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哺乳期最新規(guī)定,法律主觀:哺乳期假期規(guī)定2020: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用人單位應當為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
哺乳期假期規(guī)定2020: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用人單位應當為有不滿一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安排每天不少于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哺乳時間2023年新規(guī)定是一年。
哺乳時間以寶寶出生后一年計算。在這一年間,女性職工每天可享受兩次0.5小時的哺乳時間,可合并為1小時。換言之,女性職工可以提前一個小時下班或者晚上班一個小時(哺乳假含人工喂養(yǎng))。另外,對于多胞胎情況,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哺乳假的成立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首先是女職工本人產后上班有困難并且本人所從事的崗位允許階段性離開;
2、其次是女職工本人有請哺乳假的要求,提出申請;
3、最后是單位同意準假。
綜上所述,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哺乳假是每位媽媽都應該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jù)】: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guī)定》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wèi)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wèi)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jù)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023年國家規(guī)定哺乳期是一年。
哺乳期是女性生產后至其孩子滿周歲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哺乳期內,女性享受特殊待遇,不能降低工資。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分娩,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哺乳假。
1、生育第一個子女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哺乳假6個月,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照發(fā)(發(fā)至子女滿14周歲);
2、生育第二個子女,哺乳假3個月(按計劃生育條例允許生育第二個子女的);
3、有條件的單位,也可給獨生子女的女職工哺乳假一年(包括產假),哺乳假期間工資照發(fā),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fā)。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或公司應減少脯乳期女職工工作量和工作時間,且不允許給脯乳期女職工安排加班或夜班活動。公司或用人單位不能在女職工脯乳期降低其工作待遇。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三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guī)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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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2023年哺乳期最新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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