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面積認定標準2025,公房拆遷,國資委如何確定面積補償,公房拆遷時,國資委確定面積補償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補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房屋補償費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房屋
公房拆遷時,國資委確定面積補償主要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補償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房屋補償費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這部分補償通常依據被拆遷房屋的結構、折舊程度等因素,以平方米單價計算。在公房拆遷中,如果承租人已經取得公房所有權,則這部分補償直接歸承租人所有。
二、搬遷費與臨時安置補償
搬遷費:根據條例第十七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這是對被拆遷人因搬遷而產生的實際費用的補償。
臨時安置補償:在搬遷過程中,如果被拆遷人需要臨時居住或自找臨時住處,根據條例第二十七條,征收部門還應支付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這種臨時居住的不便。這通常是根據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對于因拆遷導致的停產停業損失,根據條例第十七條,征收部門應給予相應的補償。這部分補償旨在彌補被拆遷人因拆遷而遭受的經營損失。
四、獎勵性補償費
此外,為了鼓勵被拆遷人積極協助拆遷工作或主動放棄某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征收部門還可能提供獎勵性補償費。這部分費用的具體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法律政策確定。
綜上所述,在公房拆遷過程中,國資委或相關征收部門會根據上述規定,結合被拆遷房屋的具體情況,來確定面積補償的具體數額和方式。這包括房屋補償費、搬遷費與臨時安置補償、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以及可能的獎勵性補償費。
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該房屋面積低于國家強制標準規定的住宅設計最低套型面積的(以下簡稱最低套型面積標準),拆遷人應當按照最低套型面積標準對其進行房屋安置或者換算成建筑面積43平方米進行貨幣補償。對選擇房屋安置的,最低套型面積標準之內的差價由拆遷人承擔。超出最低套型面積標準的部分,由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結清差價后,安置房屋的產權歸被拆遷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有。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遷范圍內有兩套或者兩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計算其面積仍達不到最低套型面積標準的,拆遷人應按照前款規定進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遷范圍外另有住房,合并計算其面積仍達不到最低套型面積標準,選擇房屋安置時,合并計算后的面積與最低套型面積標準之間的差價由拆遷人承擔;選擇貨幣補償時,按照建筑面積43平方米減去拆遷范圍外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貨幣補償金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享受本條前三款規定的待遇:
(一)拆遷人通過向房管部門查詢后證明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含配偶)在拆遷范圍外有其他產權登記的房屋或承租其他的公有房屋,以及有出售房改房行為的,其中有第三款情況的除外;
(二)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區街道辦事處出具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在此居住證明的;
(三)在拆遷范圍內公示有異議的;
(四)在拆遷凍結后通過房屋買賣、交換、贈與、析產等行為造成被拆遷房屋面積不足最低套型面積標準的;
(五)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已享受過前三款規定待遇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國有公房拆遷按面積1:1補償。公房拆遷,補償款不會全部給居住人的,還有房產所有人公房所屬單位的補償部分。給予公房承租人的補償一般是:由公房所屬單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給予補償款,具體補償款是多少,還要看公房所屬單位的決定,但要能保障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條件。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也就是說拆遷公有租賃房屋的,拆遷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該房屋內的其他居住人,雖然也享有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利益,但無權和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公房拆遷補償方法如下:1、房屋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4、拆遷補償是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一、公房拆遷補償款應該歸誰1、拆遷補償的受償方為被拆遷人,即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但是在存在公房租賃關系的情況下,被拆遷人也就是公房租賃關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與從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或對承租人進行安置后才能獲得補償。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二、公房拆遷怎么補償首先須明確一點:公房是國家財產,不能作為私人財產被繼承。房屋承租人購買現住公房后作為被拆遷人,由拆遷人按照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政府對被拆遷人不再提供經濟適用住房。被拆遷人住房超過房改政策規定標準的,拆遷人應當扣除超標部分的補償款中屬于應當上繳財政或者返還原售房單位的部分,并分別上繳或者返還。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房屋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拆遷人對房屋所有人進行安置=未解除租賃協議,但對拆遷事宜協商一致的,由拆遷人對所有人補償,由所有人對承租人進行安置。拆遷當事人三方權利義務是明確的。被拆遷人與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一致協議時的處理方式:為保障承租人的權益不受損害,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與原承租人就新調換的房屋簽訂協議續租。本條款充分體現了民事活動中主體平等的原則。公房承租人對于所承租的公房只有居住和有限處分權。
法律分析:1、公房拆遷補償,一般按照面積進行1:1的補償,具體補償標準,要看當地的政府的拆遷公告的要求和規定。2、首先須明確一點,公房是國家財產,不能作為私人財產被繼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拆遷補償面積認定標準最新
●拆遷補償面積認定標準是多少
●拆遷補償面積比例
●拆遷補償面積認定標準文件
●拆遷補償面積怎么算
●拆遷面積補償標準明細2021
●拆遷面積如何認定
●拆遷面積是怎么算的
●拆遷補償 面積
●拆遷面積如何補償
●公房拆遷,國資委如何確定面積補償標準
●公房拆遷,國資委如何確定面積補償標準
●國家公房拆遷
●公房拆遷是如何補償實例
●公房拆遷補償標準
●公房拆遷如何分配
●公房拆是如何補償2019
●公房拆遷安置政策
●公房拆遷怎么算面積
●產權公房拆遷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補償面積認定標準是多少,拆遷補償 面積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和
內容審核:圣運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