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1)保護客體不同: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護客體不同: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用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2)保護期限不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為 10 年,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為 20 年,
(3)創造性要求不同:發明專利需要具備 “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要具備 “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其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要低。
(4)審批程序不同:實用新型進行形式審查,發明專利需要形式審查以及實質審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二十二條: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2021年6月1日生效)第四十二條: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五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實用新型專利證書有如下用處:1、申請專利可以保護該項技術,取得相關資質;2、對于招投標或者企業宣傳時使用;3、個人晉升、評優的應用;4、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申請地方政府補貼;5、如果實用新型專利技術有市場前景,可以將專利轉讓出去給企業,收取轉讓費;6、如果自己創業,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抵押貸款。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共有人對權利的行使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共有人可以單獨實施或者以普通許可方式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的,收取的使用費應當在共有人之間分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第十八條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代理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辦理專利申請或者其他專利事務;對被代理人發明創造的內容,除專利申請已經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負有保密責任。專利代理機構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法律分析:1、發明具有新穎性,要求在申請日之前沒有同樣的發明被公開發表過、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被公眾所知。2、要具有創造性。與申請日之前的已有技術相比,該發明要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3、具有實用性。該發明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可以產生積極效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法律分析: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專利權的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新穎性,是指該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性,是指該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法律依據:《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整體或者局部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法律分析:實用新型專利是三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中的一種,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是什么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和聯系
●發明專利與新型實用專利有什么區別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在于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區別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哪個好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有著嚴格的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關系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關系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是什么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是什么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在于
●發明專利與新型實用專利有什么區別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區別
●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哪個好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有著嚴格的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關系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
●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的關系
●發明專利申請可以有幾個發明人?,發明專利如何申請: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申請專利可以有幾個發明人,發明專利如何申請: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發明人前幾名有用嗎,專利上第幾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一般前幾個人有用,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三發明人有用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嘛?,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一般前幾個人有用呢,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嘛,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幾個人,專利申請人和發明人的區別是什么: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么?,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發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專利第二發明人有用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發明專利和新型實用專利的區別和聯系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顧嘉志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