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陸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申請人:長春市高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案情回顧 陸先生在長春市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申請人:長春市高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
案情回顧
陸先生在長春市朝陽區擁有合法承包的不同類型的土地,因土地在某大街的路線規劃范圍周邊,被納入了征收范圍內。陸先生擔心自己的合法權益可能會遭受到侵犯,因此來到了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想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擬定了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相關的程序。為了核實征收的合法性,圣運律師協助陸先生向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公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以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項目、標準以及費用籌集辦法等信息。
隨后,在收到的答復中長春市高新區告知陸先生,其申請獲取的信息不屬于其機關的掌握范圍,建議其向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咨詢。此后,陸先生依上述答復向長春市高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申請了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落實情況以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對象、項目、標準以及費用籌集辦法等信息,但再未得到過任何答復。因此,圣運律師協助陸先生提起了行政復議。
圣運律師認為,陸先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可以明顯的看出長春市高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簽收了申請材料,他們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材料為由未進行答復,明顯是不合理的。
復議結果
復議機關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責令長春市高新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在法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的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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