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過世后一個子女放棄繼承權后如何繼承,老人過世后村內宅基地歸誰, 一、老人過世后村內宅基地歸誰戶籍變更遷出的情況下,子女將失去對原屬村落的宅基地使用權。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宅基地僅能被本村村民享有。當父母不幸離世且子女戶籍已遷出時,父母擁有
戶籍變更遷出的情況下,子女將失去對原屬村落的宅基地使用權。
相關法規明確規定,宅基地僅能被本村村民享有。
當父母不幸離世且子女戶籍已遷出時,父母擁有的宅基地產權即刻為村集體所有。
若院落內有房產存在,法律允許子女合法繼承,不論子女戶籍是否仍留在本地。
屋宇存續期間,歸屬該房產占用范圍內的宅基地使用權可延續至房舍崩毀之際。
《土地管理法》第九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老人過世后一個子女放棄繼承權后,放棄者不再發生繼承,由其他繼承人繼承。如果被繼承人生前訂有有效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確定的順序和份額繼承遺產。如果沒有訂立有效遺囑的,應當按照法定順序繼承遺產。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繼承開始時,應當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之間繼承的份額應當均等,但是如果各方繼承人同意的,繼承的份額可以不均等。
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法律是社會的基石,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正如本文的標題所提出的問題,“老人過世后村內宅基地歸誰”,法律不僅是一種規定,更是一種教育和引導。我們應該從法律中學習如何正確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權益,如何維護社會的公正和公平。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現法治社會的理想,才能真正實現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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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頭條-老人過世后村內宅基地歸誰,老人過世后一個子女放棄繼承權后如何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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