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房屋拆遷補償2025,滄州拆遷補償標準,滄州拆遷補償標準如下:1、房屋補償標準:(1)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2)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3)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2、其他地上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標準:
(1)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
(2)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
(3)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2、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1)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
(2)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
(3)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
(4)格柵每延長米補償45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
(5)飲用水井每眼補償1000元;
(6)農家排灌水井每眼補償15000元;
(7)排灌大井每眼補償3萬元;
(8)排水管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
(9)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
(10)墳每座補償5000元;
3、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舊城區改建征收房屋的特殊規定: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2、實行舊城區改建,應當尊重房屋所有權人的意愿。啟動房屋征收程序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征求房屋所有權人的意見,進行先行協商。房屋所有權總面積過三分之二且總戶數過三分之二的房屋所有權人明確同意改建的,方可納入舊城區改建范圍,并按規定啟動房屋征收程序;
3、實施舊城區改建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組織被征收人根據補償方案,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在簽約期限內,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的戶數達到規定比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終止征收程序。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的戶數比例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但不得低于百分之九十。
綜上所述,被征收人有義務向評估機構如實提供征收評估所必需的資料,協助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義務,不向評估機構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或者不協助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而造成評估失實或者其他后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法律主觀:村房屋拆遷的補償方式有3種:房屋補償、現金補償和兩種結合的補償。除此之外,今年農房拆遷上還增加了2個項目, 宅基地補償 和社會保障補償。農 房拆遷補償 的組成。 1,房屋補償。對房子本身的補償,具體如上。 2,院內土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內的土地補償。 3,院外小菜地補償。對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補償。 4,裝飾裝潢補償。吊頂、地板、門窗、墻紙、墻磚、吊燈、馬桶、灶臺等。 5,地上(下)附著物補償。禽舍、水井、地坪、院墻、院內花草樹木、空調、水電表移裝、鋁合金等。 6,異地 安置補助費 。每戶2萬元,包括宅地、配套設施、租房費等。 7,搬家費。搬家產生的車輛費。 8,搬遷獎。對積極響應搬遷的農戶給予的獎勵。
法律客觀:滄州市城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第三十二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拆遷補償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除本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外,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根據重置價和剩余年限給予補償。第三十三條實行貨幣補償的,其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也可以由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協商確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規定期限內協商不成的。應當根據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第三十四條市和縣(市)土地、房產、建設等有關部門,應當每年年初定期公布城市規劃區內的基準地價、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和單方工程造價。第三十五條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并結清與所調換房屋價格的差價。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價格,由拆遷人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按照評估機構確定的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第三十六條拆遷人應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于拆遷安置。拆遷區域新建房屋與被拆遷房屋使用性質相同的,應當優先安置要求在拆遷區域實行產權調換的被拆遷人。第三十七條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第三十八條拆遷按照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標準價購買的住宅房屋時,拆遷人應當通知售房單位。被拆遷人要求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根據《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產權比例分別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要求實行產權調換的,在對用于安置房屋進行產權登記時,應當注明產權比例。第三十九條拆遷房產管理部門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和單位自管的公有住宅房屋,按下列規定辦理:(一)公有住宅房屋按照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對允許出售的住房,承租人可以按規定購買住房后作為被拆遷人,由拆遷人給予補償。(二)被拆遷人可以通過協商購買房屋承租人享有的公有住宅房屋使用權,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三)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異地安置,由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提供的異地安置房屋的面積和使用功能應不低于被拆除房屋的面積和使用功能。被拆遷人和房屋承租人應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第四十條房屋拆遷評估應在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以后進行,評估結果由評估單位及時在拆遷范圍內張榜公布。評估結果內容應包括:合法占地面積、房屋建筑面積、被拆房屋附屬物(房屋、門洞、天棚及其它構筑物等)、拆遷房地產評估金額等。第四十一條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不能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當事人申請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時需要對被拆遷房屋或者安置用房進行價格評估時,所需的評估費用由申請人支付。第四十二條拆遷人、被拆遷人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持有異議的,可以在評估結果公布之日起十日內,委托其他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價格評估,并依照下列規定確定評估價格:(一)兩次評估價格的差額不足或者等于第一次評估價格的百分之五的,按照第一次評估的價格確定,第二次評估費用由委托人支付;(二)兩次評估價格的差額超過第一次評估價格的百分之五不足百分之十的,按照兩次評估價格的平均值確定,第二次評估費用由委托人與第一次評估的評估機構共同支付;(三)兩次評估價格的差額等于或者超過第一次評估價格的百分之十的,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指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第三次評估結果確定,第三次評估費用由第一、第二次評估與第三次評估的評估價格差額大的評估機構支付。第四十三條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第四十四條對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的安置用房不能一次到位的,可以采取過渡方式。過渡期限一般為一年,最長不得超過二年。第四十五條拆遷人對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的租賃房屋的承租人一次性搬遷的,按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8元的基數付給搬遷補助費;生產經營性用房按實際發生費用雙方協定。過渡性搬遷的按一次性搬遷補助費的兩倍計發。被拆遷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按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積給予被拆遷人或者租賃房屋的承租人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由拆遷人提供周轉房的,不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第四十六條由于拆遷人的責任使被拆遷人或者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延長過渡期限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一)被拆遷人或者承租人自行或者由其所在單位按排住處的,從逾期之月起,以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為基數,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滿半年的增加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滿半年不滿一年的增加百分之五十,逾期滿一年不滿二年的增加百分之七十五,逾期滿二年以上的增加百分之百。(二)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由拆遷人提供的周轉房的,從逾期之月起,以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臨時安置補助費的標準為基數,付給臨時安置補助費,逾期不滿一年的付給百分之二十五,逾期滿一年不滿二年的付給百分之五十,逾期滿二年以上的付給百分之七十五。第四十七條因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四十八條被拆除房屋的有線電話、有線電視,按電信、廣播電視部門現行收費標準,補償電話、電視移機費;安裝有燃氣、供熱和空調等設施的,拆裝費用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協商確定。實行產權調換的按兩次計發。
法律分析:1.土地的補償;
2.廠房的補償;
3.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4.工廠設備、物料搬遷及搬遷過程中出現的損失補償;
5.在規定時間內提前搬遷,或積極配合搬遷的獎金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運河區人民政府網發布了署西街貫通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征詢意見期限是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6月12日。如被征收人對補償方案有意見或合理化建議,可在征詢意見期限內,通過所屬工作組提出書面意見。第一條 征收主體、征收部門:(一)征收主體: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政府(二)征收部門:滄州市運河區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第二條 征收范圍:東至良友幼兒園胡同,南至解放路,西至運澤府樓,北至光榮路的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具體見署西街貫通項目拆遷范圍圖。上述范圍內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2022年滄州農村片區房屋拆遷補償標準: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其中草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搗制或預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樓房(二層以上)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具體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4、其他地上(下)附著物補償標準,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補償165元。沼氣池每個補償4600元。廁所每平方米補償190—300元。豬雞舍每平方米補償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補償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補償180—330元。磚石墻每延長米補償190元。格柵(含工藝格柵欄)每延長米補償450元。大門樓每個補償2400元。飲用水井(含壓水設備)每眼補償1000元。農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設備)每眼補償15000元。排灌大井(含設備)每眼補償3萬元。排水管(塑料管、鑄鐵)每延長米補償80—150元。電話移機補助費每戶200元。有線電視遷移補助費每戶300元。墳每座補償5000元。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五條拆遷人必須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和安置;被拆遷人必須服從城市建設需要,在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滄州各地拆遷具體的時間表可能會因不同地區、不同項目和政策的變化而有所差異。
拆遷程序一般包括公告、征收、補償和搬遷等階段,被征收方有權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和安置安居。中國法律對拆遷行為進行了規范,保護被征收方的合法權益。如果需要了解特定地區的拆遷時間表,建議咨詢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或律師獲取最準確的信息和法律建議。滄州是位于中國河北省的一個城市,拆遷是指政府為了進行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或其他公共利益目的,對特定地區的房屋或土地進行征收并進行拆除的行為。
拆遷程序和相關法律原則:
1、拆遷程序:拆遷程序一般包括公告、征收、補償和搬遷等階段。政府會發布公告,通知受影響的居民或業主,征收房屋或土地,并提供相應的補償方案。被征收方可以提出異議,并有權獲得合理的補償。
2、拆遷補償:根據中國法律,被征收方有權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和安置安居。補償標準包括房屋的市場價值、搬遷費用、臨時安置費用等。補償方案應符合法律規定,并經過協商和簽訂協議。
3、法律保障:中國法律對拆遷行為進行了規范,保護被征收方的合法權益。被征收方有權提起行政訴訟或申請行政復議,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政府在拆遷過程中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程序,確保公平、公正和合法。
綜上所述,滄州各地的拆遷時間表是由政府相關部門制定和執行的,具體的時間表可能會因不同地區、不同項目和政策的變化而有所差異。如果您需要了解特定地區的拆遷時間表,建議您咨詢當地政府相關部門或律師,以獲取最準確的信息和法律建議。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本條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項目,繼續沿用原有的規定辦理,但政府不得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
法律主觀:一、拆遷補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標準以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國土部門房屋測繪數據為基礎計算,或者以房屋所有權證書載明的建筑面積、被拆遷地區房屋市場評估價值為基礎計算,具體根據當地的拆遷政策而定。二、征收方威脅不搬遷要強拆拆遷戶應該相信嗎征收方威脅不搬遷就要強拆的,要看拆遷是否合法,如果合法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如果符合的,被拆遷人要做好準備,以免自己利益受侵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三、被拆遷人如何選擇拆遷補償標準選擇實行房屋補償的,可根據城市規劃的建設工程的性質,實行就地或者異地補償。拆遷住宅房屋,拆遷區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設、被拆遷人要求實行就地房屋補償且按照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能夠滿足被拆遷人補償房屋要求的,拆遷人應當實行就地房屋補償。補償依據商品房價新條例規定,拆遷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按照就地房屋補償的計算方法,被拆遷房屋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將按照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結算拆遷補償金;被拆遷面積與住房改善面積之和不足45平方米的部分,以拆遷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的50%%結算(但不得低于同期經濟適用房價格),計入拆遷補償金。新條例中規定的拆遷區域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以房屋拆遷公告發布之日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
法律客觀:拆遷補償的定義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國有土地拆遷補償2011年1月21日《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正式頒布,2001年6月13日國務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同時廢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經2011年1月19日國務院第141次常務會議通過。新條例的頒布標志著拆遷補償已經進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紀元,新條例中拆遷補償從官方評估轉向二次征詢制度和申請評估復核制度預示著拆遷已經在從民生和人權考慮出發,正在漸漸走向成熟。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據猜測最新的集體土地拆遷補償條例將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臺,目前集體土地拆遷補償可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遠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并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匯總測定并公布。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采用估價時點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筑物的正常價格。上述三種價格都是拆遷補償的法定依據,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別適用。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一、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于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盡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二、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附:目前我國各大城市在拆遷補償上都有設定人均最低面積,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積為22_,所以拆遷安置。兩者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顧名思義,這種補償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由于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所以就出現了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新條例的補償內容第三章補償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十九條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第二十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第二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二條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第二十三條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二十四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第二十九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補償檔案,并將分戶補償情況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征收補償費用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并公布審計結果。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的計算公式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準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2)周轉補償費,用于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3)獎勵性補償費,用于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愿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一)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滄州房屋拆遷補償辦法細則
●滄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滄州房屋拆遷補償多少錢
●滄州樓房拆遷
●滄州市拆遷補償
●滄州樓房拆遷
●滄州拆遷標準
●2021滄州拆遷政策
●河北滄州拆遷賠償比例
●滄州拆遷每平米多少錢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1比幾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1比幾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360平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年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最新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滄州拆遷補償標準文件
●滄州市拆遷標準
●2021滄州拆遷政策
●河北滄州拆遷賠償比例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滄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滄州樓房拆遷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黃書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