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房屋被拆遷能否履行過戶手續,房屋征收范圍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會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暫停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所以一年的時間內,房屋不能履行過戶手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會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暫停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所以一年的時間內,房屋不能履行過戶手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一、政府征地拆遷如何走法律程序
征收土地拆遷房屋的,需要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經征求意見討論通過后,制定征收補償決定并公告,進行征收調查,實施土地征收拆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后應當及時公告。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權利等事項。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做好房屋征收與補償的宣傳、解釋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房子被暴力拆遷了,應該去法院起訴誰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的單位是房屋征收部門,所以房屋被強拆的,到法院起訴的對象是房屋征收部門。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一、拆遷房可以過戶嗎
1、拆遷房可以過戶,但是需要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后的拆遷安置房才可以辦理過戶。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過戶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戶了。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去公證處作委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二、拆遷房產證過戶需要什么證件
拆遷房產證過戶需要的證件有:
1、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
2、開發商的法人委托書;
3、拆遷前個人的房產證原件或者房產證的注銷證明;
4、被安置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5、拆遷的安置協議;
6、房屋移轉的過戶申請書;
7、房屋權屬的登記申請書;
8、測量分戶的平面圖;
9、如果被拆遷人死亡,應該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房屋拆遷導致無法過戶,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一年內暫停房屋過戶登記。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否能獲得拆遷補償,需先確定是否為違法建筑。違法建筑不予補償,但非違法建筑仍可要求拆遷補償。
法律分析
一、因房屋被拆遷能否履行過戶手續
房屋征收范圍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會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暫停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所以一年的時間內,房屋不能履行過戶手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暫停辦理相關手續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
二、沒有房產證的房被拆遷可以要求補償嗎
按規定,進行拆遷補償時,被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要給予補償。
并且,被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即違法建筑,將不予補償。
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是否可以獲得補償,要先確定是否為違法建筑。
具體而言,以下幾種情形即屬于違法建筑:
1、占用已規劃為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用地或公共綠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準的設計圖紙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農村經濟組織的非農業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違反城市規劃或超過市政府規定標準的建筑;
5、擅自改變工業廠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違反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于以上的違法建筑,那么還是可以要求拆遷補償。
比如實際中許多宅基地建房就沒有房產證,但是不屬于違法建筑。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會在一年的時間內暫停房屋登記手續,所以在一年時間內,不能履行房屋過戶手續。
結語
綜上所述,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一旦房屋被拆遷,房屋征收部門會通知不動產登記機構暫停辦理房屋過戶登記,因此一年內無法履行過戶手續。對于沒有房產證的房屋,是否能夠獲得拆遷補償,需要先確定是否為違法建筑。若不屬于違法建筑范圍,仍可要求拆遷補償。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建房雖無房產證,但不屬于違法建筑。根據以上分析,了解到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一年內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因房屋被拆遷能否履行過戶手續呢
●面臨拆遷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房子被拆遷了
●房屋被拆遷了還能遷入戶口嗎
●被拆遷的房子可以換商品房嗎
●被列入拆遷范圍內能不能過戶
●拆遷中的房子能辦理過戶嗎
●面臨拆遷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拆遷中的房子能過戶嗎
●列入拆遷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農村房屋拆遷安置房如何過戶手續?征收方威脅不搬遷要強拆拆遷戶應該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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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因房屋被拆遷能否履行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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