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起訴侯依然可以與拆遷方進行談判。法律規定,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是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的權利。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并不會影響被拆遷方和拆遷
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起訴侯依然可以與拆遷方進行談判。法律規定,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是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的權利。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并不會影響被拆遷方和拆遷方的談判。
一、違章建筑,拆遷后,能獲得賠償嗎
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二、拆遷房屋如何提出異議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三、房屋被強制拆遷如何解決
強制拆遷是專門有程序條件的,如果違法,可以起訴的;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主管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之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1、行政機關違法強拆的行為可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之規定可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2、行政機關違法強拆的行為可復議
從房屋征收糾紛行政復議的原則來看,將其范圍限定在征收管理機關或人民政府及其其他部門就征收管理所作出的行政行為。在以往的城市房屋拆遷過程涉及許多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機關作出的建設項目審批、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頒發房屋拆遷許可證、認定拆遷單位的資格、安置辦法、裁決、強制執行等行政行為,當事人均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復議起訴了,同樣可以和拆遷方談判。因為法律規定,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是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的權利。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并不會影響被拆遷方和拆遷方的談判。
一、工廠拆遷經營損失補償標準
工廠拆遷經營損失補償標準: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包括實際經營損失也可酌情計算預期經營損失,具體來說包括原材料、半成品等的損失、參照往年同一時期實際銷售額或利潤確定的補償等。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申請強拆的條件有哪些
一、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二、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三、必須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四、征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明顯不符合公平補償原則,嚴重損害被執行人合法權益,或者使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生產經營條件沒有保障的、明顯違反行政目的,嚴重損害公共利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或者正當程序、超越職權、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的其他不宜強制執行的情形。
三、棚戶區改造住戶拒絕簽字可以強行拆除嗎?
具體看情況的,如果是不簽字也不提出行政復議的,是可以強制拆遷的。棚戶區改造是我國政府為改造城鎮危舊住房、改善困難家庭住房條件而推出的一項民心工程。加強棚戶區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設質量管理。盡可能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有實力的單位參與建設,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回遷安置房屋的建設質量,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矛盾糾紛。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即使被拆遷人不簽字,政府可以依法申請法院強拆:
1)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
3)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方案有異議的,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也可以先申請行政復議。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三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呢
●有沒有起訴要拆遷款的
●房屋拆遷被起訴
●起訴后拆訴還需要交費嗎?
●拆遷起訴期
●起訴拆遷補償款
●起訴政府拆遷
●有沒有起訴要拆遷款的
●在起訴期間房子可以強拆嗎
●拆遷起訴要多久
內容審核:劉偉濤律師
來源:頭條-起訴了是不是就不好再跟拆遷方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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