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有賠償嗎2025,合法拆遷協議簽訂是否能得到賠償,不合法的拆遷協議一般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不合法的拆遷協議屬于無效合同,自始沒有約束力。當事人可以申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解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
不合法的拆遷協議一般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不合法的拆遷協議屬于無效合同,自始沒有約束力。當事人可以申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解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公司來簽訂補償協議是不合法的。簽訂補償協議的雙方應當為拆遷部門與被拆遷人,拆遷公司只是被委托實施、承擔房屋征收、拆遷與補償具體工作的實施單位。【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五條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不合法的拆遷協議一般情況下可以要求賠償。不合法的拆遷協議屬于無效合同,自始沒有約束力。當事人可以申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解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要簽署以下幾種協議:1、拆遷安置協議:拆遷安置協議是指政府與拆遷戶就拆遷安置方案、補償標準、補償方式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的書面協議;2、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如果拆遷涉及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需要簽署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明確轉讓方案、轉讓價格、使用期限等具體事項;3、財產補償協議:在拆遷中,如果涉及到房屋、設施、設備、樹木等財產被拆除或影響,需要簽署財產補償協議,約定補償標準和補償方式;4、環境衛生保潔協議:拆遷過程中會產生垃圾、塵土等環境污染和衛生問題,需要與拆遷戶簽署環境衛生保潔協議,約定清理、消毒、保潔等事項。實施房屋拆遷要具備的條件:1、已取得拆遷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規劃許可證;2、已履行公告程序、聽證程序、公示補償標準程序;3、已具備征收手續、立項手續、規劃手續。綜上所述,拆遷協議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簽署前需要認真審閱,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如果在簽署協議過程中存在任何疑問或爭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或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合同房拆遷有賠償。在合同期內房屋拆遷要對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賠償,兼顧對房屋使用權人安置。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合同房拆遷條件有哪些1、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2、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4、擬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遷補償協議簽了有訴訟時效,具體為六個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拆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一、補償協議書應該如何寫
補償協議書應包括以下內容:
1、補償協議應約定補償方式,明確是貨幣補償還是產權置換;
2、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應當明確貨幣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
3、被征收人選擇產權交換的,應當明確產權交換房屋的位置和面積,被征收房屋與產權交換房屋之間的差價結算;
4、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周轉房屋約定;
5、被征收房屋為經營性房屋的,應當約定停產損失;
6、對搬遷期限、過渡期限、過渡期限、糾紛解決方式等作出約定。
二、補償協議可以采取口頭形式嗎?
應當訂立書面的補償協議,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表現形式。補償協議是否能夠采用口頭形式要結合其他法律規定,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征收補償事項訂立補償協議。如果房屋征收雙方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能夠協議的,應當訂立書面的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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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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