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公告期間房屋可否買賣2025,拆遷公告后可以買賣房子嗎,法律主觀:拆遷公告后房屋不能買賣。拆遷方案公告后產生不超過一年的凍結期,征收方根據房產證記載的產權人進行補償,凍結期處于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房產不能進行出售、更名等行為。法律客觀:《國
拆遷公告后房屋不能買賣。拆遷方案公告后產生不超過一年的凍結期,征收方根據房產證記載的產權人進行補償,凍結期處于房屋征收范圍內的房產不能進行出售、更名等行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法律分析:不能。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不能。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拆遷房是可以正常購買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交付。
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
二、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fā)生的買賣。
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款規(guī)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據此,如果雙方發(fā)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人民法院一般會因爭議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而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就是你朋友所稱的安置房不能買賣的緣由。
但鑒于拆遷安置房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領到房屋權屬證書,房價在此期間會有波動,因而違約方應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償守約方為此造成的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損失。
三、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fā)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戶。
法律分析:辦理了房產證并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拆遷房可以買賣。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于普通的商品房買賣。但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交付。
法律分析:
不能。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guī)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五)權屬有爭議的;(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拆遷公告期間房屋可否買賣呢
●拆遷公告后可以買賣房子嗎
●拆遷公告出了還能繼承過戶嗎
●拆遷公告后
●拆遷公告可以撤回嗎
●拆遷公告可以起訴嗎
●拆遷公告有期限嗎
●拆遷公告出來后還能遷戶口過去嗎
●拆遷公告可訴嗎
●拆遷公告出來就一定會拆嗎
●拆遷公告后可以買賣房子嗎
●拆遷公告后可以買賣房子嗎
●拆遷公告出了還能繼承過戶嗎
●拆遷公告可以撤回嗎
●拆遷公告后多久簽字
●下了拆遷公告的房子會不會不拆了
●拆遷公告出來就一定會拆嗎
●發(fā)了拆遷公告還能加戶口嗎
●拆遷公告可以起訴嗎
●拆遷公告后還繼續(xù)收房租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公告后可以買賣房子嗎,拆遷公告可以起訴嗎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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