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互換 拆遷補償誰,農村宅基地互換協議有效嗎,農村宅基地互換協議是有效的,前提包括互換的雙方都具有本集體的村民資格等,否則則屬于無效協議,沒有法律效力。《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
農村宅基地互換協議是有效的,前提包括互換的雙方都具有本集體的村民資格等,否則則屬于無效協議,沒有法律效力。《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一、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誰去審核批準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村民申請宅基地使用權,需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批,首先由村民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再由村民會議或村民會議授權的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并且公示無異議后,報所在村鎮政府。鄉鎮政府嚴格依據村莊規劃及有關規定,到場審查合格后進行審批。最后,經過依法批準的宅基地,村委會應及時將審批結果張榜公告。
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傳統意義上的住宅用地,有兩層意義:
1、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
2、供人們日常生活居住的房基地(有獨立院落的包括院落)。包括城鎮單一住宅用地。城鎮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別墅用地。城鎮混合住宅用地。城鎮居民以居住為主的住宅與工業或商業等混合用地。農村宅基地。農村村民居住的宅基地。空閑宅基地。村莊內部的空閑舊宅基地及其他空閑土地等。
二、宅基地買賣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宅基地買賣合同,如果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當農村宅基地符合上述買賣條件后村民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只是在轉讓時仍需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具體農村宅基地買賣的必要程序為: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房屋產權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買賣合同、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用益物權。
三、農村孩子成年后如何獲得宅基地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集體土地的一部分,因此申請人只能為本村的農民,其它經濟組織以及城市戶口不允許申請。
對于農村宅基地的申請程序。應該由集體經濟中的成員首先向村委會提出申請,然后經村民大會或者村委會進行討論表決,如果表決通過后,上報鄉鎮政府審核并辦理批準手續,批準手續辦理好了之后,再由鄉鎮劃定點線,準許施工。房子蓋好之后,由有關部門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宅基地互換協議應寫明互換人員的基本身份信息;互換標的宅基地的位置、面積、四至;互換宅基地期限;互換宅基地的權屬;交付時間和方式;違約責任;生效條款以及爭議條款。【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符合法定條件的農村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村民之間可以互換宅基地,但應當依法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不依照規定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辦理。
目前在農村地區,私自互換宅基地但未辦理必要手續的現象并不少見。《土地登記法》的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因此,土地權屬轉移不經變更登記,不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現有關權利人未依法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接到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未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的檢舉、申訴,應當查明事實。如果證據充分、事實清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作出責令限期辦理的決定,要求其在一定的期限內辦理。當事人在接到責令限期辦理的決定書后,應當在該決定書限定的期限內辦理變更登記,同時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有關人民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不按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決定辦理土地權屬變更登記,其原有的宅基地權利將不受法律保護。
一、征地拆遷中程序中存在的問題
1、征地拆遷工作實施主體不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這一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征地拆遷工作的實施主體,只能是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該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實施的很少,大多數情況是,由政府成立一個臨時機構,有的叫開發區,有的叫工業園,也有的叫支持什么建設項目指揮部,人員由各個部門臨時抽調。政府將征拆工作全部交由此機構實施,也有的縣一級政府直接將某一個建設項目的征地拆遷工作委托鄉鎮一級人民政府實施,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不直接參與組織實施。
2、征用土地公告不規范
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經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為兩種,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規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第五條規定:“征用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這兩條所規范的是征用土地公告的時間和內容。《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七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用上地才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八條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這兩條規范的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時間和內容。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完全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進行公告的很少。有的小項目未進行公告,有的制作了公告未張貼,有的應公告兩次而只公告了一次,有的公告內容不完整,還有的在未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時即發出征用土地公告。因此,公告內容缺少批準機關、批準文號和批準時間。征地不依法進行公告,違反了法定程序,剝奪了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并將產生嚴重的后果。依據《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未依法進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未依法進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安置手續。
3、不告知聽證權
《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九條規定:“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第十條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研究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確需修改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進行修改。”依照上述規定,被征用土地的農民對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有權要求聽證,并有時限要求。因此,征用土地的實施機關應當向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交待聽證權。可以在征用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中告知聽證權,也可以用其他方式告知聽證權。但在現實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幾乎都沒有告知聽證權,更談不上舉行聽證會,實質上剝奪了被征地農民要求舉行聽證的民主權利。
4、調查工作不細致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后,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補償登記的項目逐項進行詳細的調查核實,填寫房屋設施、青苗等拆遷補償表。這項工作量大、專業性強、復雜、煩瑣,也很容易出差錯,要求工作人員具有較高的專業素質,耐心細致的工作作風。但在現實征拆工作中,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達不到要求。調查核實工作差錯較多:一是遺漏項目,幾乎每一拆遷戶都有補遺的問題。有的遺漏的項目還不少。二是適用補償標準不準確,被征地的農民之間互相比較,如果標準算高了他不找你,如果算低了他就來找你。三是適用補償標準隨意性大、不公正,關系好的標準定得高一些。四是工作責任心不強,簡單粗暴,不向拆遷戶做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導致拆遷戶產生抵觸情緒。
5、補償、安置不到位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征用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在現實征拆工作中,有的征地補償費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到位。有的拆遷項目,拆遷戶將房屋拆除后,在過渡房內居住一年以上,重建地還未出來。
6、送達手續不到位
在辦理征地拆遷工作中,有一部分文書必須送達拆遷戶,如領取補償費通知書、限期騰地通知書、重建地抽簽定位通知書等,都必須送達到位,拆遷戶必須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在現實征地拆遷工作中,一部分拆遷戶對征拆工作有意見,在送達這些文書時,他們往往不配合,拒絕在送達回證上簽收。送達文書的工作人員有的采用留置送達方式,但送達回證上無在場人證明。有的當時找不到人就將文書放在鄰居家里,叫其轉交,送達回證上無當事人簽收,也無其他記載或在場人簽名證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登記辦法》第四十條
因依法買賣、交換、贈與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當事人應當持原土地權利證書、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及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涉及劃撥土地使用權轉移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供有批準權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法律分析: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宅基地上的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我國目前并無法律禁止農村房屋的買賣和出租,農村宅基地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依照規定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屬于本集體組織的人,無權買賣農村住宅。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私下簽訂的永久轉讓協議是無效的,但要分情況來看待,比如,若你們簽訂的協議中遵守了土地各項法律法規,且轉讓方擁有兩處以上的宅基地,并在同一經濟組織內轉讓,受讓方沒有宅基地的且征得村集體組織同意而簽訂的那就是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并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并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宅基地互換合法嗎
●宅基地互換法律依據
●農村宅基地互換之后手續
●農村宅基地互換要找哪個部門
●農村宅基地互相置換
●宅基地互換協議范本
●農村宅基地互換反悔怎么賠償
●農村宅基地互換糾紛案例
●宅基地互換協議是否有效案例
●宅基地互換要交錢嗎
●老宅基地換田國家政策
●老宅基地換田國家政策
●老宅基地與新的面積置換
●宅基地置換房
●宅基地置換后能辦理房產證嗎
●宅基地以舊換新舊宅基地怎么處理
●農村宅基地置換好嗎
●舊宅基地換新宅基地
●老宅基地換新宅基地
●老宅基地能換新宅基地嗎
●宅基地轉讓 拆遷補償案例,農村宅基地房屋繼承糾紛: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寧鄉市宅基地拆遷補償標準,湖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拆遷時對空閑宅基地如何補償,空閑宅基地怎么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法律政策,國家對農村宅基地拆遷最新政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適用法律,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新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宅基地房屋拆遷怎么補償,農村房屋拆遷宅基地如何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河南老家拆遷補償標準,河南省宅基地征收補償新標準是怎樣的: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長沙宅基地及房屋拆遷補償,長沙市岳麓區最新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宅基地拆遷安置補償分割,宅基地拆遷子女有權分割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農村拆遷宅基地土地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重慶市宅基地拆遷補補償,重慶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拆遷時宅基地如何補償,農村房屋拆遷宅基地如何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密云區拆遷宅基地補償,北京征收土地多少錢一畝: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超標宅基地拆遷如何補償,宅基地超占必須拆除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國家宅基地拆遷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1: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烈屬拆遷有沒有宅基地補償,拆遷殘疾人有補助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海安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辦法,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怎么分配: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西安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100平方宅基地拆遷補償,宅基地補償標準是多少: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農村營業房拆遷補償標準,農村宅基地有營業執照拆遷怎么補償:今日拆遷補償標準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宅基地互換 拆遷補償誰,宅基地互換法律依據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鳳安君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