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強拆沒有證據怎么辦啊?2025,沒有證據證明征收方是強拆主體怎么辦,在沒有證據證明征收方是強拆主體的情況下,確實會給維權帶來一定的困難。然而,這并不意味著無法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以下是一些建議:一、尋找其他證據或線索盡管直接證據缺失,
在沒有證據證明征收方是強拆主體的情況下,確實會給維權帶來一定的困難。然而,這并不意味著無法采取相應的法律行動。以下是一些建議:
一、尋找其他證據或線索
盡管直接證據缺失,但可以嘗試尋找其他間接證據或線索來證明征收方的強拆行為。例如:
征收決定、公告等官方文件:這些文件可能包含有關征收方身份和意圖的信息。
現場照片、視頻:如果可能的話,拍攝強拆現場的照片或視頻,以記錄實際情況。
目擊證人證言:尋找目擊者并提供他們的證言,以支持你的主張。
二、咨詢專業律師
在這種情況下,咨詢一位專業律師是至關重要的。律師可以幫助你評估現有證據,提供法律建議,并指導你如何收集更多有利的證據。此外,律師還可以協助你起草法律文件,如訴狀、申請書等,以準備可能的法律訴訟。
三、考慮行政復議或訴訟
如果你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犯,可以考慮向相關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這兩種情況下,你都需要提供足夠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盡管直接證據可能不足,但你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構建證據鏈,以證明征收方的強拆行為。
四、注意法律時效性問題
在采取任何法律行動之前,請務必注意相關的法律時效性問題。某些法律程序可能需要你在特定時間內提出申請或訴訟,否則你可能會喪失相應的權利。因此,及時咨詢律師并了解相關法律規定是至關重要的。
綜上所述,盡管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征收方是強拆主體可能會給維權帶來困難,但你仍然可以通過尋找其他證據、咨詢專業律師以及考慮行政復議或訴訟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在整個過程中,請務必保持冷靜、理性并遵循法律程序。
沒有證據證明征收方是強拆主體怎么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并且由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實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推定房屋征收部門為強拆的主體。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征收部門對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委托范圍內實施的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并對其行為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實施強制拆遷要注意什么問題
1、組織強制拆遷的力量
如果強制拆遷戶數較多、難度較大,需要組織相應的力量協助執行。在實際工作中,通常是組織當地的公安警察和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等多方面人員,配合做好工作。
2、強制拆遷涉及被拆遷戶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嚴肅的執法活動,實施時應著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環節:
(1)先行告誡說服。
在強制拆除之前,仍應由拆遷人、拆遷主管部門、基層組織和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對被拆遷戶進行說服,講清道理,說明利害關系,盡可能促使被拆遷人戶權衡得失,轉變思想,主動讓房拆除。對確實無法說通的,再實施強制拆除。
(2)全面保全證據。
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強制拆除房屋前,應請公證人員到場,對被拆遷戶的房屋、家具等財產狀況予以錄像、照相、做好記錄、登記在冊,并且由有關人員簽名確認,以防產生爭議時備查。
(3)妥善保管財物。
拆房時,須通知被拆遷戶家庭成員及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所在的單位負責人到場,將被拆遷戶的財產逐一清點登記,并由上述人員和強制拆遷工作人員簽名后,交給被拆遷人。被拆遷人不肯接收的,可集中統一保管或提存,不能損壞,更不能丟失。
(4)保障人身安全。
注意被拆遷戶的思想動態,隨時勸解。對確有阻礙強制拆房、行為過激、情節嚴重的被拆遷戶或其他人員,可依法由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以確保各方人身安全。
拆遷的有效維權需要注意收集違法拆遷的相關證據,通過申請信息公開收集征收方程序操作中的違法點;可以直接向當地國土部門反映情況以及撥打國土部的法律熱線12336,或者依法提起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三十一條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拆遷糾紛有證據怎么解決征收
拆遷如果不合理被征收人與征收人可以就補償款數額進行合理范圍內的協商溝通,溝通未果可以交由同級征收拆遷管理部門裁決,裁決后被征收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想問一下拆遷鬧糾紛怎么處理
解決拆遷糾紛當事人可以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予以解決,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可以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想問一下拆遷發生糾紛怎么處理事情
拆遷發生糾紛可以行政訴訟。發生拆遷糾紛時當事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就拆遷糾紛依法向轄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二)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四)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五)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想問一下房屋拆遷糾紛有訴訟時效嗎
房屋拆遷訴訟時效是6個月,該訴訟時效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或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算,超過二十年的房屋拆遷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問一下濟南遇到拆遷糾紛怎么辦征收
拆遷糾紛可以找拆遷的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高先生是河南省某村村民,在當地的汽車配件修理大世界經營一家汽車修理店,該店面是高先生通過與原房主簽訂《商鋪轉讓協議書》得來的,2018年9月,該地被政府劃入征收拆遷的補償范圍,高先生覺得征收方給出的價格嚴重不合理,無法保障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遲遲沒有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終于在在10月7日晚,十幾個不明身份人員伴隨著兩臺挖掘機的轟鳴聲,將高先生的店面夷為平地,連同店鋪里的設備設施全部化為廢墟。
高先生找到律師提起強拆行為違法的行政訴訟,同時提交了房屋被拆除照片和《商鋪轉讓協議書》,還有當地的拆遷指揮部發布的通知和與工作人員交流的短信截圖。證明征收方在未與高先生簽訂補償協議,未妥善安置,也沒有下征收決定的情況下直接強行拆除了高先生合法所有的商鋪房屋。
征收方在庭審中做出這樣的答辯:
一、高先生的房屋是違法建筑,所以《商鋪轉讓協議書》屬于無效合同,高先生沒有取得該涉案商鋪的所有權。
二、原房主才是被征收人,高先生在此案中不是適格原告。
三、涉案房屋被拆除,屬于高先生和原房主之間的民事糾紛,高先生應該就簽訂的《商鋪轉讓協議書》對原房主提起民事訴訟。
四、拆除行為并非拆遷指揮部做出的,該建設項目是區政府的建設項目,拆遷指揮部不是適格的被告。
相信看到這里,聰明的讀者已經發現該征收指揮部的答辯自相矛盾,而且基本沒有法律依據,最后,人民法院在總結了本案的爭議焦點,發表以下觀點:
關于高先生是否是本案的適格原告,因為原房主與高先生簽訂的《商鋪轉讓協議書》里明確約定了高先生在約定期限內享有商鋪的使用經營權,高先生與本案有切身的利害關系,作為本案的原告,完全適格。關于拆除行為是否是拆遷指揮部做出的,根據拆遷指揮部發布的《通知》和綜合其他各項證據來看,本次的拆除行為符合拆遷指揮部拆遷改造的目的,其作為本案被告適格,應當承擔拆除高先生商鋪的法律責任。關于本次拆除行為是否違法,被告沒有提交證明其拆除行為合法的證據,也未對原告進行合法補償的情況下將原告房屋拆除,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強拆違法。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
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住宅、辦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
3、當被拆遷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與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需要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于被拆遷房屋享有接受補償安置權利的證據(包括親屬關系證明、繼承權公證書、放棄權利聲明等);
4、證明房屋被拆除的時間的證據。
在征地拆遷項目實施的前期,被征收方應當保障自己的房屋屬于合法建筑,積極整理出能夠證明被征收房屋合法的各種權屬證書和證明文件,對于丟失或未及時辦理的文件,主動依照法律規定去相關部門進行補辦。這些文件主要包括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納稅憑證等等各類證件。對于被征收方而言,證件越齊全,在維權時就更加有利!在實踐中經常有被征收方沒有法律意識,導致證件缺失的情況,此時被征收方一定要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幫助下盡可能進行補救。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可知,市縣級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進行公告,并在公告中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因此被征收方在相關部門作出征收公告后,及時采取拍照等方式保留公告材料。
同時,在征地拆遷過程中,被征收方可能還會收到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的紅頭文件,被征收方一定要保持冷靜,即便對該文件不滿,也要保留這些文件,切記不可以撕毀或丟棄的方式表達自己的不滿。這些文件都是日后采取法律措施保障自己權益的最佳證據,一旦文件的出具存在違法事項,則在律師的幫助下,極大程度上能夠捍衛自己的權益。
此外,征收方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應當主動公開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這些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定可知,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如若政府對于應當主動公開卻沒有公開,被征收方應當留存相關證據,向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上級行政機關以及監察機關進行舉報。同時對于舉報時間和舉報事由的相關事項也進行留存,一旦相關部門在收到舉報后置之不理的,我們也能夠進一步進行維權,這些都是維權的重要證據。
征地單位未經法院自己強拆是不合法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一、征地申請司法強拆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一)行政強制拆遷申請書;
(二)裁決調解記錄和裁決書;
(三)被拆遷人不同意拆遷的理由;
(四)被拆遷房屋的證據保全公證書;
(五)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轉用房權屬證明或者補償資金證明;
(六)被拆遷人拒絕接收補償資金的,應當提交補償資金的提存證明;
(七)市、縣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征地申請強拆存在哪些情形會被法院駁回?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3、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
4、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
5、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
6、超越職權;
7、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三、違法強拆的起訴狀怎么寫?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范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內容,其具體內容和寫法另作論述。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房屋被強拆沒有證據怎么辦啊怎么投訴
●房屋被強拆沒有證據怎么辦啊怎么解決
●如果遭遇強拆沒留下證據怎么辦
●房子被強拆找不到證據怎么辦
●房子被強拆沒有補償無家可歸怎么辦
●強拆沒有手續的房屋的案例法
●房子沒證被強拆怎么辦
●我的房屋被強拆
●房屋被強拆了找什么部門
●房子被強拆可以報警嗎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房屋被強拆沒有證據怎么辦啊怎么解決,強拆沒有手續的房屋的案例法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紀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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