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進行協商,涉及的依據和根據方式就是多種多樣的;,經營面積的確定在實踐當中也會有多種狀況:,1、現有造成的損失。例如早已簽訂的供貨合同,正在履行的協議等不能進行履行義務所造成的一定損失。違約性的損失是要承擔的負債,并且合同中還有一定的利潤,
1、現有造成的損失。
例如早已簽訂的供貨合同,正在履行的協議等不能進行履行義務所造成的一定損失。違約性的損失是要承擔的負債,并且合同中還有一定的利潤,違約的損失加上利潤的損失就是保持現狀態的停產停業損失。
2、預期的損失。
在這個過程當中企業是不斷發展、不斷進行經營的,應按照以前經營期間的頻率來確定,例如半年內企業大約可能損失的合同利潤是多少。
前期要承擔的是違約責任和利潤的損失,后期主要計算的是沒有形成合同的預期的利潤,不承擔違約等責任,這就是協商的基本標準。
1、是否以建筑面積來確定企業的面積標準。
例如在實踐當中建筑面積是一萬平米,經營面積也應為一萬平米,但實際經營的場地是兩萬平米,除了廠區內建筑面積一萬平米之外還有廠區中院落的一萬平米場地,例如長沙瀏陽的煙花爆竹類的行業,很多企業一千畝的地,建一萬平方米的廠房,廠房要求安全生產的距離非常遠,所以廠房與廠房之間的距離非常遠,出于安全考慮建筑面積小,占地面積大的一種特殊生產經營企業的現狀,確定的標準是什么?
2、實際廠房的面積不能等同于建筑面積
不能算在建筑面積之內的,例如宿舍、食堂等建筑。這些問題都會引起一些爭議。實踐當中都是按照建筑面積來確定,不同狀況需要不同對待,例如:勞動性密集行業或持有專業專利的行業等,所確定出的停產停業的損失是有明顯區別的。建筑和占地面積都是企業所用,這個問題的確定在實踐當中都是存在爭議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企業遇到拆遷時所處的具體狀態,企業停產后遇到拆遷損失的計算方式有三種,且每種方式的法律依據是不同的,但其宗旨都是為了貫徹公平原則,降低企業的損失。為了解決在司法實踐中落實補償制度會遇到的問題,法律法規也將是否根據建筑面積計入補償的問題進行細則化了。
例如有半年來做回遷,計算這半年回遷的時間可能會造成的停產停業的損失,半年中的納稅額度,根據市場公布出來的利潤率來推算這半年中利潤大約是多少。
●如何進行協商達到目的? ●協商過程的技巧有哪些 ●協商的具體方式 ●協商主要采取什么形式進行 ●協商的依據是什么 ●如何進行協商 ●協商的過程 ●協商過程的技巧有哪些 ●協商過程的技巧 ●協商的步驟 ●經營面積的確定在實踐當中也會有多種狀況 ●經營面積怎么認定 ●經營面積指的是什么 ●經營面積是什么意思 ●實際經營面積怎么算 ●經營面積包括哪些 ●經營面積是占地面積嗎 ●經營面積怎么寫 ●經營面積一般在2000-6000 ●經營面積是使用面積還是建筑面積 內容投稿:孫陽 內容審核:馮立影律師 來源:頭條-企業停產后遇到拆遷的損失計算方式,企業拆遷停業賠償有什么規定,依據是什么?三、企業停產后遇到拆遷的損失計算方式
北京圣運律師為您整理關于本文的法律熱搜話題
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為您推薦與本文相關內容閱讀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