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陸女士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北京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20余年前,陸女士在北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北京市某鎮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20余年前,陸女士在北京市與村內簽訂了土地租賃合同,后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房屋用于經營。隨后收到鎮政府作出的限拆通知,責令陸女士3天之內自行拆除房屋。隨后相關人員直接將房屋拆除,導致屋內物品損壞,造成了巨大財產損失。陸女士實屬無奈,只得選擇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協助當事人迅速啟動了系列程序。圣運律師經過調查,協助陸女士整理了涉案的系列材料,隨后該份限拆決定提起了行政訴訟。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機關對自己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其次,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被告在作出行政行為之后再自行收集的證據不能認定被訴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在本案中,鎮政府作出被訴限拆決定后取得了市規自局相關的回復函,這不能作為認定被訴限拆決定合法的證據。因此,鎮政府作出的限拆決定缺乏事實根據,程序違法。
【訴訟結果】
法院經過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確認北京市某鎮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書違法。圣運律師將策略性地協助陸女士爭取到合理的補償,保障陸女士的合法權益及基本生活。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