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2024年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內容、主旨及釋義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
小編整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全文內容、主旨和釋義,以加深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的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內容如下:
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但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稱依法申請使用的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用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主旨
本條規定了進行建設申請使用土地的原則。
釋義
一、本條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二是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使用本集體所有土地的,或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三是本條所指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用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二、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我國實行的是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國家所有和農民集體所有兩種所有制,按照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隨著城市建設的擴張,可以將原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市人民政府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征為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今后要求單位和個人建設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實際是要求申請使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的土地,如原是農民集體土地,可先由縣、市人民政府報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后,統一征為國家所有。主要基于以下幾點:
1.我國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相對不足的國情要求我們的建設用地應當走集約利用的道路。改變過去分散、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實行集中、集約利用的方式供應土地,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規劃、統一征用、統一開發、統一供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持國民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2.有利于改善生產和生活環境,提高人民生活的質量。目前鄉鎮企業及其他污染企業的分散建設給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實行統一建設,可以有利于污水和廢棄物的統一治理,防止環境污染。
3.有利于發揮企業的集聚效益。對工業企業等實行集中布局,可以統一供電、供水和實行統一配套建設,降低工業企業的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興辦鄉鎮企業和村民建設住宅經依法批準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或者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經依法批準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這規定了今后經過批準可以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三類建設。
1.鄉鎮企業建設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鄉(鎮)辦企業使用本鄉鎮集體所有的土地,村辦企業使用本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村民組辦企業使用本村民組集體所有的土地。這就規定,今后,鄉鎮辦企業不能使用村或村民組所有的土地,村辦企業也不能使用村民組所有的土地。但是,村或村民組可以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與其他單位和個人聯辦企業。除此之外,興辦鄉鎮企業也應當申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
2.農村村民建設住宅使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即村民建住宅使用本鄉或本村、村民組所有的土地,村民不能申請其他鄉或村、村民組所有的土地。城市居民也不得到農村申請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建設住宅。這既保證了農村宅基地屬于村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又防止利用申請宅基地搞別墅,搞房地產。除上述規定外,建住宅也應當申請使用國有土地,或購買城市統一建設的住宅。
3.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鄉(鎮)村公共設施包括:鄉村級道路、鄉村級行政辦公、農技推廣、供水排水、電力、電訊、公安、郵電等行政辦公、文化科學、生產服務和共用事業設施,公益事業包括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所)、敬老院等教育、醫療衛生設施。這些設施無論是使用本集體所有,還是其他集體所有的土地,經過批準都是允許的.即鄉鎮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的建設可以使用村或村民組集體所有的土地,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可以使用村民組或其他村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四、本法所稱國有土地包括國家所有的土地和國家征用的原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國家所有的土地是指土地的所有權已經屬于國家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區的土地,國營農場的土地,城市市區外能源、交通、水利、礦山、軍事設施及其他建設項目使用的國有土地,國有荒山、荒灘、荒地等,國有林地,國有草地及其他未依法確定給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指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之外的土地,包括鄉、村和村民組所有的土地、農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農民承包的除規定為國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國家依法征用了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也就成為國家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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