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招商引資政策2025,文旅項目政府扶持政策,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對文旅產業進行以下補貼:1、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產業項目(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后,按照其自持物業部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對文旅產業進行以下補貼:
1、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產業項目(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后,按照其自持物業部分所形成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鼓勵文化旅游企業“升規入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履行填報義務的文化旅游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建設冰雪主題樂園、冰雪小鎮等特色冰雪度假區,年接待游客50萬人次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4、對新引進(新設立)開發戶外休閑、自然游憩、田園觀光、農耕體驗、康養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依托北藥、礦泉、中醫藥等特色資源,投資發展文化旅游康養產業,首次獲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創建單位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6、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發展云演藝、云展覽、旅游直播、旅游帶貨等新經濟業態,以及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沉浸式娛樂體驗產品,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明確的補貼
1、根據 2021年接待游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誠信經營等指標,對全省旅行社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紓困補助,第1—10名補助100萬元,第11—30名補助80萬元,第31—50名補助50萬元,第51—70名補助30萬元第71—100名補助10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2、根據2021年累計接待游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等指標,對全省旅游演藝企業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20位的旅游演藝企業紓困補助,第1—5名補助100萬元,第6—10名補助50萬元,第11—20名補助30萬元。
3、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級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補助。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補貼:
1、對2020-2021年雪季運營的旅游滑雪場,按營業收入金額給予補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0萬元;營業收入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營業收入200萬元(含)至5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
2、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含受疫情影響暫時停業)的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不包括開放式城市不收費公園類型景區)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對5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60萬元,4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40萬元。
3、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的4A級及以上鄉村旅游經營單位給予補助。其中,對5A級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4A級的一次性補助8萬元。
4、對全省規模較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行社,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在職職工人數規模給予補助。其中,對職工人數5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80萬元;職工人數30-4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職工人數10-2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5、對2020年評定為5A級和4A級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對2020年評定為吉林省工業旅游示范點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文化旅游產業招商引資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場主體扶持政策措施
(一)世界500強文化旅游企業、“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游集團20強”,以及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業在我省新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黑龍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對文旅產業進行以下補貼:
1、對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含土地價款)5000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旅游產業項目(不含商業住宅類房地產項目投資),在項目全部竣工驗收后,按照其自持物業部分所形成的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2、鼓勵文化旅游企業“升規入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履行填報義務的文化旅游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3、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建設冰雪主題樂園、冰雪小鎮等特色冰雪度假區,年接待游客50萬人次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4、對新引進(新設立)開發戶外休閑、自然游憩、田園觀光、農耕體驗、康養度假等特色旅游的文化旅游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5、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依托北藥、礦泉、中醫藥等特色資源,投資發展文化旅游康養產業,首次獲評國家中醫藥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創建單位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6、支持新引進(新設立)文化旅游企業發展云演藝、云展覽、旅游直播、旅游帶貨等新經濟業態,以及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沉浸式娛樂體驗產品,年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一、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明確的補貼
1、根據 2021年接待游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誠信經營等指標,對全省旅行社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100位的旅行社紓困補助,第1—10名補助100萬元,第11—30名補助80萬元,第31—50名補助50萬元,第51—70名補助30萬元第71—100名補助10萬元。補助資金由省級財政保障
2、根據2021年累計接待游客數量、從業人員數、納稅金額等指標,對全省旅游演藝企業進行綜合考評。按排名位序分別給予前20位的旅游演藝企業紓困補助,第1—5名補助100萬元,第6—10名補助50萬元,第11—20名補助30萬元。
3、對文旅企業2022年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于5%。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省級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補助。
二、吉林省人民政府補貼:
1、對2020-2021年雪季運營的旅游滑雪場,按營業收入金額給予補助。截至2021年1月21日,營業收入達到1000萬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補助200萬元;營業收入500萬元(含)至10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100萬元;營業收入200萬元(含)至500萬元之間的,一次性補助50萬元。
2、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含受疫情影響暫時停業)的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不包括開放式城市不收費公園類型景區)給予定額補助。其中,對5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60萬元,4A級景區一次性補助40萬元。
3、對2020-2021年雪季開始至2021年1月21日運營的4A級及以上鄉村旅游經營單位給予補助。其中,對5A級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4A級的一次性補助8萬元。
4、對全省規模較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旅行社,按照繳納社會保險在職職工人數規模給予補助。其中,對職工人數50人以上的給予一次性補助80萬元;職工人數30-4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職工人數10-29人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
5、對2020年評定為5A級和4A級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分別一次性獎補50萬元、30萬元。對2020年評定為吉林省工業旅游示范點的單位,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法律依據:《黑龍江省文化旅游產業招商引資若干扶持政策》一、市場主體扶持政策措施
(一)世界500強文化旅游企業、“全國文化企業30強”和“中國旅游集團20強”,以及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和北交所上市的文化旅游企業在我省新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年營業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年營業收入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法律分析:
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以及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國務院委托部分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試點期限1年。國務院將建立健全省級人民政府用地審批工作評價機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綜合評估結果,對試點省份進行動態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法律分析: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司長李宏在會上透露,面向“十四五”,為把握從數字化、網絡化向智能化時代跨越的重要窗口期,文旅部策劃了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建設項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設項目,目前已經在中央財政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文化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國家將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規劃,發布文化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促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
第五條 國家鼓勵文化產業內容、技術、業態等方面的創新,營造有利于涌現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社會環境。
法律分析:
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司長李宏在會上透露,面向“十四五”,為把握從數字化、網絡化向智能化時代跨越的重要窗口期,文旅部策劃了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建設項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設項目,目前已經在中央財政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文化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國家將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規劃,發布文化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促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
第五條 國家鼓勵文化產業內容、技術、業態等方面的創新,營造有利于涌現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社會環境。
法律分析:
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務司司長李宏在會上透露,面向“十四五”,為把握從數字化、網絡化向智能化時代跨越的重要窗口期,文旅部策劃了全國智慧圖書館體系建設項目和公共文化云建設項目,目前已經在中央財政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送審稿)》
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定文化自信,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統一,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
第四條 國家將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制定促進文化產業發展的專項規劃,發布文化產業發展指導目錄,促進文化產業結構調整和布局優化。
第五條 國家鼓勵文化產業內容、技術、業態等方面的創新,營造有利于涌現文化精品和人才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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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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