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合肥落戶條件2021年新規,2021年合肥落戶條件新規具體如下:1、買房落戶: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戶口。凡在我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
2021年合肥落戶條件新規具體如下:
1、買房落戶:國有土地上房產證規劃用途明確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辦理戶口。凡在我市國有土地上購買成套商品住宅房、單位集資房、福利房、遺贈房、拍賣所得房等,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遷安置房和商業、門面、辦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準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戶;
2、親屬投靠落戶:結婚后,實際生活于一處,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合肥有房產證,或者是夫妻關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實際生活在擬遷入的戶內(散居戶、空掛戶或集體戶除外);
3、新生兒落戶:新生兒可以隨父或隨母任意一方落戶,合肥新生兒須父母一方戶籍在合肥才可以辦理落戶手續;
4、畢業生落戶:大專及以上學歷落戶選擇合肥市區內四大區(包河、蜀山、瑤海、廬陽)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戶口為該派出所所在的集體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后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落戶口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申請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年齡在18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傳染疾病;隨遷未成年子女戶口的,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3、申請人未被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4、申請人在購房地實際居住且人戶一致,有穩定的生活來源;5、購置二手房的原戶籍人員戶口已遷出;6、購房3年內不得交易;7、所購房產時間應為政策出臺后的時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戶籍遷移有哪些類型1、居住證轉戶口政策;2、人才引進政策;3、投靠類遷戶;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留學生政策。
法律分析:合肥落戶政策:
1、夫妻投靠: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憑結婚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以及能證明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申報入戶。(穩定的生活來源是指通過領取退休金或通過穩定的職業或其他正當的謀生途徑獲得不低于當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經濟收入。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材料;自謀職業的,由本人書面說明情況,戶籍民警調查核實后給予申報戶口。下同。)
2、父母投靠子女: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憑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與子女的關系證明申報入戶。
3、未滿18周歲的子女投靠父母:憑遷入人的戶籍證明、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申報入戶。
4、投資、興辦實業:個體工商戶連續三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私營企業年納稅5萬元以上,且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準予業主本人及直系親屬落戶。可憑《工商營業執照》、納稅票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為業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業主的關系證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購買、自建或者單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請人須擁有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出具有關部門簽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土地使用證明》或者單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賃證明》等合法有效的證明。臨時租借或者違章搭建以及外來人員集體宿舍不能視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
5、購買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購買成套住房(必須單獨擁有廚房、衛生間),準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其中購買新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購房發票、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按揭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二手房的,憑房屋中介部門出具的納稅票據、《房屋產權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為房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房主的關系證明。
一、四種方式自愿選擇入戶地址
1、有工作單位,單位有集體戶口的,經單位同意,可選擇入到單位集體戶口。
2、憑實際居住地房屋租賃合同,經房主同意,可將戶口遷入租賃房的地址。
3、投親靠友,經戶主同意,可將戶口遷入親友處。
4、無處可入戶口的,可就近選擇社區公共集體戶口入戶。
二、落戶辦理的時間:應屆畢業生、兩年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兩年擇業期滿的畢業生在鄭州各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時辦理期限有差別:
1、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遷移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2、兩年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憑畢業證、遷移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3、兩年擇業期滿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報分、縣(市)局戶政部門審批,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法律分析:落戶合肥并工作的無自有住房的博士,35歲以下碩士,畢業三年內全日制本科、大專、高職畢業生,補貼標準三年內每人每年2萬,1.5萬,0.6萬(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落戶選擇合肥市區內四大區(包河、蜀山、瑤海、廬陽)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戶口為該派出所所在的集體戶。
落戶所需條件:大專及以上學歷(無所謂全日制非全日制,學歷在學信網上能查到即可)
落戶材料: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照片
補貼對象與條件
法律依據:合肥市政府下發的《合肥人才引進政策補貼方案及合肥緊缺人才目錄》
1.補貼對象
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新落戶的在職在崗、且無自有住房的下列人員:
(1)博士:
(2)35歲以下的碩士:
(3)35歲以下的碩士:
(4)35歲以下畢業3年內的全日制本科和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
上述人員不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
2.補貼條件
申請租房補貼者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戶我市,本市戶籍未遷出的畢業生視同新落戶人員: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大專、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應為2015年1月1日以后畢業;
(3)按規定在我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合肥落戶政策:
1、夫妻投靠: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憑結婚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以及能證明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申報入戶。(穩定的生活來源是指通過領取退休金或通過穩定的職業或其他正當的謀生途徑獲得不低于當年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經濟收入。退休人員可憑退休證;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出具證明材料;自謀職業的,由本人書面說明情況,戶籍民警調查核實后給予申報戶口。下同。)
2、父母投靠子女: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憑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遷入人在合肥市有穩定的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與子女的關系證明申報入戶。
3、未滿18周歲的子女投靠父母:憑遷入人的戶籍證明、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申報入戶。
4、投資、興辦實業:個體工商戶連續三年累計納稅5萬元以上,私營企業年納稅5萬元以上,且業主在合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準予業主本人及直系親屬落戶。可憑《工商營業執照》、納稅票據、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為業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業主的關系證明。(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合法購買、自建或者單位正式分配的住房。申請人須擁有房屋所有權或者使用權,出具有關部門簽發的《房屋產權證明》、《土地使用證明》或者單位分配住房的《房屋租賃證明》等合法有效的證明。臨時租借或者違章搭建以及外來人員集體宿舍不能視為合法固定住所。下同。)
5、購買商品房:凡在合肥市購買成套住房(必須單獨擁有廚房、衛生間),準予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落戶。其中購買新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購房發票、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按揭房的,憑《房屋產權證明》、銀行出具的貸款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申報入戶;購買二手房的,憑房屋中介部門出具的納稅票據、《房屋產權證明》、遷入人的戶籍證明進行申報。遷入人為房主直系親屬的,還要提供遷入人與房主的關系證明。
一、四種方式自愿選擇入戶地址
1、有工作單位,單位有集體戶口的,經單位同意,可選擇入到單位集體戶口。
2、憑實際居住地房屋租賃合同,經房主同意,可將戶口遷入租賃房的地址。
3、投親靠友,經戶主同意,可將戶口遷入親友處。
4、無處可入戶口的,可就近選擇社區公共集體戶口入戶。
二、落戶辦理的時間:應屆畢業生、兩年擇業期內的畢業生、兩年擇業期滿的畢業生在鄭州各派出所戶籍室辦理落戶時辦理期限有差別:
1、應屆畢業生憑畢業證、遷移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2、兩年擇業期內的畢業生憑畢業證、遷移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材料齊全的,予以當場辦理。
3、兩年擇業期滿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向遷入地派出所申請,報分、縣(市)局戶政部門審批,審批時限5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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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俞諾子
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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