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第一,審級不同。一審是第一審法院適用的程序,二審是第一審法院上一級人民法院的程序。第二,任務不同。第二審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審程序的同一任務外――除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外,還負責檢查和監督下一級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一,審級不同。一審是第一審法院適用的程序,二審是第一審法院上一級人民法院的程序。
第二,任務不同。第二審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審程序的同一任務外――除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外,還負責檢查和監督下一級法院的審判工作。
第三,適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民事案件,既可以適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二審程序只能適用普通程序。
第四,不同的裁判效力。一審判決后有一定的上訴期,上訴期過后沒有上訴的,一審生效。二審案件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宣告后立即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的案件,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一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是由第二審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上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所作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另行組成合議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
陪審員在執行陪審職務時,與審判員有同等的權利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條人民法院審理第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合議庭的成員人數,必須是單數。
發回重審的案件,原審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審理再審案件,原來是第一審的,按照第一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原來是第二審的或者是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按照第二審程序另行組成合議庭。
法律分析:一審與二審的區別有四個不同。一是審級不同,二是任務不同;三是適用程序不同;四是裁判的效力不同。對于離婚中一審和二審的區別在于,如果法院覺得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法院一般不同意夫妻雙方離婚,那么一般在一審判決書生效的六個月之后,一方可以上訴,即二審,一般法院都會予以雙方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一) 重大涉外案件;(二) 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三) 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離婚一審和二審的區別,具體如下:
1、審級、層級不同。一審適用第一審法院的程序,二審有第二審法院的程序;
2、適用程序不同。一審可以適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二審只能適應普通程序;
3、任務不同。二審不僅要完成同一程序的詳談任務,解決當事人糾紛,還要監督、檢查下一級審判工作的任務;
4、裁判的效力不同。一審可以上訴,過了上訴期沒上訴的,一審才生效。二審是最終判決,宣告后立即生效。
協議離婚須符合哪些條件:
1、協議離婚的男女雙方須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3、協議離婚的雙方當事人須有離婚的合意;
4、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子女的撫養教育作出恰當、合理的安排,并達成一致的協議;
5、協議離婚時必須對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做出適當的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開庭審理。經過閱卷、調查和詢問當事人,對沒有提出新的事實、證據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可以不開庭審理。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知乎
●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
●離婚 一審 二審
●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女方
●一審判離婚二審
●離婚二審是不是形式都是以一審為準
●一審二審離婚多長時間
●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
●一審判離婚二審會改判嗎
●一審判離婚二審怎么判
●征地和租地的性質有什么區別,土地征收和征用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宅基地退出補償新標準?什么情況下宅基地需要退出,與征收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征收決定是補償決定的依據?征收決定跟征收補償決定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空心房拆除有補償嗎?空心房和正常房屋征收補償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補償法律規定征地拆遷,征地補償和拆遷有什么區別:今日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危房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征收方新套路套路—以危房改造代替征收: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拆遷和協議拆遷的區別?房屋征收中和協議拆遷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征收基本農田程序?征收基本農田與征收耕地的補償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什么是“小產權房”它與農村拆遷安置房和農民的私房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是行政協議嗎?拆遷安置補償協議與征收補償協議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是什么意思?何為城中村與棚戶區,兩者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什么是征收補償決定書?征收決定和征收補償決定分別是什么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地價?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征收時有什么區別,補償標準是怎么樣的: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拆遷補償一樣嗎?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征收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永久基本農田和基本農田有什么區別?什么是永久基本農田?永久基本農田征收價格比一般耕地高嗎:今日在線房屋拆遷、征收法律咨詢
●傻傻分不清的“城中村”!是城?還是村?,何為城中村與棚戶區,兩者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城區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改造和拆遷的區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合同糾紛中仲裁與訴訟有什么區別,合同爭議選擇訴訟還是仲裁: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棚戶區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棚戶區改造是要拆遷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城中村改造補償標準,城中村改造和拆遷有什么區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范美華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二審離婚和一審離婚有什么區別嗎,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