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招商引資2025,建議東莞取消“圍村收費”的33個理由,2022年東莞兩會上,村(社區)停車難問題引發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的熱議。針對社會關注的“圍村收費”的現象進行了討論。 2022年2月22日,由東莞市交通局聯合東莞市
2022年東莞兩會上,村(社區)停車難問題引發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們的熱議。針對社會關注的“圍村收費”的現象進行了討論。
2022年2月22日,由東莞市交通局聯合東莞市發改委等十個部門聯合發布了《東莞市村(社區)停車規范管理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村(社區)停車管理的要求。眾多市民不解,這個《指導意見》出臺是鼓勵更多村莊“圍村收費”,還是在給“圍村收費”披上合法的外衣?筆者經過將近半年的走訪認為,東莞“圍村收費”不利于東莞的長遠發展,建議全東莞范圍內取消“圍村收費”,具體有33個理由:
東莞“圍村收費”沒有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九條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公路上非法設卡、收費、罰款和攔截車輛。任何地方性法規都不能和國家法律相抵觸,任何規定都不能凌駕于國家法律法規之上。
1、東莞圍村收費,違背了東莞的城市精神“海納百川,厚德務實”,海納百川體現了東莞開放的氣魄和包容的胸懷,是東莞改革開放精神的真實寫照,同時也反映了東莞特殊人口結構的城市特征,所以圍村收費與城市精神背道而馳。
2、東莞圍村收費,市民反對聲音強烈,據“南方都市報”曾在2021年7月針對“圍村收費”的話題進行過民意問卷調查,有91.2%的市民反對“圍村收費”,僅有8.8%的受訪市民贊同圍村收費。所以強烈建議取消圍村收費。
3、東莞“圍村收費”亂象,收費不統一,不同的村莊收費不一樣,本地村民和外地村民收費不一樣,時段收費不一樣,有些甚至過路都要收費,簡直就是一個“亂”字。
4、東莞“圍村收費”,大多數是由村莊承包給第三方,都是通過電子收費系統,大多數的崗亭無人看守,這樣只管收費,不提供服務,導致車輛亂停亂放。停車難問題根本得不到解決。
5、東莞“圍村收費”,給外來務工者經濟上增加的負擔。這些年,東莞經濟的快速發展,東莞這座城市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都離不開眾多外來工辛勤勞動的成果,這也是眾多外來工智慧的結晶,他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他們憑啥不能享受這座城市所帶來的發展成果和福利。
6、東莞“圍村收費”,其實是一種變相的“排外”行為,本地人和外地人區別對待,本地人免費,外地人收費,當時是誰提出來的“不管是新莞人,還是老莞人,在東莞工作生活的,就是東莞人。”你都不敞開胸懷,我怎么能感受到一家親?
7、東莞“圍村收費”對村里的商戶生意受到很大的影響,針對目前網絡的沖擊和疫情的影響,實體商鋪本身就很難維持,開車到村里吃個早餐8元,停車費要收5元,你愿意嗎?你覺得合理嗎?
8、東莞的“圍村收費”,看似很美好,你的村莊收費,我的村莊也得收費;你到我家做客收費,我到你家做客也要收費,其實就是一種人心的隔閡,心胸狹隘、互相傷害的體現。不利于村莊與村莊之間的和諧關系。
9、東莞“圍村收費”,嚴重阻礙了“灣區都市,品質東莞”發展的步伐,要建設品質東莞,需要吸引大量的高科技人才,就要提供宜居的居住環境和生活配套,這樣更能彰顯這座城市的包容形象和魅力。
10、東莞連續幾年蟬聯“全國文明城市”的稱號,這個榮譽得益于生活和工作在東莞的每一位市民對這座城市的守護和付出,這個體現了東莞市民的素質水平的不斷提高,圍村收費從根本上沒有解決停車亂的問題,根本不存在外地人亂停車、沒有素質的說法。我們相信,大多數人都是遵章守紀、規范停車的。不必以圍村收費來防個別小人。
11、東莞,是一座風味融合的城市,一道道具有東莞特色的美食藏在城市的每個角落,想到每個地方去嘗一嘗,奈何高昂的停車費讓人心中有些不爽。東莞圍村收費,嚴重阻礙了這座城市的經濟流通。
12、東莞圍村收費,侵犯了特種車輛應該所享受的特權,比如警車、救護車、消防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緊急任務時,應當享有優先通行權。
13、東莞圍村收費,導致道路更加擁堵、亂停亂放現象日益凸顯,進村要收費,他就停放在村口,這樣嚴重阻礙交通。同時給城市管理帶來巨大壓力
14、東莞圍村收費,從根本上無法解決停車供需矛盾,大部分的村莊都是將收費項目打包給外包企業,忽略了收費的初衷是規范交通管理。收費后反而更亂,違背了規范停車的初衷。
15、東莞圍村收費,為了創造更大的利益,有些村莊的消防通道也畫了停車位,村內的企業多,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
16、東莞圍村收費,破壞了生態環境,一些村莊為了圍村收費,劃出更多的收費區域,賺取更多的利益,將村里的樹林全部砍伐,嚴重破壞了生態壞境。
17、路邊上的占道收費等同于圍村收費,表面上看似解決了車位緊張問題,其實就是在浪費國家的公共資源,因為收費貴,很多車主都不敢吧車停在收費的車位上,從而出現了“收費車位閑置,未畫框的路面和人行道上卻擠滿了小車“的現狀。有些占道收費沒有意義,反而制造擁堵。
18、東莞的眾多旅游景點或名勝古跡景點都是免收門票的,但是很多景點都坐落在村莊中,圍村收費后讓很多景點門庭冷落。
19、東莞的眾多圍村收費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行村民自治。各村(社區)確需采用設卡方式加強內部管理的,需要廣泛聽取各方意見,需要召開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對通過審核的停車規范管理方案進行表決。會議應由本組織 2/3 以上的成員代表參加,所作決定應當經到會代表 2/3 以上通過。表決通過的事項應當在村(社區)公示 5 天,1/10 以上有選舉權的成員提出異議的,應當提交成員大會重新表決。請問有多少個村莊去執行這條規定了,沒有符合規定的“圍村收費”都是違法行為。
建議東莞取消圍村收費的33個理由
20、東莞圍村收費,網絡評論一片倒,但是強龍始終壓不過地頭蛇,讓外來工無條件屈服,生活成本增加了,眾多市民就自然選擇回家鄉了。
21、東莞是一座有溫暖的城市,圍村收費讓眾多外來市民缺乏安全感和城市的幸福感。
22、東莞是一座不相信眼淚的城市,也是一座浮華與淚水并存的城市,多少外來工背井離鄉,扎根東莞苦苦拼搏,因為他們熱愛這片土地,愿意在這座城市付出汗水。圍村收費確是很殘酷地擺在眼前,又要勒緊腰帶過日子了,每年又有多少人懷著遺憾和淚水選擇離開這座城市。
23、東莞是號稱“世界工廠”的一座大城市,很多工廠企業都坐落于村莊,開車進入自己的廠區,卻要求收過路費,這個簡直不合乎情理,圍村收費給工廠企業打來很大的經濟壓力。
24、小區坐落在村莊內,停車在自家的車庫也要被收費,或者停車在小區內的自家購買的車位上,出到村口也要被收費,圍村收費能否更加人性化一點,這跟土匪進村有什么兩樣。
取消圍村收費更有利于東莞發展
違背了“海納百川,厚德務實 ”
25、東莞圍村收費,東莞本地村民能否享受分紅和福利,大多數的本地村民都回答不清楚,到底圍村收費的款項都去哪了?這個誰來監管。
26、根據東莞本地最近出臺的政策,鼓勵村(社區)實施物業管理模式,加強村(社區)內停車管理,激發運營管理活力,原則上每100個停車泊位配備不少于1名停車協管人員。目前有多少村莊做到了?設置一個崗亭,只管收錢。其他撒手不管,村內停車亂糟糟,沒有人維持停車秩序。
27、根據東莞市相關文件介紹,在2022年,打造不少于3個停車規范管理示范村(社區)并宣傳推廣先進經驗做法,逐步擴大示范帶動效應,輕輕大家拭目以待吧。
28、取消圍村收費,有利于幸福社區的建設,增強城市的幸福感、滿意度。
29、取消圍村收費,利用村內的廣場或空曠地,建設立體停車場,實施統一停車,統一管理。這樣有效利用了占地空間,美化環境。
30、東莞是一座與時俱進的國際制造名城,“東莞制造”馳名中外,是世界知名的制造業基地,也是中國重要的外貿出口基地,圍村收費不利于對外貿易合作關系,也不利于招商引資。
31、東莞是一座多元融合的歷史名城,也是嶺南文明的重要發源地,具有深厚的嶺南文化沉淀,多元化的城市應具有融合性,包容性,圍村收費是一個歷史名城的累贅,不能充分體現東莞是全國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示范區。
32、東莞是一座和諧宜居的現代生態都市,東莞處處圍村收費,導致大量生態環境遭到砍伐、破壞,長期以往,對人來生存的環境將受到不良的影響,對人類的健康也將受到威脅。
33、東莞是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粵港澳大灣區城市之一,同時也是號稱“廣東四小虎之首”,是廣東重要的交通樞紐,取消圍村收費,更能體現東莞開放、包容的情懷。
綜上理由,所以本人建議東莞全面取消圍村收費,面對疫情影響的情況下,取消圍村收費更有利于城市的健康發展。
法律分析:東莞圍村收費不合法,而且已經違法,截至2023年3月10日東莞大部分圍村收費已經拆除,不過還有部分村仍在圍村在收費,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投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條 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并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合法。《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0〕19號)第六點規定,強化用地供應和保障支持。鼓勵城中村實施物業管理模式,加強村內停車管理。村內部公共道路,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于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實行村民自治。各村(社區)確需采用設卡方式加強內部管理的,可按照《關于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東府〔2019〕81號)要求組織實施。
規范圍村收費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要確立一個通用的收費標準,停車一天多少錢應該是所有村莊通用,而不是一個村莊一個價格。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只有如此,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除此之外,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只不過,有些城中村光是注重收費,而沒有履行管理義務,這樣做也是不對的。比如說,深圳市龍崗區的青青家園,明明已經實行了圍村收費,車輛的停放仍然毫無章法,根本沒有專人負責管理,這很明顯就是沒有履行管理的職責,當地的管理者應該對此負起責任。
一、個人亂收費會有哪些處罰
《關于處理亂收費行為的規定》
第五條對有第三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員和領導責任人員(以下均簡稱責任人員),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分別按下列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一)非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不予處分;
(二)非法所得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至降級處分;
(三)非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
前款責任人員受行政降級以上處分的,建議有關紀檢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亂收費行為表現形式
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
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收取會費;
4.采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
5.利用法定職責或者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
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特別是借慶祝建黨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收費;
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
8.強制會員單位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展覽、評比評選、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
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2.會費標準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未按照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不合理;
15.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關于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制度的意見》 第三條 公開內容。
1.建設計劃。省(區、市)、市(地、州、盟)、縣(市、區)、鄉(鎮)、村農村公路建設計劃按層級公開。
2.補助政策。公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補助政策,包括縣、鄉、村道及危橋改造、安保工程等的補助標準和資金。
3.招投標。符合招標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公開建設規模、技術標準、招標方式、標段劃分、評標方法、中標結果、監督機構等。
4.施工管理。公開工程概況、施工許可(以年度計劃替代施工許可的小型項目除外)、參建單位(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崗位職責、質量安全控制、進度計劃、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5.質量監管。公開質量管理單位或監督機構、主要職責、質監負責人、聯系方式、檢查內容及方法、檢查結果等。聘請村民監督員的,相關信息也同時公開。
6.資金使用。公開建設資金籌措、資金來源、資金到位、撥付情況等。
7.工程驗收。公開工程驗收方式、評定結果、竣(交)工驗收鑒定書等。
合法。《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0〕19號)第六點規定,強化用地供應和保障支持。鼓勵城中村實施物業管理模式,加強村內停車管理。村內部公共道路,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于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實行村民自治。各村(社區)確需采用設卡方式加強內部管理的,可按照《關于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東府〔2019〕81號)要求組織實施。
規范圍村收費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要確立一個通用的收費標準,停車一天多少錢應該是所有村莊通用,而不是一個村莊一個價格。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只有如此,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除此之外,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只不過,有些城中村光是注重收費,而沒有履行管理義務,這樣做也是不對的。比如說,深圳市龍崗區的青青家園,明明已經實行了圍村收費,車輛的停放仍然毫無章法,根本沒有專人負責管理,這很明顯就是沒有履行管理的職責,當地的管理者應該對此負起責任。
一、個人亂收費會有哪些處罰?
《關于處理亂收費行為的規定》
第五條對有第三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員和領導責任人員(以下均簡稱責任人員),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分別按下列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一)非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不予處分;
(二)非法所得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至降級處分;
(三)非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
前款責任人員受行政降級以上處分的,建議有關紀檢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亂收費行為表現形式
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
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收取會費;
4.采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
5.利用法定職責或者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
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特別是借慶祝建黨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收費;
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
8.強制會員單位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展覽、評比評選、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
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2.會費標準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未按照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不合理;
15.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關于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制度的意見》 第三條 公開內容。
1.建設計劃。省(區、市)、市(地、州、盟)、縣(市、區)、鄉(鎮)、村農村公路建設計劃按層級公開。
2.補助政策。公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補助政策,包括縣、鄉、村道及危橋改造、安保工程等的補助標準和資金。
3.招投標。符合招標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公開建設規模、技術標準、招標方式、標段劃分、評標方法、中標結果、監督機構等。
4.施工管理。公開工程概況、施工許可(以年度計劃替代施工許可的小型項目除外)、參建單位(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崗位職責、質量安全控制、進度計劃、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5.質量監管。公開質量管理單位或監督機構、主要職責、質監負責人、聯系方式、檢查內容及方法、檢查結果等。聘請村民監督員的,相關信息也同時公開。
6.資金使用。公開建設資金籌措、資金來源、資金到位、撥付情況等。
7.工程驗收。公開工程驗收方式、評定結果、竣(交)工驗收鑒定書等。
合法。《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0〕19號)第六點規章,強化用地供應和保障支持。鼓勵城中村實施物業管理模式,加強村內停車管理。村內部公共道路,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屬于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自治法》實行村民自治。各村(社區)確需采用設卡方法加強內部管理的,可按照《關于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東府〔2019〕81號)要求組織實施。
規范圍村收費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要確立一個通用的收費標準,停車一天多些錢應該是所有村莊通用,而不是一個村莊一個價格。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只有如此,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除此之外,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只不過,有些城中村光是注重收費,而沒有履行管理義務,這樣做也是不對的。比如說,深圳市龍崗區的青青家園,明明已經實行了圍村收費,車輛的停放仍然毫無章法,根本沒有專人負責管理,這很明顯就是沒有履行管理的職責,當地的管理者應該對此負起責任。
一、個人亂收費會有哪些處罰?
《關于處置亂收費行為的規章》
第五條對有第三條規章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員和領導責任人員(以下均簡稱責任人員),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分別按下列規章給予行政處分:
(一)非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不予處分;
(二)非法所得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至降級處分;
(三)非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
前款責任人員受行政降級以上處分的,建議有關紀檢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置。
二、亂收費行為表現形式
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并收取會費;
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
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收取會費;
4.采取“收費返成”等方法吸收會員、收取會費;
5.利用法定職責或者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
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特別是借慶祝建黨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收費;
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
8.強制會員單位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展覽、評比評選、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
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2.會費標準未按規章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準未按照規章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不合理;
15.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關于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制度的意見》 第三條 公開內容。
1.建設計劃。省(區、市)、市(地、州、盟)、縣(市、區)、鄉(鎮)、村農村公路建設計劃按層級公開。
2.補助政策有哪些。公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補助政策有哪些,包括縣、鄉、村道及危橋改造、安保工程等的補助標準和資金。
3.招投標。符合招標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公開建設規模、技術標準、招標方法、標段劃分、評標方法、中標結果、監督機構等。
4.施工管理。公開工程概況、施工許可(以年度計劃替代施工許可的小型項目除外)、參建單位(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崗位職責、質量安全控制、進度計劃、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5.質量監管。公開質量管理單位或監督機構、主要職責、質監負責人、聯系方法、檢查內容及方法、檢查結果等。聘請村民監督員的,相關信息也同時公開。
6.資金使用。公開建設資金籌措、資金來源、資金到位、撥付情況等。
7.工程驗收。公開工程驗收方法、評定結果、竣(交)工驗收鑒定書等。
●得益于招商引資的原因
●得益于招商引資的原因
●以招商引資為
●得益于招商引資的成語
●招商引資效益
●招商引資帶來的好處怎么寫
●招商引資到位
●招商引資收獲
●招商引資成效明顯
●招商引資貢獻
●東莞圍村收費取消了嗎
●東莞圍村收費取消了嗎
●東莞市圍村收費要辦什么手續
●東莞怎么都圍村收費了
●圍村收費東莞全面排查
●關于東莞圍村收費具體是找哪個部門咨詢
●東莞圍村收費什么意思
●東莞圍村收費可以退嗎
●東莞禁止圍村收費
●東莞市圍村收費誰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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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蔣宇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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