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連帶責任保證的概念及實現方式,本文講述了保證人的擔保期限以及保證人的免責問題。首先,若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其次,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
本文講述了保證人的擔保期限以及保證人的免責問題。首先,若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其次,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最后,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
若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
4、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一、保證人的擔保期限該怎么計算
當事人對保證期間有約定的,從約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二、擔保人過了擔保期限就能免責嗎?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結語
這段話總結了保證人的擔保期限以及保證人的免責問題。首先,若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其次,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最后,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生中斷、中止、延長的法律后果。因此,保證人的擔保期限應按照約定進行計算。而如果保證人與債權人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期間,且債權人未在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訂):第五章 對重新犯罪的預防 第五十二條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于無固定住所、無法提供保證人的未成年人適用取保候審的,應當指定合適成年人作為保證人,必要時可以安排取保候審的未成年人接受社會觀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強制措施 第七十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
(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四、質證: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詢問前責令當事人簽署保證書并宣讀保證書的內容。
保證書應當載明保證據實陳述,絕無隱瞞、歪曲、增減,如有虛假陳述應當接受處罰等內容。當事人應當在保證書上簽名、捺印。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不能宣讀保證書的,由書記員宣讀并進行說明。
法律分析:連帶責任擔保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擔保方式。擔保特點:(1)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作為保證方式的一種,當事人應當在保證合同中明確約定連帶責任保證方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保證人與保證權人對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保證沒有作出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連帶責任保證。(2)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這意味著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均負有全部清償的責任。(3)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連帶責任保證的情況下,一旦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債務,債權人既可以要求主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保證人承擔的責任的不同,保證可以分為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九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法律分析:連帶責任保證是由保證人與主債權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證方式;由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合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主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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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馮興元教授
來源:中國法院網-了解連帶責任保證的概念及實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