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3、其他。
我國是一個農耕文明的國家,從古時起,常常聽見人說過的一句話就是:“面朝黃土背朝天。”這是我國農耕文明的真實寫照。所謂農耕,就絕對離不開土地。現今,國家為了完善公共建設,征收土地是家常便飯了。那么,征收土地的法律依據有哪些?今天,小編給你答案。
一、征收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按照國務院規定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外,將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四十六條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35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二、征收的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條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拒不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繳納復墾費,專項用于土地復墾,可以處以罰款。
第七十七條
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可以并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八條
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第七十九條
無權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條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十一條 依法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當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臨時使用土地期滿拒不歸還的,或者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國有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交還土地,處以罰款。
第八十二條 擅自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通過出讓、轉讓使用權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農業建設,或者違反本法規定,將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第八十三條 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第八十四條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八十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使用土地的,適用本法;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十六條 在根據本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前,經依法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繼續執行。
沒有領土的國家不能稱之為國家,沒有完整的領土的國家不能稱之為完全的國家。因此,土地是非常重要的資源。更多相關知識請咨詢相關
律師為您做進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法律分析:
房屋征收法律法規:1、征收主體:規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為征收主體;2、征收工作部門:規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房屋征收部門,負責日常征收工作;3、征收補償費用:規定必須要在作出征收決定前到位,并專款專用。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十二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法律分析:土地征收相關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將征收范圍、土地現狀、征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范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多數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并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并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征收土地時如實說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后,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征收土地。
●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
●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條款
●關于征收的法律
●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條例
●關于征收的法律條文
●征收的法律依據
●征收的法律概念
●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條款
●有關征收方面的案件
●征收合法程序
●法院對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罪既遂一般會判多長時間?非法征用土地罪會判多長時間,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非法征用使用土地的法律責任是什么?非農集體土地使用證能不能辦理,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村委會截留征地補償款是否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條件?村委會有權征地嗎: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時間?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時間,有哪些法律規定: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共同訴訟的法律規定,共同訴訟法律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安置房的相關法律規定是哪些?安置房的產權是多少年:今日在線補償標準法律咨詢
●法律規定拆遷補償金歸誰管?拆遷補償協議糾紛是否有有效期限制: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年限有什么規定?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什么: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如何根據法律規定分配土地征收補償款的比例?征地補償協議和誰簽訂的: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土地置換合同糾紛如何解決,法律上如何認定?土地置換的法律規定: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征收法律規定了哪些步驟?,土地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土地征收程序: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私自改變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私自改變土地性質違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多少條: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自留山被占用了應該如何補償?自留山糾紛法律規定: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宅基地被別人侵占如何辦?農村魚塘承包法律規定: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征收相關法律規定,土地征收相關法律: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怎樣確定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違章建筑其拆遷補償怎樣處理,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今日在線補償標準法律咨詢
●開發商土地使用年限為五十年嗎,具體的法律規定是什么?開發商土地證被查封怎么知道誰查封的: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拆遷涉及哪些法律規定,征地拆遷法律問題有哪些: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非法種植罌粟多少株構成犯罪?非法種植罌粟自動鏟除的法律規定是什么: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什么法律規定的終局裁決?什么法律規定公務員不能享受農村土地:今日在線土地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張小華律師
來源:頭條-有關征收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