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員能否成為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對涉及死亡人員安置補助費的處理應注意區分不同情況: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員在實際上已不再占有耕地,從而不能作為安置對象,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補償款,也不會發生繼承的問題;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應當將其計算
對涉及死亡人員安置補助費的處理應注意區分不同情況:在征地前死亡的人員在實際上已不再占有耕地,從而不能作為安置對象,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補償款,也不會發生繼承的問題;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應當將其計算在征地安置款的安置范圍之內,應當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村土地屬農村集體所有,征地補償款是因村民喪失耕地而給付的一種補償。征地補償款如何分配自主權在村集體組織。村民實行自治,依法受法律保護。
一般情況下,死亡人員不能成為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對象,但是,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死亡人員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分得征地補償費。第一種情況是: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第31條規定:“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因此,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間,承包人死亡的,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所得款項的性質,如果屬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第16條規定所應當享有的關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權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應獲得相應補償所產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繼承人有權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土地承包法而享有。第二種情況是:我國土地管理法第47條規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這說明安置補助費是以征地前的在冊人口數為基礎進行計算的。所以涉及死亡人員安置補助費的處理應注意區分不同情況:在征地前死亡人員不能作為安置對象,因此也不能分得征地安置補償款;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如果在計算征地安置補償款時已將其作為安置對象,其就應享有分得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應得的收益應由其繼承人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三條,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
已故者無法享受土地賠償金,因為其土地已經由家屬繼承,土地賠償金將支付給家屬。征地補償的新規定包括征地補償標準、征地補償費用項目和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土地補償標準包括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征地補償費用項目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方式包括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不同項目分別處理。
法律分析
一、關于已故者土地賠償的規定
已故者無法享受土地賠償金,因為其土地已經由家屬繼承,土地賠償金將支付給家屬。
二、征地補償的新規定有哪些
(一)征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征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準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二)征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三)征地補償費用的分配,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處理:
1、土地補償費、依法應支付給集體的安置補助費、集體所在的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由被征地單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補償費和附著物補償費歸青苗和附著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補助費的歸屬、使用:
(1)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單位安置的,支付給安置單位。
(3)不需要統一安置的,發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經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四)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的使用收益分配辦法:
1、在當地金融機構設立專戶存放。
2、使用情況公開,接受村民監督。
3、分配辦法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過半數通過,報鄉政府備案。
結語
土地賠償金的規定和征地補償的新規定需要被了解。土地賠償金由家屬繼承,而征地補償標準則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各項補償費用由被征地單位收取后,按不同方式處理。集體所有的補償費用使用收益分配辦法也需要被了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三十一條 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當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在自愿的前提下,對已經沙化的土地進行集中治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投入的資金和勞力,可以折算為治理項目的股份、資本金,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給予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2012修正):第九章 農民權益保護 第七十一條 國家依法征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保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給予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補償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2017修訂):第八章 扶持措施 第六十八條 農民專業合作社從事農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性配套輔助設施用地按農用地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
一般情況下,死亡人員不能成為征地補償費的分配對象,但是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間,承包人死亡的,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所得款的性質,如果屬于承包人依法應當享有的關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權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應獲得相應補償所產生的收益,承包人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
(2)在征地后死亡的人員,如果在計算征地安置補償時已經將其作為安置對象,其就應享有安置補償款的權利,其所得的收益由其繼承人繼承。
湖北省最新征地補償規定對黃梅縣的土地補償標準按片區鄉鎮分土地為一類、二類和三類,不同片區類別和土地使用功能的不同,補償的標準也會不一樣。如一類菜地補償35200元/畝,二類菜地36300元/畝,菜地和耕地、果園等補償的標準又不一樣,具體可看上文。
一、承包人有哪些權利
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律關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權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權從集體組織取得一定數量、質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這是承包人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獨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產資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約定數額向發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權。公民個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繼承。
(4)轉讓承包經營權,這是承包人對其承包權的處分,一般是承包人無勞動力或轉營他業而將承包的土地轉包。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收益應歸承包人所有。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權按集體組織規定的制度使用集體組織所有的農林設施,如灌溉設施、農機具等。
(6)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二、土地流轉后,我們的土地該怎么補償
土地流轉后,應當歸承包經營權人和實際使用人共同所有,分配標準是:
1、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拆遷補償
土地轉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實際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應該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況下青苗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應該歸實際投入人或者附著物的所有權人。具體的法律依據規定在《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2條。
不過關于青苗補償費的歸屬,當事人之間在轉包合同和出租合同中有明確約定的,從其約定。而對于地上附著物,比如房屋的補償,如果地上附著物由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修建,在轉包和出租時接包人和承租人僅依約定取得附著物使用權的,則附著物補償費歸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所有。
2、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后雖然實際使用土地的人發生了變化,但是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并沒有發生改變。所以該筆補償費應由轉包人、出租人取得。但是并不能說土地補償與接包人或者承租人毫無關系。合同當事人事先在轉包合同、出租合同中約定承包地被征收時對接包人和承租人的補償方式和補償標準的,接包人和承租人依照轉包合同、出租合同的約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安置補助費是對失去土地的集體成員的專門補償,所以安置補助費的歸屬問題,關鍵在于接包人、承租人是否屬于同一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情況下接包人屬于安置的對象范圍,而承租人屬于集體經濟組織之外的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所以無權要求安置補助費。
征地補償一般由被征收的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人所享有,征地機構應當補償被征地戶征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補償費、青苗補助費、安置補償費等等,如果被征收地上有建筑物需要進行拆遷的,還應當賠償相關的所有錢人拆遷補助費、搬遷補助費等。
《農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釋全文》第二十二條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
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
●死亡人口能否領取農村土地補償金
●死亡人可以獲得土地補償嗎
●村民死亡地是否收回
●村民死亡后土地歸屬
●農村人死亡后土地可否讓村委會收回
●農村全戶死亡的土地村上可以收回嗎?
●農村死亡人口土地還有補貼嗎
●死亡人可以獲得土地補償嗎
●已死能否獲得征地補償標準
●整戶死亡農村土地是否收回村集體
●農村土地征收補償款糾紛類型有哪些,補償費用分配給誰,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費如何分配: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民房屋屋基征收村委會能否提留?,土地征收補償費村委會是否可以提留: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在農村的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用?,戶口在農村的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用: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為村委不給土地補償費,如何維權?,村里不給土地補償款應該找誰: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費能繼承嗎?,征地補償款可以繼承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個人可以將征地補償費做收入嗎,個人征地補償款是單位收入還是個人收入: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在農村的城市居民,是否可以享受集體土地征收補償款?,戶口在農村的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用: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費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補償費能否繼承?,征地補償費能否繼承: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補償費的分配權依據,土地補償費分配的法律依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征地補償安置費多少錢,征地安置補償費的標準: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村委會征用農村土地,有補償嗎?,征地補償費給村委還是村民: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戶口以遷出本社但有承包地是否能分配到現在本社小組占地補償款嗎,戶口已遷出本村,還能參與分配土地征收補償費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具有集體徑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在土地補償分配前死亡的,死亡人員能否成為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延榆鄂高鐵征地拆遷范圍、安置及補償標準,陜西榆林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多少,拆遷政策是什么: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最新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怎么算,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除拆遷補償款的其他補償費如何處理,除拆遷補償款的其他補償費應該怎么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法律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路洋律師
來源:頭條-死亡人員能否成為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分配對象,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