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廈門市某鎮人民政府案情回顧 福建的呂先
案情回顧
福建的呂先生是廈門市某村村民,因為片區項目建設用地需要,所在的村落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內。在征收過程中,征收方的相關行為令呂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廈經過深思熟慮,其決定來到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圣運律師協助呂先生理清案情經過,梳理了相關證據后,依據辦案經驗對征收項目的合法性持懷疑態度。因此,在律師的協助下,呂先生以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名義,通過郵寄申請的方式,申請公開涉案征收項目的安置補償方案。然而,鎮政府隨后作出了信息公開答復意見書,但并未公布出呂先生想得知的信息。在這樣的情況下,圣運律師協助其提起了行政復議。
圣運律師認為,根據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本案中,鎮政府并未公開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申請公開的信息,其行為明顯屬于未履行信息公開職責,顯然違反了法律規定。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經審理后,認可圣運律師的意見,確認廈門市鎮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的行為違法,鎮政府應當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重新向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作出政府信息公開答復。該結果奠定了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下階段維權進程的基礎,期望圣運律師能協助廈門某物流有限公司盡快取得維權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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