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家庭承包土地(個人,)征收各項收益歸誰2025,最新家庭承包土地(個人,)征收各項收益歸誰,家庭承包土地被征收時,各項收益歸屬如下:一、土地補償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家庭承包土地被征收時,各項收益歸屬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這部分補償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因為土地所有權屬于發包方,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二、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是為了保障被征地農民的長遠生計而支付的。這部分費用的歸屬和使用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那么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如果由其他單位安置,則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該安置單位。
如果不需要統一安置,安置補助費可以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其保險費用。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家庭承包土地被征收時,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歸承包人所有。這是因為承包人享有承包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可以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因此,這部分補償費用是對承包人因征收而遭受的損失的補償。
綜上所述,家庭承包土地被征收時,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安置補助費視安置情況而定,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歸承包人所有。
法律分析:有補償,對個人承包的土地進行征收時,個人承包者是可以獲得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用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法律分析: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從取得的所得中扣除必要的生產經營費用后,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承包土地的費用是否需要納入個人所得稅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個人所得稅是以居民個人取得的各種所得為稅基,按照規定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的應納稅額。
2.《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個人從取得的所得中扣除必要的生產經營費用后,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稅收政策宣傳的通知》第二條:農民通過承包、承租土地等方式從土地上獲得的收入,按照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征稅。
綜上所述,承包土地的費用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是否需要納入個人所得稅,需要結合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稅收政策宣傳的通知進行分析。
法律分析:農村家庭承包集體土地被征收后的補償,其中的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承包人所有。法律明確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承包人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法律依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六條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一、農村旱改水田補貼怎么算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一般就是承包戶。
第一,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第二,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第三,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這里,被征地農民應清楚安置的形式,是村集體安置還是其他單位,還是不做統一安置。
二、租的地賣了,青苗費該補償給誰
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
三、征地補償款的構成以及分配是怎樣的?
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可以參考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其中,土地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針對被征土地上的附著物,安置補助費針對失地農民。前二項對象為物,系對物因征地受到的損失的補償,基于損失與補償的法律因果。后一項對象為人,系對征地后失地農民的勞力安置,該項是基于法律強制性規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對這些補償費的權屬亦作出規定,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賠償款是一個籠統的概念,它有四個部分構成:
1、征地補償費:由于土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所以賠償款也歸村所有。具體如何管理、使用、分配,應該由村民大會決定。按照在冊農業人口進行分配,也是一種較通行的做法。因為承包戶只享有所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以及在承包時間以內該土地的收益權。既然該土地被征收后已不屬于你家承包,當然不能根據承包面積來分配。所以,這種分配方式本身是不違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因為在分配前你已經因為征地而失去了土地承包權。而真正涉嫌影響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合法地位的,是征地行為。
2、青苗費:這個簡單,主要和你家的承包面積以及種植的作物有關;
3、地面附著物補償費:這個也好理解,如果你為改善種植條件而進行了一定的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話,就應該獲得補償。
4、人員安置費:農民失去土地后的生活補償,可以是貨幣方式,也可以采用生活保險形式,以后者為主,也與家庭農業人口有關系。其中2、3、4基本是在征地時直接補償到戶的(當然也有不是這樣的地方),我估計你說的是第一項款子,應該說肯定有2/3以上村民簽字通過的。
農村家庭承包集體土地被征收后的補償歸承包人所有。根據法律規定,征收農村家庭集體承包土地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一、征地補償費屬于誰所有
征地補償費中的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二、拆遷補償糾紛怎么舉證起訴再審
一、征地拆遷賠償糾紛誰來舉證
在征地拆遷賠償糾紛中原告應當對其主張承擔舉證責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舉證能力或舉證能力較弱的情況下,法院可以責令被告來進行舉證。
原告對因強拆所致物品損失的舉證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實施強制拆除時,不依法履行職責,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所致。
二、農村征地補償糾紛的主要原因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費用的性質和歸屬法律規定不明確。
承包地之外的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用,征收方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費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其歸屬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
由于農村土地權屬的立法界定不清,大量的補償費無法為農民所掌握,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依照現行法律規定,青苗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應分配給該物的所有者,通常為農民個人所享有;安置補助費國家規定應由集體經濟組織所享有,若農民自謀職業,應發給農民個人。
但現行的立法模式并沒有為“集體”作出嚴格界定,現實中農村集體土地一般存在三種模式,即鄉鎮集體所有,村民委員會集體所有,村民小組集體所有。
三、安徽搬遷房屋賠償標準
(一)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二)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應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三)征地補償應包括土地補償、被征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補償和青苗補償。
(四)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征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化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家庭承包土地征收補償款歸誰所有
●家庭承包土地征用款分配
●家庭承包地征收后補償歸誰
●家庭承包戶內土地收益分配
●家庭承包土地要交承包費嗎?
●家庭式承包土地的征地補償費歸誰
●家庭承包的土地所有權人是誰
●家庭承包地家庭內部怎么分配
●家庭承包的土地
●家庭承包土地補償款分配給誰
●家庭承包土地征收補償款歸誰所有
●家庭承包土地征收補償款歸誰所有
●家庭承包戶內土地收益分配
●家庭承包地征收后補償歸誰
●家庭承包土地要交承包費嗎?
●家庭式承包土地的征地補償費歸誰
●家庭承包的土地所有權人是誰
●家庭承包地家庭內部怎么分配
●家庭承包的土地
●家庭承包土地補償款分配給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家庭承包土地征用款分配,家庭式承包土地的征地補償費歸誰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談美錦
內容審核:陳博揚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