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于保障生豬養殖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農村養殖問題再一次引發關注。未來,養
總體而言,對養殖戶的補償大致采取兩種形式:
一種是異地搬遷,也就是把養殖場搬遷到“禁養區”之外,因此該類補償會考慮養殖場的建筑物價值、附屬設施價值、停產停業損失以及存欄禽畜的數量以及養殖場搬遷的費用等;
第二種則是直接拆除,在補償方面只會考慮存欄禽畜的數量、建筑物以及附屬設施的補償等。目前,各個地區基本都出臺了相應的補償標準,養殖戶可以自行到政府官方網站查看,或咨詢政府人員。
及時關注政府信息
政府關停養殖場的行為是一種行政沒有合法手續措施,會對養殖戶的相關權利產生直接影響。政府在拆除養殖場之前,要采取公告措施告知養殖戶相關依據。因此,養殖戶要及時關注政府的公告信息,一旦確認自己的養殖場要被關停,要早做準
主動促成談判
劃分禁養區、關停養殖場是順應國家發展趨勢的舉措,養殖戶一味抗拒,當“釘子戶”的行為并不可取,應當主動促成與政府的談判,盡快獲得補償。
追求更好的環評結果
養殖戶必須清楚地認識到,國家出臺禁養令,劃分禁養區,關停養殖場的行為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因此,養殖戶應該自行改善養殖環境,盡量追求更好的環評結果。雖然可能會增加投入,但在補償談判中則有了更多的籌碼,少給政府減少補償的“口實”。
養殖場關停、拆遷爭取合法權益涉及國家政策較多,法律問題相對復雜,養殖戶要盡量委托專業律師協助,以獲得更好的爭取合法權益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