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關于進口食品的規定 ,法律分析: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
法律分析: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十二條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
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
1.進口食品需要遵守哪個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食品做為一樣商品生產出來,已經遵循了所在國行業對此類食品的規范標準。
食品所在國的生產商想把食品銷售去國外,必然要先了解此類食品第一國家是否允許出口,第二銷往對象國是否允許進口。
在產品從原產地國出關,運輸,到了進口國的關口辦理進口手續,就要完全遵守進口國家的法規以及標準,包括抽樣檢驗以及海關核價,都是按照進口國的標準來。
---------------------------------------------
多話的分界線
一般來說國外的奶粉商會指定一個本地的出口代理來進行銷售,國內的進口貿易商也需要取得國家認可的經營許可證才能進行奶粉進口。
奶粉生產出來肯定是按照生產當地的標準來的,各國的標準都有所不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的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以下簡稱商檢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主管全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 國家質檢總局設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進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管理所負責地區的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
第三條 國家質檢總局應當依照商檢法第四條規定,制定、調整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并公布實施。 目錄應當至少在實施之日30日前公布;在緊急情況下,應當不遲于實施之日公布。
國家質檢總局制定、調整目錄時,應當征求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海關總署等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四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檢驗的其他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以下稱法定檢驗)。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法定檢驗以外的進出口商品,根據國家規定實施抽查檢驗。 第五條 進出口藥品的質量檢驗、計量器具的量值檢定、鍋爐壓力容器的安全監督檢驗、船舶(包括海上平臺、主要船用設備及材料)和集裝箱的規范檢驗、飛機(包括飛機發動機、機載設備)的適航檢驗以及核承壓設備的安全檢驗等項目,由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機構實施檢驗。
第六條 進出境的樣品、禮品、暫準進出境的貨物以及其他非貿易性物品,免予檢驗。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符合國家規定的免予檢驗條件的,由收貨人、發貨人或者生產企業申請,經國家質檢總局審查批準,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免予檢驗。 免予檢驗的具體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商有關部門制定。
第七條 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商檢法第七條規定實施檢驗。 國家質檢總局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國際標準,可以制定進出口商品檢驗方法的技術規范和標準。
進出口商品檢驗依照或者參照的技術規范、標準以及檢驗方法的技術規范和標準,應當至少在實施之日6個月前公布;在緊急情況下,應當不遲于實施之日公布。 第八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根據便利對外貿易的需要,對進出口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并按照根據國際通行的合格評定程序確定的檢驗監管方式,對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
第九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商品實施檢驗的內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衛生、健康、環境保護、防止欺詐等要求以及相關的品質、數量、重量等項目。 第十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商檢法的規定,對實施許可制度和國家規定必須經過認證的進出口商品實行驗證管理,查驗單證,核對證貨是否相符。
實行驗證管理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由國家質檢總局商有關部門后制定、調整并公布。 第十一條 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可以自行辦理報檢手續,也可以委托代理報檢企業辦理報檢手續;采用快件方式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應當委托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辦理報檢手續。
第十二條 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辦理報檢手續,應當依法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備案。 第十三條 代理報檢企業接受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義辦理報檢手續的,應當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交授權委托書,遵守本條例對委托人的各項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報檢手續的,應當承擔與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相同的法律責任。
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接受進出口商品的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的委托,應當以自己的名義辦理報檢手續,承擔與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相同的法律責任。 委托人委托代理報檢企業、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辦理報檢手續的,應當向代理報檢企業、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提供所委托報檢事項的真實情況;代理報檢企業、出入境快件運營企業接受委托人的委托辦理報檢手續的,應當對委托人所提供情況的真實性進行合理審查。
第十四條 國家質檢總局建立進出口商品風險預警機制,通過收集進出口商品檢驗方面的信息,進行風險評估,確定風險的類型,采取相應的風險預警措施及快速反應措施。 國家質檢總局和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當及時向有關方面提供進出口商品檢驗方面的信息。
第十五條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和阻撓。 第二章 進口商品的檢驗第十六條 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的收貨人應當持合同、發票、裝箱單、提單等必要的憑證和相關批準文件,向海關報關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報檢;海關放行后20日內,收貨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檢驗。
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未經檢驗的,不準銷售,不準使用。 進口實行驗證管理的商品,收貨人應當向海關報關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驗證。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家質檢總局的規定實施驗證。 第十七條 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實行驗證管理的進口商品,海關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貨物通關單辦理海關通關手續。
第十八條 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應當在收貨人報檢時申報的目的地檢驗。 大宗。
3.進口商品:如潤滑油,有法律規定必須有中文說明嗎
必須有中文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27條明確規定:產品或者其包裝上的標識必須真實,必須有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根據產品的使用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產品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稱和使用要求,并用中文相應予以標明;此外,還要有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限以及相應的警示標志。這表明,在法律上,我國有非常明確的關于產品說明的規定,既然法律有規定,那么對生產者和銷售者來講,就必須履行,否則就構成對產品責任的違反。
但現實中,由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上述規定比較原則,許多商家并沒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去做。就進口商品來講,商家蒙混過關也并不是難事。2005年,國家工商總局曾下發有關通知,要求進口食品必須用中文標明原產國國名、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等信息,但是,這只局限于對進口食品的規范,對于更多的進口商品來講,顯然缺乏規范效力。因此,在我國,眾多進口商品缺乏中文標識的關鍵是缺乏法律約束,也就是說,解決這個問題的關鍵是應該有一部專門的統一的法規來進行規范,要求商家必須為進口商品提供翻譯準確的中文標識。
4.中國的對外貿易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中國的對外貿易法律法規要求:現行外貿法包括總則、外貿經營者、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國際服務貿易、對外貿易秩序、對外貿易調查、對外貿易救濟、對外貿易促進、法律責任和附則幾部分。
1、關稅制度
關稅制度是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設置的海關對其征收稅賦的一種制度。主要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的財政關稅和主要以保
該內容由 張勝云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2015年10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食品進出口的管理做了更嚴格的規定,不僅針對食品,還對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做了限制。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的監督管理。新《食品安全法》對進出口食品的規定主要是在第六章這一內容,詳見下文:第六章食品進出口第九十一條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食品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第九十二條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經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合格。進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按照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要求隨附合格證明材料。第九十三條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或者其委托的進口商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所執行的相關國家(地區)標準或者國際標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相關標準進行審查,認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決定暫予適用,并及時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進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辦理。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對前款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檢驗結果應當公開。第九十四條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向我國出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標簽、說明書的內容負責。進口商應當建立境外出口商、境外生產企業審核制度,重點審核前款規定的內容;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發現進口食品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進口商應當立即停止進口,并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召回。第九十五條境外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對我國境內造成影響,或者在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發現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及時采取風險預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通報。接到通報的部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國內市場上銷售的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實施監督管理。發現存在嚴重食品安全問題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通報。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及時采取相應措施。第九十六條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注冊。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提供虛假材料,或者因其自身的原因致使進口食品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撤銷注冊并公告。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定期公布已經備案的境外出口商、代理商、進口商和已經注冊的境外食品生產企業名單。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第九十八條進口商應當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劑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境外出口商和購貨者名稱、地址及聯系方式、交貨日期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記錄和憑證保存期限應當符合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第九十九條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保證其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地區)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和出口食品原料種植、養殖場應當向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備案。第一百條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收集、匯總下列進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機構和企業:(一)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食品實施檢驗檢疫發現的食品安全信息;(二)食品行業協會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消費者反映的進口食品安全信息;(三)國際組織、境外政府機構發布的風險預警信息及其他食品安全信息,以及境外食品行業協會等組織、消費者反映的食品安全信息;(四)其他食品安全信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應當對進出口食品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實施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對有不良記錄的進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加強對其進出口食品的檢驗檢疫。第一百零一條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可以對向我國境內出口食品的國家(地區)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和審查,并根據評估和審查結果,確定相應檢驗檢疫要求。
●食品安全法對進口食品的規定
●食品安全法關于進口食品的處罰規定
●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食品相關產品應當符合什么標準
●《食品安全法》對進口食品有什么要求
●進口食品安全法2019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進口食品
●進口食品安全管理法
●食品安全法關于進口食品的處罰規定
●食品安全法進口食品符合什么標準
●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食品應當符合什么標準
●食品吃出異物商家不賠償如何辦,食品吃出異物商家不賠償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什么樣的食品是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不包括: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食品廠因城中村改造補償賠償不合理怎么辦,食品廠因城中村改造補償不合理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違法食品一般的起訴流程是怎么的,食品違法起訴流程具體是怎樣的: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食品安全認證費用是如何收取的,食品安全認證費用是如何收取的?: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養殖場可以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嗎,養殖許可證怎么辦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柳州農工商有限責任公司訴被告柳州市罐頭食品廠土地補償費糾紛案: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柳州 食品?柳州農工商有限責任公司訴柳州市罐頭食品廠土地補償費糾紛案:今日在線強拆評估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吳海麗律師
來源:頭條-食品安全法關于進口食品的規定 ,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