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莊先生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被告:邢臺市某縣人民政府【案情回顧】河北邢臺市村民莊先生在村
委托律師: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王有銀主任及其團隊主辦律師
被告:邢臺市某縣人民政府
【案情回顧】
河北邢臺市村民莊先生在村里的承包地,由于商業開發項目被納入到征收范圍內。未曾料到在征收過程中,征收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非法強推了莊先生的承包地。莊先生深感自己的合法權益被嚴重侵犯,甚至在土地被強推后,其一直都沒有獲得過相關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無奈之下,經過自行上網了解查詢,莊先生決心來京咨詢,尋求北京圣運律師事務所尋求法律幫助。
接受委托后,王有銀主任聽取了案件詳情后,制訂詳細的辦案計劃,并指派團隊專業律師具體執行,迅速啟動了辦案程序。經過調查得知,在莊先生提交《安置補償申請書》后,縣政府曾作出過《土地補償決定書》,但該份決定書從未保障莊先生作為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甚至根本不足以保障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更不足以支付因征地導致的社會保障費用。面對這樣不合理的決定書,圣運律師協助莊先生提起了訴訟程序,請求撤銷征收部門作出的《土地補償決定書》。
圣運律師認為,依據《土地管理法》的明確規定,應當按照土地的原用途對莊先生進行補償,征收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本案中,被訴的《土地補償決定》僅對土地補償費進行了明確,未表述安置補助費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支付情況,遺漏部分土地征收補償費,顯然不符合上述的法律規定。征收部門在補償費方面漏款漏項的行為顯然不利于征收糾紛的解決,激化了矛盾。
【訴訟結果】
法院經審理后,認可了圣運律師的意見,判決撤銷縣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補償決定書》,責令縣政府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對莊先生提出的申請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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