肅寧縣拆遷補償標準2025,2023年河北省肅寧縣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補償標準:區片價(水田:41895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不低于41895元/畝;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8069元/畝;林地及其他農用地、集
補償標準:區片價(水田:41895元/畝。菜地、果園、茶園、人工高產油茶園、棉地、精養魚塘不低于41895元/畝;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8069元/畝;林地及其他農用地、集體建設用地不低于14663元/畝;未利用地不低于8379元/畝。
土地征收需要支付被征收人相應的賠償費用,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但是,征收土地的賠償費用的標準是怎樣的呢?大家可能就不太清楚了。其實土地的征收賠償費用是當地政府依據本地實際發展情況制定的,補償的標準也必須按照已經制定的賠償標準進行賠償。河北省肅寧縣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詳情見下文。
一、土地補償費標準
依法征收集體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區片價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積計算土地補償。山區未利用地和壩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區片價的60%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補償費標準。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在國務院有關規定出臺前,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201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修訂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將區片價標準再次提高(見附件一)。
二、土地補償費分配
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被征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人和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以及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補償費全部歸集體經濟組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補償費要及時足額到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附著物和青苗費補償標準
被征土地上有附著物和青苗的,對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要另行補償。地上物補償費標準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四、社會保障費
征收農用地報批前,各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區片價10%的標準,確定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劃入本市、縣(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專用帳戶,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費到達專用帳戶后,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出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認定文件。社會保障費計入征地成本,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讓金中列支,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時向土地使用者收繳。當所提取的社會保障費達不到參保人繳費需求時,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解決。
該《通知》要求遵循同地同價的原則,用區片價標準較好解決征收農村土地中土地補償費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另外較好地解決了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問題,對保護失地農民的合法利益有著積極作用。
但是,該通知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地上物補償標準由市政府制定,但河北省諸多地級城市并沒有公布該地上物補償標準,導致實踐中對地上物的補償標準不統一,現在很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比較多,地上物如蔬菜大棚、灌溉設施、生產用房屋等前期投入都比較大,有的項目補助多,有的項目補助少,因標準的不統一,產生了許多糾紛;二是對土地補償費的分配,雖然明確了分配比例,但缺乏配套的具體操作實施細則,導致村委會在實踐中出現諸多違規做法,如將土地補償費分成多次分配,時間間隙好幾年,還有的村委會成立合作社,強行將村民應得的土地補償費作為股金入股,但合作社根本不讓村民參與經營管理,屬于變相無償使用。
五、土地動遷賠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六、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七、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依據河北省的征地補償規定,征收土地的賠償標準會依據不同的土地類型進行劃分,比如城鎮土地的拆遷征收的賠償標準與農村土地的拆遷征收標準就是有差別的。另外,如果拆遷征地的土地是集體土地的,補償費用不會全部發放給個人,有一部分是補償給集體的。
一、土地補償費標準
依法征收集體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區片價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積計算土地補償。山區未利用地和壩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區片價的60%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補償費標準。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的補償費標準和移民安置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在國務院有關規定出臺前,土地補償費為被征土地所在鄉(鎮)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6倍,土地補償費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標準的,由項目法人或者項目主管部門報項目審批或者核準部門批準。2011年,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修訂征地區片價的通知》,將區片價標準再次提高(見附件一)。
二、土地補償費分配
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被征土地沒有土地使用權人和集體經濟組織未發包以及實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補償費全部歸集體經濟組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分配或者使用。土地補償費要及時足額到位,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附著物和青苗費補償標準
被征土地上有附著物和青苗的,對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要另行補償。地上物補償費標準由市政府制定,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
四、社會保障費
征收農用地報批前,各縣、區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區片價10%的標準,確定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劃入本市、縣(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專用帳戶,專款用于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社會保障費到達專用帳戶后,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出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認定文件。社會保障費計入征地成本,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讓金中列支,以劃撥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時向土地使用者收繳。當所提取的社會保障費達不到參保人繳費需求時,差額部分由當地政府予以解決。
該《通知》要求遵循同地同價的原則,用區片價標準較好解決征收農村土地中土地補償費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另外較好地解決了土地補償費的分配問題,對保護失地農民的合法利益有著積極作用。
但是,該通知還存在如下問題:一是地上物補償標準由市政府制定,但河北省諸多地級城市并沒有公布該地上物補償標準,導致實踐中對地上物的補償標準不統一,現在很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比較多,地上物如蔬菜大棚、灌溉設施、生產用房屋等前期投入都比較大,有的項目補助多,有的項目補助少,因標準的不統一,產生了許多糾紛;二是對土地補償費的分配,雖然明確了分配比例,但缺乏配套的具體操作實施細則,導致村委會在實踐中出現諸多違規做法,如將土地補償費分成多次分配,時間間隙好幾年,還有的村委會成立合作社,強行將村民應得的土地補償費作為股金入股,但合作社根本不讓村民參與經營管理,屬于變相無償使用。
五、土地動遷賠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六、其他稅費
1、耕地占用稅,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征地管理費,按征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占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七、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況。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征地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征地批準事項!
6、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
1、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是以市、縣行政區域為單位劃分不同區片,綜合考慮被征收土地類型、質量、等級、農民對土地的投入以及農產品價格等因素,制訂并經省政府批準公布的法定征地補償標準。
2、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不包括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根據甘肅省規定,甘肅省征地補償統一年產值標準為每畝地2200元。
甘肅省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甘肅征地補償標準應當由政府部門考慮當地經濟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進行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甘肅省隴南市中一縣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呢
甘肅省隴南市兩當縣征地補償標準應當由政府部門考慮當地經濟水平,土地原用途等因素進行制定。
定西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1、甘肅省定西市的土地共分為四類:
一類區片補償標準:水澆地:26690元/畝;旱地:21403元/畝。
二類補償標準:水澆地:24000元/畝;旱地:19232元/畝。
三類補償標準:水澆地:18400元/畝;旱地:13056元/畝。
四類補償標準:水澆地:16160元/畝;旱地:11232元/畝。
以上補償標準僅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規定執行。
2、該標準為保護性標準,根據國家征地相關立法精神,征收農民土地補償,以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為宜,其次,因對土地利用較好,而使土地年產值遠高于區委平均產值的,如在土地上種植經濟作物,利用農用地開展特殊種植、養殖業,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獲得更高補償。
甘肅省征地補償是什么樣子的
1、要看當地政府公布的補償安置方案,原則上按公布標準進行補償。政府不公布補償標準則違法,可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知曉補償安置標準。
2、在此之前,不要輕易簽訂補償協議。及時對征收項目用地的審批、立項、規劃等方面進行審查,通過法律規定的復議或訴訟程序以及合理談判方式,爭取提高補償。
新鄭郭店征地補償標準是多少
新鄭郭店征地補償標準是:
根據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四條征用農民集體的土地,按以下規定給予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的,設區的市近郊區按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八至十倍補償。
(二)安置補助費。征用耕地每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人均耕地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五倍。
(三)青苗補償費。按一季產值補償。
(四)附著物的補償辦法和標準,按省人民政府規定執行。征地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增加的附著物不予補償。
1、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征地怎么補償?征地農田補償一般為該農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其中,征收旱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1.3萬元;征收水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2萬元;征收菜田平均每畝補償標準為3萬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法律分析:1、集體水澆地征收補償。根據省政府區片價和新區規劃范圍內各鄉鎮地上附著物近年來補償情況,一級土地區片價27306元/畝,地上附著物平均價23812元/畝,兩者相加統一按綜合補償價43100元/畝一次性補償。二級土地區片價32226元/畝,地上附著物平均價23812元/畝,兩者相加統一按綜合補償價56038元/畝一次性補償。
2、集體旱砂地征收補償。結合新區原有標準和附著物補償情況,兩者相加各鎮統一按照每畝19200元綜合補償價一次性補償。
3、集體旱土地征收補償。結合新區原有標準和附著物補償情況,兩者相加各鎮統一按照每畝13000元綜合補償價一次性補償。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法律分析:
2023甘肅省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根據用途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住宅和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費、被征地人群的社會保障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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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肅寧縣拆遷補償標準文件,肅寧2021征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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