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后如何追責呢2025,判定強拆違法后追責的程序是什么,判定強拆違法后的追責程序主要包括行政追責和刑事追責兩個方面。一、行政追責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對于違法強拆行為,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
判定強拆違法后的追責程序主要包括行政追責和刑事追責兩個方面。
一、行政追責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對于違法強拆行為,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會責令改正,并進行通報批評。如果違法強拆行為造成了損失,那么相關責任單位或人員還需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刑事追責
如果違法強拆行為嚴重到構成犯罪,比如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等,那么相關責任人員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這會涉及到公安機關的調查、檢察機關的起訴以及法院的審判等程序。在具體追責過程中,需要依據相關刑事法律法規以及具體案件情況進行權衡和裁量。
總的來說,判定強拆違法后的追責程序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綜合考慮多個方面的因素。在實際操作中,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具體和針對性的法律建議。
法律分析:強拆程序違法可以申請賠償。根據《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規定,房屋強制拆遷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造成被拆遷人財產損失的,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拆遷部門要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一、強拆程序違法是否賠償1、房屋強制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造成被拆遷人財產損失的,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拆遷部門要承擔賠償責任。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申請,或者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中一并提出賠償請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在兩個月內決定是否賠償,對于不賠償決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二、強拆程序違法判決是什么樣的房屋強制程序違反法律規定的,造成被拆遷人財產損失的,被拆遷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拆遷部門要承擔賠償責任。強拆行為是行政行為的一種,既然是行政行為就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實施,否則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我國已經沒有了行政強拆的權利,只有司法強拆。司法強拆之前要通知被拆遷人,而且在達不成協議時應當先進行行政裁決,行政裁決以后,政府相關部門還要進行相關申請,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只有審批通過后才能實施強拆,而且就算要強拆,也要給被拆遷人留下足夠的搬遷時間,否則就是程序違法,侵害被拆遷人利益。
1、有違法強拆的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征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征收房屋是需要依據補償方案給被征收人相應補償的,強拆要符合相應的程序規定。
一、侵占土地如何要求賠償
受害人的土地被侵占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賠償的數額為受害人的實際損失或者責任人的獲利數額。《民法典》規定,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什么情況下能做強拆
房屋可以強拆的情況是:已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的;被征收方已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但未按協議期限履行交房義務的;法定期限內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同時不申請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的;屬于逾期不改正的違章建筑和超期臨時建筑的。
三、暴力拆遷有哪些有效的解決辦法
遇到暴力拆遷有效的解決辦法有可以與行為人協商要求其停止暴力拆遷行為、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或者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給予行為人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確定強拆違法之后維權方式如下:
1、在面臨非法侵害威脅時,正式書面向當地公安機關提出保護請求,并保留送達回執。
2、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偵查,追究侵權人的刑事責任。
4、在適當時機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為的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5、訴訟不是目的是手段,通過訴訟的方式推動糾紛的解決,取得合理的補償。
一、違法建筑被強拆恢復原狀是合法的嗎
如果沒有申請行政復議的話,違法建筑被強拆恢復原狀是合法。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規定
1、第七十三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
3、第七十六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4、第七十七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法律分析:強拆房屋被判決違法的,由強拆方承擔賠償的責任,依據房屋被拆遷時的價值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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