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種植企業拆遷補償,承包耕地搞蔬菜大棚、畜禽養殖場經營,征收時應該給土地補償,如果一家企業是通過承包集體土地,或者經營權的出租、轉讓等合法流轉途徑取得承包地,并依法用于農業生產經營,如蔬菜大棚、畜禽養殖場等,土地的性質沒有發生改變,還是集
如果一家企業是通過承包集體土地,或者經營權的出租、轉讓等合法流轉途徑取得承包地,并依法用于農業生產經營,如蔬菜大棚、畜禽養殖場等,土地的性質沒有發生改變,還是集體非建設用地。那么拆遷時,實際上企業和承包土地的普通農民差不多,企業本身就是土地承包權或經營權人,征收方應當直接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參照“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的補償標準計算土地補償費,企業當然有權利主張這部分土地補償費。
三、當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時,征收方很可能會以違法用地為由不予補償
1、《土地管理法》中有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通常情況下,只有先將土地依法征收轉為國有,再由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后,才能正常使用。如果一家企業直接使用集體土地,拆遷方往往會因此提出企業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但是對于企業來說,有時候是在一些招商引資的政策下取得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問緣由地一刀切拒絕對企業進行土地補償顯然是不合理的。
2、集體建設用地不能隨便買賣,相關法律法規目前仍處于相對缺失的狀態,在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出臺實施以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交易,仍舊停留在各地區試點進行試驗和總結經驗的階段。也就是說,企業所在的地方不同,所面臨的具體管理規定和政策很有可能相差較大。企業在遇到征地拆遷時,要結合具體情況和當地的規定,確定自己能按照何種標準爭取土地使用權補償。
3、最讓企業主感到頭疼的是自己買地貴、征地補償低。即使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企業用地時往往也需要投入相當大的一筆資金。然而拆遷時,如果企業得不到土地補償,這部分用地成本就成了企業自己承擔的損失。當企業拆遷后再到市場上從新購買土地時,企業不一定能夠承受拆遷補償和買地費用之間的巨大差價。實踐中拆遷方應當考慮到,盡管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交易仍舊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和定價標準,但企業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或通過合法途徑以租賃、受讓等方式取得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的實際價值并不比國有工業用地要低。因而在計算企業拆遷補償時,拆遷方應當參照土地具體體現的實際價值,充分考慮企業在搬遷后的重建安置問題,對企業拆遷損失進行合法合理、全面充分的評估,給予企業合理的補償安置條件。企業拆遷中對土地使用權的補償,是一個既有極強的現實性,又有法理深度的問題。應當明確的是,無論企業的土地性質是怎樣的,只要企業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拆遷時,企業都有權主張該部分補償。
法律分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可知,在集體土地上是可以進行畜牧業養殖的,但是集體土地又分為基本農田和非基本農田,是否所有的土地都能進行畜牧業養殖,對于此,我們進行下一步的探討。如果擬占用的耕地屬于基本農田,則一概不得占用建養殖場。根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17條關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基本農田保護區內建窯、建房、建墳、挖砂、采石、采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的活動”、“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等規定可知,基本農田只能用于糧、棉、油、蔬菜等種植業生產,而不能用于養殖業。如果擬占用的耕地屬于非基本農田,則在符合《畜牧法》規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用于建養殖場。《畜牧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國家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原用途的,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恢復。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范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筑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據此,如果涉事土地所在鄉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擬占用的耕地列為畜禽養殖場用地的范圍,有關養殖戶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養殖場,無須獲得建設用地的審批(但興建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除外)。當然,具體養殖場的設立還需要符合《畜牧法》和《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在其聯合下發的《關于促進規模化畜禽養殖有關用地政策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農村建設中,可以充分考慮規模化畜禽養殖的需要,預留用地空間,提供用地條件。任何地方不得以新農村建設或整治環境為由禁止或限制規模化畜禽養殖;”“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作為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用地,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其他企業和個人興辦或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聯合興辦規模化畜禽養殖所需用地,實行分類管理。畜禽舍等生產設施及綠化隔離帶用地,按照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設施、飼料儲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屬設施,屬于永久性建(構)筑物,其用地比照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管理,需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另外我們從國土資源部制定的《全國土地分類》規定可得知:養殖用地屬于農業用地,其上建造養殖用房不屬于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占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從事養殖業不再按照建設用地或者臨時用地進行審批。應當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只要不破壞耕地的耕作層,不破壞耕種植條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決定將耕地用于養殖業。所以說,并不是所有耕地上的養殖場都是違建,如果因為拆違而遭到強拆是不理也不合法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如果訴求得不到回應,可以聘請律師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合理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三十七條 國家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建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發展規模化、標準化養殖。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安排畜禽養殖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畜牧業合作經濟組織按照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按農業用地管理。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需要恢復原用途的,由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土地使用權人負責恢復。在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用地范圍內需要興建永久性建(構)筑物,涉及農用地轉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
法律分析: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是國家實行的一項保護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須開墾多少與所占用的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依法交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補償制度是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一項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補平衡是占用耕地單位和個人的法定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十條 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由占用耕地的單位和個人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開墾費應當作為建設用地成本列入建設項目總投資。前款開墾耕地的驗收標準和辦法,以及耕地開墾費的征收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耕地開墾的監督。
法律分析: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須開墾多少與所占用的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依法交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國家實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非農業建設經批準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墾多少”的原則,由占用耕地的單位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沒有條件開墾或者開墾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款用于開墾新的耕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開墾耕地計劃,監督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計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劃組織開墾耕地,并進行驗收。
問:我是北京郊區一農民,在承包地上建有7個溫室大棚,種植草莓、西瓜等經濟作物,每個大棚投資約10萬元。因修建河道,該宗地即將被征收,每畝擬補償15萬元。請問,國家對征收大棚等高產出農業設施用地有哪些政策規定?應按什么標準補償?
答:溫室大棚建在農用地上,因此,大棚用地實質上是農用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依照以上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對于補償費用的發放對象,按照《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200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訂并公布各市縣征地的統一年產值標準或區片綜合地價”。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精神,國土資源部發出《關于印發〈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238號),要求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耕地的最低統一年產值標準,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通知指出,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統一年產值倍數,應按照保證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在法律規定范圍內確定;按法定的統一年產值倍數計算的征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能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導致無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應當提高倍數;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安排,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經依法批準占用基本農田的,征地補償按當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補償標準執行。對于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制訂,通知指出,有條件的地區,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可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省域內各縣(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報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實行征地補償。
為解決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補償標準偏低、同地不同價、隨意性較大等問題,國土資源部發出了《關于開展制訂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5〕144號)。通知明確,以統一年產值標準為基數,同時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需要等其他條件,確定補償倍數,計算征地補償費用。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是征地綜合補償標準,制訂時要考慮地類、產值、土地區位、農用地等級、人均耕地數量、土地供求關系、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方面因素進行測算。
為切實做好新的征地補償標準公布實施工作,國土資源部發出《關于切實做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實施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5號)。通知明確,按照國發〔2004〕28號文件要求,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制訂和公布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在實施征地中,考慮到地類、土地質量、人口密度差異等實際情況,可按公布的征地統一年產值補償倍數調整幅度、區片綜合地價修正因素及修正系數,對征地補償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調整后不得低于公布的標準。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國土資源部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6號)中再次強調,要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建設用地位于同一年產值或區片綜合地價區域的,征地補償水平應基本保持一致,做到征地補償同地同價。
從以上政策法律規定可以看出,首先,與征收普通農用地相同,征收溫室大棚農用地的補償費用也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國家層面相關法律法規僅對這些補償費用做出了原則性規定,具體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在法定范圍內作出具體規定。其次,根據國家關于全面實行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有關政策規定,征地補償費用中計算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兩項費用的“年產值”和“倍數”具體數額標準,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當地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等有關規定確定。最后,關于征地補償費中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一項,溫室大棚用地因其投入產出值較高,補償標準一般會高于種植普通農作物的耕地。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切實做好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公布實施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35號)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要制訂、完善并公布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與新的征地補償標準配套實施。因此,征收溫室大棚的征地補償費中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具體標準也應依據地方部門依據當地實際依法制定的具體標準確定。
●蔬菜基地征收補償標準
●征地蔬菜補償標準2020
●蔬菜地征收每畝多少錢
●征地蔬菜補償標準2020
●蔬菜種植政府補貼政策
●蔬菜種植公司國家有補貼嗎
●蔬菜種植基地有補貼嗎
●種植蔬菜政府有補貼資金嗎
●蔬菜地征用多少錢一畝,根據土地法
●蔬菜地補償標準
●在被征收土地上種菜
●在被征收土地上種菜
●在已征收土地上種植莊稼能獲得補償嗎
●土地征收菜地補償
●征收菜地怎么可以獲得更多的賠償款
●征收菜地的賠償規定
●土地征收種植什么補償高
●在已經征收的土地上耕種,受到侵害怎么辦
●已征收土地能種菜嗎
●在被政府征收的土地上種菜
●扶溝 拆遷補償標準,扶溝縣拆遷補償標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律師土地拆遷補償標準,農村征地補償糾紛律師: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農村宅基地拆遷的最新補償,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3: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宅基地拆遷補償款分配比例,農村房屋拆遷宅基地如何補償: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確權了的宅基地拆遷補償歸誰,宅基地確權有爭議如何解決: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海安房屋拆遷補償,海安申請拆遷政策: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宅基地拆遷補償款標準,拆遷安置費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洛陽市拆遷補償標準宅基地,洛陽市孟津縣拆遷補償標準: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拆遷后補償合法嗎,先拆遷后補償合法嗎: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房屋拆遷宅基地補償歸誰,農村宅基地拆遷補償款屬于誰: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城中村拆遷補償廣州,廣州陳田村拆遷補償方案: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衢州宅基地房子拆遷補償,農村宅基地升值空間大嗎: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湖南多地方拆遷補償,湖南省房屋拆遷補償標準2022: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申請農村房屋拆遷補償條件,農村拆遷有哪些條件:今日房屋拆遷補償規定更新
●海口江東拆遷宅基地補償,江山市2021有哪些要拆遷: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私房征地拆遷補償,私房動遷如何分配?: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海安拆遷評估補償標準,農村宅基地拆遷安置 -法律知識: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最新政策,怎樣補辦視同繳費年限:今日土地征收拆遷補償更新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蔬菜種植企業拆遷補償,蔬菜征收補償標準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葛然
內容審核:李軒教授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