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有予評估嗎2025,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沒有評估合法嗎,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沒有評估是不合法的。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一價格
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沒有評估是不合法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一價格是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的。因此,在房屋征收補償決定中,應當包含經過專業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評估結果。
如果沒有進行評估,那么征收補償決定就缺乏了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據,無法確保被征收人得到公平、合理的補償。在這種情況下,被征收人有權要求征收部門進行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確定補償金額。如果征收部門拒絕或無法進行評估,被征收人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綜上所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必須經過專業評估機構的評估,否則該決定是不合法的。
一、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是否可訴1、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可訴。房屋征收補償糾紛起訴應當先經當事人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訴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二、房屋征收的具體流程是什么房屋征收的具體流程為:1、進行項目征收立項,并做好項目前期調查摸底;2、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并報縣區政府;3、對擬征收房屋進行調查登記并公布調查情況 ;4、有關部門對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5、政府部門組織補償方案論證并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舊城改造項目組織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聽證會;6、縣 區政府公布征求意見情況、聽證會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聽證會情況修改情況,并對征收補償方案重新修訂公布,同時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7、縣區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經縣區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8、公布房屋征收決定,做好房屋征收決定宣傳解釋工作。9、由被征收人選擇征收評估機構;10、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征收決定的人民政府作出補償決定,并依法送達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公告;
法律分析:可訴。
法律依據: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確定是國際通行的做法。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和房地產價格評估人員資格認證制度,房地產估價機構、房地產估價師必須在其資質資格經有關房地產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從事房屋征收評估。未經核準的,不得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
根據2005年原建設部發布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和三級暫定。所有資質等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都可以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但資質等級越高的房地產估價機構,所能從事的估價業務范圍越大。除了三級暫定資質外,其他資質等級的房地產估價機構都可以從事房屋征收評估工作。
房屋征收評估涉及征收當事人的切身權益,應當盡量選用社會信譽好、綜合實力強、資質等級高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進行征收評估。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公布這類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名單,供被征收人選擇,但不能限制符合條件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參與評估活動。
一、湖北省國土資源廳拆遷標準
依據《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不同情況,按照規定給予被征收人以下補償: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中的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補償,由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按照本辦法選定或者確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有特殊困難的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對按期簽約、搬遷的被征收人給予獎勵。
第三十一條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應當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因舊城區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三十二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城鎮住房保障有關規定和被征收人的實際情況,分類優先實施住房保障。住房保障等部門應當按照簽訂補償協議及搬遷的順序,及時為被征收人辦理保障性住房有關手續。
被拆遷人對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內容不認可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應有合法項目,按照法定程序,給予被征收人合理補償,先補償,再征收,任何違反以上基本原則的征收行為都屬于違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絕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以申請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方式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
對于房屋評估程序,一定要積極配合,爭取保證房屋評估結果合理,這樣才能保證協商談判的結果更加合理。
首先,被征收方應當知曉自己有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權利,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的相關規定可知,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方協商選定的,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無法協商成功的,則可以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進行確定。由于目前市面上房屋評估機構較為混雜,被征收方在選定之前一定要詳細了解,選擇有評估資質的機構進行評估。
其次,在評估過程中被征收方應當明確評估人員需要對房屋的哪些方面進行評估,主要包括測量房屋的實際面積;繪制房屋示意圖;記錄房屋使用年限、基本結構和狀況;記錄房屋周邊狀況;記錄房屋的裝飾修飾、附屬物;收集房屋的房地產權屬證書;記錄房屋的產權人、常住人口和戶口在冊人數等情況。若對評估登記報告存在疑問,可以仔細詢問,在需要征收方簽字的地方,仔細進行檢查,防止錯登或遺漏。在了解這些情況的前提下,被征收方才能基本確保自己的房屋評估結果合理。
此外,在收到評估結果時,應當從以下的幾個方面進行查看,即(1)評估程序的順序,是否嚴格按照先報批、后評估的順序進行;(2)進行房屋評估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是否具有評估資質;(3)查看評估報告中是否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專用的圓形公章蓋章和評估師的簽字;(4)評估報告需要注明有效期。
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確定主體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條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四條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先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只有在被征收人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房屋征收部門通過組織被征收人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或者采取搖號、抽簽等隨機方式確定。
因此,如果房屋征收部門直接指定某一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房屋進行評估的話,屬于程序違法,可以提出異議。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選定或者確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門作為委托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并與其簽訂房屋征收評估委托合同。值得注意的是,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是不可以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受托的房屋征收評估業務的。
二、房屋評估結果不滿意怎么辦
如果對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評估結果之日起的10天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如果對復核結果存在異議,可以在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天內向當地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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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袁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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