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補償款應該何時給付到被征收人手中,一、土地征收的補償款應該何時給付到被征收人手中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各項補償費應自補償方案批準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但村民真正拿到補償款的時間,跟根據補償款的性質會有所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5條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各項補償費應自補償方案批準起3個月內全部支付。但村民真正拿到補償款的時間,跟根據補償款的性質會有所不同。
(一)土地補償款的發放時間。土地補償款屬于全部集體人員,是集體人員發展的資金。按照規定這個資金不能直接給付給個人,是歸集體所有。一般情況下,補償費由村委會管理。具體如何分配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9條規定,村民委員會必須提請村民大會討論決定,方可辦理。這說明村民獲得土地補償款有兩個前提,一是村集體已經收到征收方給的土地補償款。二是依法討論了具體分配補償款的方案。如果這兩個前提都滿足村委會不同意分配,村民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的規定起訴要求其支付。本案中沒經過分配討論會議,因此不能直接起訴要求支付。但可以要求村委會按照法律規定召開村民大會,討論分配的問題。
(二)安置補償費是被征地農民的生活來源的一種?!锻恋毓芾矸▽嵤l例》26條也明確規定,征地的安置補償費必須??顚S?。最高院關于審理這類問題的解釋也明確規定,不同意統一安置的,可以直接拿走屬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補償款。本案中劉先生可直接要求村委會支付屬于自己的那份安置補償費。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什么時候要給錢呢?《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26條,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所有者所有。因此這類補償款直接交給村民。最高人民法院也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規定了。不放心的網友或者被拆遷人可以查查。
土地補償款指因國家征用土地對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對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損失的補償。其實質是對土地收益的補償。土地收益是農業集體經濟組織通過占有、經營土地而獲得的經濟利益。國家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時,必須對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失去土地后所損失的土地收益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是征地費的主要部分。國家建設征收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款。
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出讓經營權,鼓勵農民將承包地向專業大戶、合作社等流轉,發展農業規模經營。
轉包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農戶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租賃,轉包人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接包人向轉包人支付轉包費。出租是農戶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租賃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出租是一種外部的民事合同,出租人對土地經營權的產權不變。我們通過這兩個概念發現,這兩種情況下土地承包經營權主體沒有發生變更,還是轉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征收土地的各項補償應該這樣分配。
(一)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
土地轉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實際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該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況下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應該歸實際投入人或者附著物的所有權人。具體的法律依據規定在《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2條。
不過關于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當事人之間在轉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從其約定。而對于地上附著物,比如房屋的補償,如果地上附著物由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修建,在轉包和出租時接包人和承租人僅依約定取得附著物使用權的,則附著物補償費歸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所有; 如果在轉包和出租時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發生變動,由接包人和承租人取得所有權的,則附著物補償費歸接包人和承租人所有。
(二)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后雖然實際使用土地的人發生了變化,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并沒有發生改變。所以該筆補償費應由轉包人、出租人取得。但是并不能說土地補償與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無關系。合同當事人事先在轉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約定承包地被征收時對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轉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安置補助費是對失去土地的集體成員的專門補償,所以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問題,關鍵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情況下接包人屬于安置的對象范圍,而承租人屬于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所以無權要求安置補助費。
土地互換指的是為了方便耕種或者其他需要,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承包地塊可以互換,同時交換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是指,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終止,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者全部滅失。
(三)互換后的補償歸屬
土地互換表面上是互換各自耕種的土地,其實質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所以進行互換后各自又重新與發包方建立了土地承包關系?;Q后發生土地被征收的,由互換后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享有相應的補償。
(四)轉讓后的補償歸屬
從概念得知,轉讓后原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會相應的喪失。在轉讓范圍內,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關系,受讓方與發包方形成新的承包關系,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主體發生變更,所以受讓方成為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享有轉讓土地被征收時所對應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以上就是北京圣運律師的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于土地征收的補償款應該何時給付到被征收人手中的相關內容。農村集體土地被依法征收后,應由當地的市、縣國土資源局支付土地補償費。如果你還有其他的問題,歡迎來北京圣運律師咨詢更專業的律師。
●土地征收補償款什么時候能到賬戶上
●土地征收補償什么時候能拿到
●2021土地征收補償費什么時候發放
●征收土地補償款的發放
●征地補償什么時候給
●征收土地補償費
●土地征收后補償款怎樣分配
●土地征收補償什么時候能拿到
●土地征用補償款多久全部發放
●土地征收賠償款發放時間規定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意思啊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糾紛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性質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案由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財產權利
●土地補償款是什么時候發放
●土地補償款有哪些款項
●土地補償費是啥
●土地補償款包括
●什么叫土地補償款
●個人拆遷補償款要交稅嗎?拆遷補償決定一定要發到個人手里嗎:今日在線補償標準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羅娟律師
來源:臨律-土地征收的補償款應該何時給付到被征收人手中,土地補償款是什么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