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實施, 岑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的通知 岑政發〔2020〕14號 各鎮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已經岑
岑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我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的通知
岑政發〔2020〕14號
各鎮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
《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已經岑溪市十六屆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市委十四屆第81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岑溪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土地宏觀調控,合理利用土地,切實維護被征地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民的合法權益,妥善安置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桂政辦函〔2020〕5號)以及《梧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梧政發〔2020〕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
第二條《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所指征收土地的用途包括城鎮建設用地和工業項目等建設用地,不包括國家、自治區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公路、鐵路、大型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軍用設施用地。
第三條岑溪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全市土地征收拆遷管理工作,具體業務由岑溪市征地搬遷安置服務中心與岑溪市征地搬遷攻堅指揮部辦公室、各鎮人民政府負責。
第四條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工作實行依法公開、合情合理與顧全大局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發布征地預公告之日起,突擊栽種的樹木、青苗及搶建的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被征地單位 (個人)的征地補償費和其他有關費用。
第七條依法依規辦理土地征收手續、簽訂土地征收拆遷補償協議,及時足額支付征地補償費用。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與鎮、村(居)民委員會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私自協商征地。
第九條補償后的青苗、果樹、林木、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等,由被征收方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處理,逾期未處理的,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統一清理。
第十條征地拆遷工作參與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一條凡被征地、拆遷的單位和個人,應從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發,積極支持配合征地工作。對無理取鬧,煽動群眾鬧事,阻撓征地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擾亂社會秩序、妨礙公共安全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涉及電力、通訊、廣播電視、供水管道、水利項目和道路等設施需要遷移的,有關權屬人要主動配合及時遷移,遷移費用由負責征地拆遷單位(機構)與有關權屬人按有關規定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被征收土地或被拆遷建(構)筑物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拒絕征收或拒不遷移的,依法處理。
第十四條征收水田、旱地(林地除外),按所征面積的5%配套(原則上最高不超過10畝)用作回留用地(國有劃撥性質),供被征地集體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使用,確保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回留用地不得以分卡建私宅的形式分配,生產組集體可選擇有土地評估資質的第三方對回留用地進行評估折價,由政府以有償方式收購。征收作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民生、公共服務、大中型水利水電項目及風力發電等公共設施項目用地不予安排回留用地。
第十五條各個征地項目由項目所屬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鎮政府在啟動征地前期擬訂包含征地范圍、征地拆遷補償標準類別及安置方式、征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及征地拆遷完成時間節點等內容的征地方案,即“一地一方案”,并報岑溪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后實施。
第十六條為更好地開展征地的相關后續工作,對所征地塊應先明確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及規劃落實并公布回留用地方案后再開展征地的相關工作,使用測繪儀器測量所征地塊及房屋拆遷面積。項目用地界址臨時圍擋工作由征地工作隊或屬地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為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妥善解決征地拆遷對象戶的實際問題,穩妥推進房屋拆遷安置方式多元化渠道的開展,施行以貨幣折算補償為主,其他安置補償方式為輔的房屋拆遷安置辦法。各征地拆遷項目在啟動前期制訂相關的補償標準及安置補償方案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具體參照《岑溪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指導意見》(岑政發〔2020〕1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岑政發〔2013〕29號)文同時廢止。
第十九條征地、拆遷等各項補償標準見附件。
第二十條《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僅針對征收岑溪市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及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第二十一條《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由岑溪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岑溪市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
2.社公、墳山類補償標準
3.果樹類補償標準
4.建(構)筑物補償標準
附件1
岑溪市各區片土地補償標準
第一區片:岑城鎮
一、水田(含魚塘):68000元/畝
二、旱地:39000元/畝
三、林地:25000元/畝
附著物補償標準:
(1)魚苗:2000元/畝
(2)水稻:1947.4元/畝
(3)旱地作物:973.7元/畝
(4)苗圃類:按品種、種植年限、樹冠大小,每畝按1000~5000元補償
第二區片:馬路鎮、南渡鎮、水汶鎮、大業鎮、筋竹鎮、歸義鎮、糯垌鎮
一、水田(含魚塘):63000元/畝
二、旱地:37000元/畝
三、林地:23000元/畝
附著物補償標準:
(1)魚苗:2000元/畝
(2)水稻:1749.1元/畝
(3)旱地作物:874.6元/畝
(4)苗圃類:按品種、種植年限、樹冠大小,每畝按1000~5000元補償
第三區片:大隆鎮、梨木鎮、誠諫鎮、安平鎮、三堡鎮、波塘鎮
一、水田(含魚塘):62000元/畝
二、旱地:36000元/畝
三、林地:22000元/畝
附著物補償標準:
(1)魚苗:2000元/畝
(2)水稻:1613.4元/畝
(3)旱地作物:806.7元/畝
(4)苗圃類:按品種、種植年限、樹冠大小,每畝按1000~5000元補償
附件2
社公、墳山類補償標準
一、寄墳:500元/只
二、土墳:1500元/座
三、肉墳:2500元/座
四、磚墳(含水泥墳):4000元/座
五、遷移社公:5000元/座
附件3
廣西岑溪市征地拆遷果樹類補償標準
名稱
規格
補償標準(元)
備注
龍眼、荔枝、柚子類
株
未掛果,能移植
8-10
合理種植范圍60株/畝
株
未掛果,不能移植
25-30
株
已掛果且樹冠直徑2米以內
50
株
掛果多年且樹冠直徑2-3.5米
55-150
株
掛果多年且樹冠直徑3.5-5米
150-300
株
掛果多年且樹冠直徑超5米
300-1000
板栗、蜜梨類
株
未掛果,能移植
8-10
株
未掛果,不能移植
25-30
株
已掛果且樹冠直徑2米以內
100
株
掛果多年且樹冠直徑2米以上
100-400
黃皮、柿子等其他類果樹
株
能移植
5
芭蕉、木瓜樹高1.5米以下的不予補償
株
不能移植
10
株
樹冠直徑1米以內
30
株
樹冠直徑1-5米
30-100
株
掛果多年且樹冠直徑超5米
100-200
柑橘類(含砂糖橘)
株
未掛果
25-50
合理種植范圍100株/畝
株
已掛果,按樹冠直徑大小及掛果情況
30-150
佛手
株
未掛果
5-10
株
已掛果,按樹冠直徑大小及掛果情況
30-150
堅果
株
種植4-6年已掛果按樹冠情況
100-200
株
種植時限較長,且掛果特別多、樹冠較大
300-800
株
零星種植,且在合理種植范未掛果的
10-30
合理種植范圍50株/畝
火龍果、百香果
畝
已掛果
3000
零星種植按雜果類補償
畝
未掛果幼苗
1000
菠蘿
畝
按疏密程度計價
1000-3000
零星種植按雜果類補償
肉桂、八角及油茶類
畝
種植時間達三年以上的按其疏密程度計價
5000-8000
畝
種植時間達三年以下二年以上的按其疏密程度計價
3000-5000
畝
種植時間達二年以下一年以上的按其疏密程度計價
1500-3000
棵
零星種植、且種植時間三年以上
4-10
棵
零星種植、且種植時間三年以下
1-4
杉、松、桉樹、相思類及其他用材林
株
成熟林(含近成熟林)
10
杉、松、其他用材林的人工林
畝
幼齡、中齡林
800-1500
不成材的不予補償
杉、松、其他用材林的人工林
畝
1-2年生
500-800
桉樹、相思類人工林
畝
1-2年生
600-1200
桉樹、相思類人工林
畝
3-4年生
1200-1800
不成材的人工造林
畝
種植1年
300-500
不成材的雜木類不予補償
畝
2年以上
500-700
篙竹、黃竹、丹竹類竹子
根
成材
2
不成材的不予補償
大竹、勒竹等
根
成材
3
不成材的不予補償
注:對確定征地范圍后搶種的果樹、竹、木等一律不予補償。
附件4
廣西岑溪市征地拆遷建(構)筑物補償標準
類別
單位
補償標準(元)
備注
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
裝修
㎡
1100
無裝修
㎡
950
基礎(按主屋首層占地面積)
㎡
900
建一層,按一層的50%補償;建二層的,按一層的70%補償;建三層的,按一層的90%補償;建四層以上的,按一層的100%補償。
鋼筋混凝土磚混結構
裝修
㎡
900
無裝修
㎡
800
基礎(按主屋首層占地面積)
㎡
700
建一層,按一層的50%補償;建二層的,按一層的70%補償;建三層的,按一層的90%補償;建四層以上的,按一層的100%補償。
青磚、紅磚、砂磚、水泥磚等磚瓦結構
簡單批灰
㎡
600
無裝修
㎡
500
泥磚瓦結構
㎡
280
簡易房屋(含油氈面、石棉瓦、鐵皮面)
㎡
200
竹、木、油氈搭蓋的簡易房屋
㎡
50
裝飾計價
外墻磚110元/㎡,室內普通耐磨磚(含瓷片磚)60元/㎡,花崗巖155元/㎡,拋光磚105元/㎡,鋁合金窗170元/㎡
石灰、水泥曬場地及天井
㎡
50
青磚、紅磚、砂磚、水泥磚、石砌體的圍墻
M³
400
泥磚圍墻
M³
130
完好
磚石、水泥砌體田基
M³
200
鋼筋混凝土梁、柱、設備基礎
M³
800
已搗制
糞坑
M³
100-150
正在使用
磚瓦窯
座
2000-4000
正在使用
石灰窯及水井
個
1300-2200
視大小及質量情況
手壓井
個
800
水池、沼氣池
M³
450
含配套設施
遷移自來水管(金屬)
4分管/米
8
6分管/米
10
1寸管/米
15
1.5寸管/米
20
2寸管/米
25
3寸管/米
35
遷移自來水管(塑料)
2分管/米
1.5
4分管/米
3
6分管/米
5
8分管/米
8
1寸管/米
9
1.2寸管/米
10
1.5寸管/米
11
2-3寸管/米
12
4寸管/米
13
8寸管/米
15
電話遷移
戶
150
有線電視遷移
戶
250
注:1.對廣播電視、電力、電信等線路遷移及具有相當規模、內容復雜或補償金額較大、投資較大的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按專項設施遷建補償,其遷建設計應以恢復原功能、原規模、原標準為原則,概算投資以不突破遷建成本為限并適當考慮舊物利用;
2.對確定征地范圍后屬于搶建的建(構)筑物一律不予補償。
●岑溪征收補償標準
●岑溪市拆遷補償標準
●岑溪政府搬遷
●岑溪征地補償和土地補償
●岑溪土地
●岑溪市棚戶區改造最新進展
●岑溪土地局土地公告
●岑溪市拆遷補償標準
●岑溪市規劃
●岑溪市政府搬遷計劃
內容審核:石珊律師
來源:中國法院網-廣西《岑溪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管理辦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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