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蔣先生等人【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湖南省某國土資源局案情回顧 蔣先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湖南省某國土資源局
案情回顧
蔣先生等人是湖南省張家界市某村村民,20年前,在當地建有合法房屋,并一直在此居住,每年如期向機場社區居委會繳納土地管理費。2018年4月,區政府與XX街道辦事處告知當地村民,因“XX公路機場社區段提質改造”,村民的房屋在征收范圍內,但未就征收安置補償標準予以說明。因補償不合理,蔣先生等人一直未與拆遷方簽訂補償協議。
2018年,蔣先生等人收到了當地國土資源局下發的《限期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通知書》中將其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要求限期拆除整改。為了維護合法權益,獲得合理補償,蔣先生等人和家人協商之后決定委托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的王有銀律師團隊為他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爭取合法補償。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律師了解到,《限期整改通知書》已經下發,蔣先生等人的房屋正面臨著拆除的威脅。于是,王有銀律師和辦案律師在當天連夜制定出爭取合法權益策略,并在委托24小時內將律師函寄送給當地政府,為村民們爭取初步協商機會。
關于撤銷此次《限期整改通知書》的復議申請也與律師函同時發出,王有銀律師認為房屋是拆遷戶的重要爭取合法權益籌碼,首先應該通過復議程序來撤銷《限期整改通知書》,爭取時間再進行下一步的爭取合法權益行動。
王有銀律師表示,為了加快拆遷進程,不少《限期整改通知書》作出存在程序上的違法,本案中,在無任何現場勘查、接受調查詢問通知等前置程序的情況下便作出《限期整改通知書》屬于程序違法。
復議結果
張家界市國土資源局在查明案件事實后,依據翔實的證據,依法作出公正的復議結果:最終支持了蔣先生的復議請求,并撤銷本案中的《限期整改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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