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玉蟬鎮陂頭村三組的村民,在玉蟬鎮陂頭村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
委托人:王先生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西安市鄠邑區玉蟬街道辦事處
案情回顧
王先生是陜西省西安市鄠邑區玉蟬鎮陂頭村三組的村民,在玉蟬鎮陂頭村有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西安市鄠邑區玉蟬街道辦事處2018年11月10日發布了《公告》,沒有合法手續征收了陂頭村宅基地、拆遷村民房屋。在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王先生的房屋遭到了斷水斷電,并被不明身份人員撬開門窗。王先生深感氣憤,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了嚴重的侵犯,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性的爭取合法權益程序。在一審訴訟結果中,法院認為西安市鄠邑區玉蟬街道辦事處發布的《公告》是將擬定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告知全體村民的過程性行政行為,沒有給王先生設定任何行政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此,一審法院駁回了王先生的起訴。
圣運律師認為,在本案中,王先生曾通過信息公開得知其房屋所在區域并沒有進行征收,有關市、縣人民政府也沒有發布征收土地公告。那么,從西安市鄠邑區玉蟬街道辦事處于2018年11月10日發布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并于2018年12月25日拆除王先生的房屋可以看出,此公告實際具有征收決定和安置補償方案的性質,所以此應當不屬于行政過程形態的行政行為,應當是具有可訴性的。因此,王先生對《公告》不服提起訴訟,也應當是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收案范圍的,不應當被駁回。
訴訟結果
二審法院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認可了《公告》的可訴性,判決撤銷了一審法院的行政裁定。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