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釋對拆遷糾紛受案范圍的規定有哪些2025,拆遷糾紛的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什么,法律分析:1、肯定性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列舉八類由人民法院受理
法律分析:1、肯定性的規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列舉八類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這八類案件是:
(1)行政處罰案件;
(2)行政強制措施案件;
(3)侵犯經營自主權案件;
(4)申請頒發許可證和執照案件;
(5)申請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案件;
(6)申請發給撫恤金案件;
(7)違法要求履行義務案件;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案件。
2、排除性的規定
鑒于行政訴訟的特點,法律對其受案范圍從另一方面以排除性的規定加以限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爭議有四種。
第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這種國家行為,是政府以國家名義作出,不涉及特定的個人和組織的有關國與國之間的關系,有關國家安全以及國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行為。
第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為。這是因為,審查行政機關抽象行政行為是否合法的權限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地方人大及作出抽象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的上級行政機關。
第三,行政機關對所屬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即人們通常所說的內部行政行為。對此類行政行為不服,只能通過向上級行政機關或監察、人事部門申訴解決,而不能啟動行政訴訟。
第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例如涉及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糾紛時,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
(二)司法解釋對受案范圍的規定
我們在研究法律對拆遷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規定時,常感到操作性不強,實踐中難以把握。尤其近年來拆遷糾紛蔓延并激化的情況下,各地法院對拆遷行政訴訟要么是難立案,要么是不敢公正判決,秉公執法的不多。這里的主要原因是體制問題,但法律規定不明確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為解決法律和原有的司法解釋針對性不強,對拆遷行政訴訟缺乏指導性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歷時5年,就審理拆遷行政案件的司法解釋進行起草、調研,已三易其稿,雖還未頒布執行,但其中有關人民法院對拆遷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還是體現了執法為民的原則。
第一條 拆遷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遷具體行政行為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拆遷許可;
(二)行政強制拆遷決定;
(三)補償安置裁決;
(四)拆遷行政處罰決定;
(五)行政強制拆遷行為;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拆遷糾紛是屬于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分析:拆遷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一定范圍的拆遷行政爭議案件的權限,是人民法院與其他國家機關之間在解決拆遷行政爭議案件上的分工。受案范圍解決的是拆遷管理相對人對哪些拆遷行政爭議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并得到人民法院受理的問題。換一個角度來說,拆遷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確定,使拆遷管理機關明確自己的哪些具體拆遷管理行為可能使自己成為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使人民法院明確哪些拆遷行政爭議可以立案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法律分析:依據我國行政訴訟的規定,因拆遷補償問題產生糾紛的是屬于行政糾紛,應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拆遷糾紛屬于什么案件1、拆遷糾紛屬于什么案件,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具體如下:(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是民事案件;(2)只有拆遷單位與被拆遷人沒有達成拆遷協議,沒有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的,拆遷行政部門作出拆遷決定,被拆遷人對拆遷決定不服,向法院起訴的,才是行政案件。2、法律依據:《拆遷裝修賠償》第二十五條拆遷人應當按本章規定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補償。拆遷補償可以采用貨幣補償方式,也可以采用房屋補償方式。二、房屋拆遷合同糾紛案件怎么舉證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戶口本;(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等;(3)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事實發生后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2、證明房屋拆過法律關系成立的證據。被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有:(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權證;(2)證明被拆除房屋的結構、房屋的性質、房屋的建筑面積等證據;(3)當被拆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所有人和主張權利的被拆遷人不同時,還須提交證明被拆遷人對于被拆除房屋享有接受賠償安置權利的證據;拆遷人應提交的證據有:(1)拆除房屋許可證;(2)房屋拆遷公告;(3)原地新建建筑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工程竣工驗收證明;(4)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積查丈報告;(5)房屋拆遷賠償協議;(6)向被拆遷人支付現金賠償金、過渡期安置補助費、房屋搬遷費、電話遷移費等費用的憑證;(7)提供過渡期臨時用房給被拆遷人的證據;(8)用以安置被拆遷人的房屋平面圖、建筑面積竣工查丈報告等。3、當事人在訴訟請求中有具體請求金額的,應提交詳細的計算清單。
法律分析:主要有八類案件:(1)行政處罰案件;
(2)行政強制措施案件;
(3)侵犯經營自主權案件;
(4)申請頒發許可證和執照案件;
(5)申請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案件;
(6)申請發給撫恤金案件;
(7)違法要求履行義務案件;
(8)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司法解釋對拆遷糾紛受案范圍的規定有哪些
●拆遷案件 司法解釋
●拆遷安置的司法解釋
●房屋拆遷司法解釋
●拆遷司法程序
●最高法院關于拆遷的司法解釋
●拆遷補償的司法解釋
●拆遷適用法律
●法律關于拆遷
●關于拆遷司法解釋
●拆遷糾紛的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什么意思
●拆遷糾紛的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什么意思
●拆遷提起行政訴訟
●拆遷辦行政訴訟
●拆遷行政訴訟起訴書范文
●房屋拆遷行政訴訟
●拆遷行政官司
●拆遷的行政訴訟時效
●拆遷行政訴訟費用收費標準
●拆遷行政訴訟范本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案件 司法解釋,最高法院關于拆遷的司法解釋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黃可
內容審核:侯承志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