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年限有什么規定,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什么,一、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什么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文體、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公益事業性、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文體、娛樂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需要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農村集體土地出租的年限有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出租的年限,最長不能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部分是無效的。但是承租人可以申請續租,續租的年限最長也不能超過二十年。
土地租賃權是指通過契約從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處獲得的土地占有權、狹義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收益權。與土地使用權相比少了一項處分權。主要包括土地轉租、農村土地轉包、城市土地出租。
土地租賃權可分為有期限的或無期限的土地租賃權·但在中國,法律沒有規定土地可以無期限租賃,而只規定實行有期限租賃。在農村,土地轉包實為一種有期限的土地租賃,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繳納的地租外,還履行自己與集體的承包合同。
需要注意,未經村民集體同意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是無效的。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需要注意,未經村民集體同意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是無效的。國家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商業樓房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規定的
商業樓房土地使用年限為四十年,這個期限從開發商通過招投標取得土地時算起。土地使用期限屆滿的,可以申請續期。
如果不續簽的,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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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臨律-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規定有什么,農村集體土地出租年限有什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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