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辦到法院申請強拆從審查到開庭需要多長肘間,具體時間看當地法院安排。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
具體時間看當地法院安排。在政府作出責成決定后,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提前15日通知被拆遷人,并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盡量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被拆遷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內仍未自動搬遷的,執行人員才能正式實施強制搬遷。
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需要多久
案件從檢察院到法院一般需要一個月時間。《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一審到二審需要多長時間開庭
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二審開庭的具體時間,但規定了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具體規定如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二個月以內審結。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的審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決定。
立案到開庭要多長時間
我國法律對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受理后,并沒有規定具體開庭時間,但一般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中從立案到審判需要多長時間
1、對于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3、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4、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5、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后三十日內審結。6、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但審理選民資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后,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檢察院起訴到法院開庭一般要等多久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由此,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在兩個月內審理完畢并宣判,至長時間以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時間為準。至于多久時間開庭,則由承辦法院根據案件實踐情況具體安排,只要沒有超過審限,均是合法的。
該內容由 閆璨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拆遷刑事訴訟一般10日之后開庭。對于公訴一審簡易程序案件,應該在受理后二十日內審結,如果可能判處判處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一個半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一款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一款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法院強拆要走以下程序:
1、拆遷部門提出強制拆遷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區、縣人民政府對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區、縣人民政府決定進行行政強制拆遷的,應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市國土房管局備案。
3、《決定書》要載明下列事項:
(1)被強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被強制拆遷房屋的地址;(2)強制拆遷的事實和理由;
(3)強制拆遷的法律依據;
(4)強制拆遷的期限;
(5)要求當事人自行清理存放于拆遷標的物內的財物;
(6)當事人依法享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權利及履行方式和期限;
(7)強制拆遷的執行機關和協助機關;
(8)制作《決定書》的機關名稱和時間。
4、實施強制拆遷3日前須在強制拆遷現場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5、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強制拆遷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6、強制拆遷開始,執行人員要向被強拆人宣讀《決定書》,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7、強制拆遷的執行機關要將強制拆遷過程記入筆錄,搬遷財物要制作清單,清單一式兩份,由執行人、被強拆人以及其他在場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拒不簽名或者蓋章的,要注明情況。
8、強制拆遷房屋中搬出的財物,由執行強制拆遷的部門運送到指定場所,交給被強拆人。被強拆人拒絕接收的,應當辦理提存公證。
9、強制執行騰出的房屋,由裁決機關接收。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條規定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受理房屋拆遷裁決申請后,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向被申請人送達房屋拆遷裁決申請書副本及答辯通知書,并告知被申請人的權利;
(二)審核相關資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組織當事人調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必須充分聽取當事人的意見,對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當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應當采納。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做出損害申辯人合法權益的裁決。
拆遷當事人拒絕調解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依法作出裁決。
(四)核實補償安置標準。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且未經房屋所在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委托專家評估委員會進行鑒定,并以鑒定后的估價結果作為裁決依據。鑒定時間不計入裁決時限。
(五)經調解,達成一致意見的,出具裁決終結書;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作出書面裁決。部分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裁決時應當予以確認。書面裁決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拆遷法院強制執行程序
●拆遷案開庭后多久宣判
●拆遷官司多長時間開庭
●政府申請強拆,法院多久做出裁決
●申請法院強拆有沒有時效
●強拆案件審理
●拆遷強拆多久沒提起訴訟
●拆遷案開庭后多久宣判
●拆遷官司立案后多久開庭
●拆遷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申請司法鑒定多長時間有鑒定結果?法院申請執行宅基地可以過戶嗎: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郭建煒律師
來源:臨律-拆遷辦到法院申請強拆從審查到開庭需要多長肘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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