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是指針對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等方面作出獎勵規定,同時強調保護舉報人權益。若舉報屬實,可獲得一定比例的違法所得獎金。但需要注意相關舉報程序及條件。《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是指針對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等方面作出獎勵規定,同時強調保護舉報人權益。若舉報屬實,可獲得一定比例的違法所得獎金。但需要注意相關舉報程序及條件。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獎勵措施旨在鼓勵廣大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稅收違法舉報及治理中來,為維護良好稅收秩序、公正納稅環境發揮積極作用。該辦法明確了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稅務機關、納稅服務機構、職工、勞動者等舉報人群體的獎勵標準,其中,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獎勵標準最高,具體比例由各地稅務部門自行衡量掌握,視行政區特征和稅收管理實踐而定。此外,辦法還加強了保護舉報人權益的規定,明確了保密、獎勵、適用期等相關要求,同時對虛假舉報和惡意投訴作了明確的處罰規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舉報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如具體涉案金額、涉及的稅種、舉報材料等。同時,辦法還規定了稅務機關在接收、核實、處理舉報事項中的權利和義務。
若有關單位或個人未履行給舉報人獎勵的承諾怎么辦?若單位或個人未履行給舉報人獎勵的承諾,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稅務部門提出申請,由稅務部門協調協商解決,如仍無法解決,可向上一級稅務機關重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為嚴厲打擊稅收違法行為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時也保護了舉報人的權益,但需要注意舉報程序及條件。在實踐中,我們要積極參與到稅收關系的管理與維護中來,共同營造良好的稅收秩序和公正納稅環境。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四條 國家實行獎勵制度,鼓勵納稅人、繳費人舉報其他納稅人、繳費人的稅收違法行為。獎勵范圍、標準和比例由國務院稅務機關規定。
法律分析:
對單位和個人實名向稅務機關檢舉稅收違法行為并經查實的,稅務機關根據其貢獻大小依照本辦法給予獎勵。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匿名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或者檢舉人無法證實其真實身份的;
(二)檢舉人不能提供稅收違法行為線索,或者采取盜竊、欺詐或者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手段獲取稅收違法行為證據的;
(三)檢舉內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
(四)檢舉人提供的線索與稅務機關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無關的;
(五)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已經發現或者正在查處的;
(六)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在被檢舉前已經向稅務機關報告其稅收違法行為的;
(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獲取信息用以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
(八)檢舉人從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處獲取稅收違法行為信息檢舉的;
(九)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鼓勵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稅收違法行為,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以及本辦法列舉的其他稅收違法行為。
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是單位和個人的自愿行為。
第三條 對單位和個人實名向稅務機關檢舉稅收違法行為并經查實的,稅務機關根據其貢獻大小依照本辦法給予獎勵。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獎勵:
(一)匿名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或者檢舉人無法證實其真實身份的;
(二)檢舉人不能提供稅收違法行為線索,或者采取盜竊、欺詐或者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手段獲取稅收違法行為證據的;
(三)檢舉內容含糊不清、缺乏事實根據的;
(四)檢舉人提供的線索與稅務機關查處的稅收違法行為無關的;
(五)檢舉的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已經發現或者正在查處的;
(六)有稅收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在被檢舉前已經向稅務機關報告其稅收違法行為的;
(七)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便利獲取信息用以檢舉稅收違法行為的;
(八)檢舉人從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處獲取稅收違法行為信息檢舉的;
(九)國家稅務總局規定不予獎勵的其他情形。
律師解答:
《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獎勵措施旨在鼓勵廣大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稅收違法舉報及治理中來,為維護良好稅收秩序、公正納稅環境發揮積極作用。該辦法明確了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稅務機關、納稅服務機構、職工、勞動者等舉報人群體的獎勵標準,其中,納稅人及其信用評價獎勵標準最高,具體比例由各地稅務部門自行衡量掌握,視行政區特征和稅收管理實踐而定。此外,辦法還加強了保護舉報人權益的規定,明確了保密、獎勵、適用期等相關要求,同時對虛假舉報和惡意投訴作了明確的處罰規定。但需要注意的是,舉報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和程序,如具體涉案金額、涉及的稅種、舉報材料等。同時,辦法還規定了稅務機關在接收、核實、處理舉報事項中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四條 國家實行獎勵制度,鼓勵納稅人、繳費人舉報其他納稅人、繳費人的稅收違法行為。獎勵范圍、標準和比例由國務院稅務機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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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鄧海鳳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為獎勵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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