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關于長春市征地補償標準最新文件2025,長春市征地補償標準最新文件查詢的相關內容,土地出讓金補繳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一、補繳情形: 1 土地使用權期滿續期需補繳; 2 劃撥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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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讓金補繳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一、補繳情形:
1. 土地使用權期滿續期需補繳;
2.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需補繳。
二、補繳標準:
依據土地用途、出讓方式等因素確定,包括協議、招標、拍賣出讓方式和具體補繳標準如個人住房、公有住房等轉讓的補繳比例。
三、補繳程序:
1. 國土部門批準補辦手續并核定出讓金;
2. 土地使用者到銀行交款;
3. 完成補辦出讓手續。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房改房,土地歸屬,土地管理法,民法典,不動產登記。
關于房改房土地歸屬的法規總結如下:
1、房改房土地歸屬的基本原則:
依據國家相關土地管理法規進行確定,未經法定程序征收前,仍歸屬于原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
2、房改房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與繼承:
轉讓需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繼承遵循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可作為遺產進行繼承,也可通過遺囑繼承。
3、房改房土地過戶手續的辦理:
需確認房改房是否具有完全產權,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并提交相關的權屬證明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辦結。
1. 建設用地使用權設立與規劃:
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需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要求,不得改變土地用途,需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項目用地的重要證明文件。
2. 農用地轉用與土地征收:
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需辦理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用需國務院批準;
土地征收需開展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公告并聽取意見。
3. 建設用地申請與批準:
建設單位需持相關文件向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經審查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簽訂有償使用合同或核發劃撥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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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公用設施用地及環衛用地用地指標,需明確其非由《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條直接規定。
一、定義與分類:
公用設施用地指用于公共設施建設的土地;
環衛用地指用于環境衛生設施建設的土地。
二、用地指標的確定:
需參考地方性法規、政府文件及城市規劃與行業標準。
三、獲取途徑:
建議咨詢當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或城市規劃部門,并參考行業標準與指南。
綜上,用地指標需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來確定。
本段提取核心關鍵詞:土地出讓金催繳決定書,法律依據,程序規定,法律救濟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土地出讓金催繳決定書的法律依據與程序如下:
1、法律依據:
1.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政府可收回未按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土地使用權;
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一條,征地補償安置決定應依法組織實施,涵蓋土地出讓金催繳。
2、程序規定:
2.1發出催繳通知,明確金額、期限及后果;
2.2若未繳納,作出催繳決定書,載明詳細信息;
2.3如仍不繳納,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律救濟途徑:
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土地使用者有權提起訴訟;
3.2政府部門需提供催繳決定的證據和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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