權利引發的糾紛。3、土地權屬爭議是因土地權屬不明導致的糾紛;土地侵權糾紛是在土地權屬已經確定的情況下,發生了侵犯土地權利的行為而引起的糾紛。二、解決的方式不同1、解決土地侵權糾紛,當事人可以采取行政調處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侵權糾紛不受行政處理后30日的訴訟時效的限制;侵權糾紛中,被侵權人對行政調處不服,應以侵權人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2、解決土地權屬爭議,當事人應先經過行政處理,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土地權屬爭議受行政處理后30日訴訟時效的限制;對土地權屬爭議的政府處理決定不服,應以處理爭議的政府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
處理土地權屬糾紛的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當事人直接向爭議土地所在地的縣局或鎮國土所提出書面申請的,提交所需材料。2、審查國土局、國土所審查,認為不應當受理的,7日內擬定不予受理建議書,報縣國土局,縣、鎮人民政府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3、受理在決定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在接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的,不影響案件的處理。4、確定案件承辦人當事人認為承辦人與爭議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有權申請回避。是否回避,由國土局局長決定。5、調查取證雙方當事人對各自提出的事實和理由負有舉證責任。6、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應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由承辦人署名并加蓋縣國土局印章后生效。縣國土局在調解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將調解書送達當事人。7、提出處理意見,草擬處理決定書,報批。調解未達成協議的,鎮國土所或縣國土局提出處理意見,起草處理決定書,將案卷上報鎮人民政府或縣人民政府,由鎮人民政府或縣人民政府作出處理決定。8、送達處理決定書。
農村建房糾紛什么部門解決
1、鄉土地所、縣土地管理局土地管理局。我國的農村宅基由村上批,鄉里備案,如果宅基地發生糾紛由鄉級、縣級經管站負責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層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土地糾紛怎么解決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該內容由 陳宏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一、農民土地糾紛找誰
1、農民土地糾紛需要找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當事人因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以及其他有關土地的權利歸屬問題發生的爭議,具體而言,就是個人同時對未經確權的同一塊土地各據理由主張權屬。如果對政府處理結果不同意,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農民土地糾紛的特征有哪些
農民土地糾紛的特征如下:
1、主體的多樣性,土地所有權的爭議一般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使用權的爭議則是發生在國家和集體之間、集體和集體之間。也有發生在國家或集體和個人以及個人和個人之間;
2、客體的特定性,一般表現為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歸誰所有、由誰來行使問題;
3、爭議大都表現為情況復雜、年代久遠、查證難度大以及政策性強等特性。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
(1)協商解決。協商是指當事人在發生土地承包糾紛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的約定,直接進行磋商,自行解決爭議。這是解決承包糾紛最基本、最有效的方法。
(2)調解解決。調解,是指當事人雙方發生糾紛后,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講理勸說,分清是非,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依據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這也是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的重要方式。
(3)仲裁解決。仲裁是我國在特定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體制的前提下,為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準司法方式,不同于仲裁法規定的一般經濟糾紛仲裁。
(4)訴訟解決。訴訟是解決土地承包糾紛的終極途徑,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結果是具有強制力的。
一、農村土地糾紛的解決方式
1.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2.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3.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解決方式
1.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
2.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3.當事人對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農村土地權屬糾紛依據什么解決的
●農村土地權屬糾紛依據什么解決問題
●農村土地歸屬權糾紛
●關于農村土地權屬的糾紛怎么處理
●農村土地所有權糾紛處理辦法
●農村土地糾紛歸誰管
●農村土地所有權糾紛問題找誰解決
●農村土地權屬糾紛依據什么解決問題
●農村土地糾紛處理依據
●農村土地權屬糾紛處理
●如何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如何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歸屬不明,該如何解決?,無法明確歸屬的土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糾紛政府不受理是否可直接提行政訴訟,土地糾紛政府不受理是否直接提行政訴訟?: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歸屬權糾紛怎么起訴?,土地權屬糾紛是什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該怎樣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如何區分土地權屬爭議和土地侵權糾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爭議能否提起民事訴訟,土地權屬爭議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爭議能否提起民事訴訟,土地權屬爭議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是指什么,什么是土地權屬?: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在征地拆遷中遇到權屬不明的應該怎么補償?是否應該否補償?政府會不會因此而放棄征收?,想要合理補償卻沒爭取下來?征地拆遷中,這六大權利你用過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權屬爭議糾紛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被征用后土地所有權歸誰,土地征用權屬于誰所有: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厘清權屬界限 規范拆違行為: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對產權不明房屋的征收程序?訴權屬不明的老房拆除重建排除妨害難獲支持: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解決方案?土地征收補償中如何解決土地權屬爭議: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書是屬于行政裁決嗎,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行政裁決申請: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使用權屬于行政許可嗎?頒發土地使用權是行政許可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糾紛鄉政府解決不了怎么辦?土地權屬糾紛政府不受理是否可直接提行政訴訟: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土地使用權屬于誰,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歸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收之后土地沒用完歸誰?已征收的土地權屬歸誰: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承包林地林權屬于誰?承包林地有林權證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張曙光教授
來源:臨律-農村土地權屬糾紛依據什么解決,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