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拆遷對員工有什么補償,企業拆遷對員工有什么補償,公司要拆遷,征收方除了對公司進行補償外,還應對公司員工進行補償。若因拆遷公司要解聘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
公司要拆遷,征收方除了對公司進行補償外,還應對公司員工進行補償。
若因拆遷公司要解聘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第2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一、企業搬遷補償標準及項目有哪些
1、企業房屋價值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第2款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
提醒注意:企業房屋價值補償的前提是企業的合法房屋,如果被認定成違建了,可能只能獲得建筑成本,甚至有些地區建筑成本都不予補償。
2、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企業可以獲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3、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被征收企業可以獲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提醒注意:企業需要具有合法經營手續及納稅憑證,由于征收過程中的停產停業損失,只是補償因征收給房屋所有權人經營造成的臨時性經營困難,具有過渡費用性質,因而只能計算適當期間或按照房屋補償金額的適當比例計付。要求賠償時要注意是適當期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4、裝飾裝修補償: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14條第2款規定,被征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設備、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征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5、設備設施補償:
對于可以搬遷繼續使用的設備,要對拆卸、運輸、安裝和折損等相關費用進行補償;無法搬遷的設備,要結合其折舊狀況給予重置成新補償。
6、員工安置補償:
根據《勞動法》等規定,企業需要對員工解聘、過渡安置費進行補償。
7、補助、獎勵: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提醒注意:補助和獎勵是為了鼓勵被拆遷人盡快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設定的,具體數額由征遷方決定。補助和獎勵作為一種獎勵機制,不宜過高,若過高各被征遷人要謹慎,拿到合理補償比獲得拆遷獎勵更重要。
法律分析:企業搬遷員工補償標準,按照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另外,《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在第一種情況下,由于搬遷和地址變更,一些員工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不得不終止勞動合同。當企業與員工難以就變更工作地點達成協議時,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只有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達成共識,勞動合同的內容才能變更。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給予補償。第二種情況,企業雖然變更了地址,但職工與企業可以繼續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不因地址變更而終止。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規定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五)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五)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六)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規定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工廠給予一定補償。如果員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應當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以因客觀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為由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該公司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一條 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工廠拆遷工人補償獲取的方式可以和工廠進行協商,或者可以參照勞動法來要求補償。
法律分析:公司要拆遷,征收方除了對公司進行補償外,還應對公司員工進行補償。若因拆遷公司要解聘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47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企業拆遷對員工有什么補償嗎
●企業拆遷對員工的補償
●企業拆遷賠償范圍有哪些
●企業拆遷員工補償標準明細2021
●企業拆遷補償.∫拆遷必聽40講
●企業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企業拆遷補償政策依據
●企業拆遷補償標準出臺
●企業遇拆遷怎樣補貼
●企業拆遷給員工怎么補償
●企業拆遷對員工有什么補償嗎
●企業拆遷對員工有什么補償嗎
●企業拆遷員工補償標準明細2021
●企業拆遷賠償范圍有哪些
●企業拆遷補償.∫拆遷必聽40講
●企業拆遷補償標準明細
●企業拆遷補償政策依據
●企業拆遷補償標準出臺
●企業遇拆遷怎樣補貼
●企業拆遷給員工怎么補償
●北京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政策有哪些有哪些,北京宅基地2023最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有什么規定?,宅基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政么,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政策有哪?,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政策?,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北京農村宅基地有什么新政策,中央農村宅基地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拆遷戶口有什么補償,有戶口能獲拆遷補償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肥東縣房屋拆遷補償,肥東縣包公鎮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有什么相關的法律規定: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國家規定農村搬遷有什么政策,國家關于農村搬遷的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我國拆遷政策有什么,拆遷國家有什么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關于拆遷2023有什么,2023拆遷新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房屋拆遷后國家有什么補償,房屋拆遷都包括什么補償: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農村房屋拆遷新政策?,新農村拆遷有什么政策: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騰退房子補償方案與戶口有什么關系,騰退房屋補償方案與戶口有什么關系: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拆遷騰退協議對村民有什么作用,騰退和拆遷的區別: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增駕期間被扣分有什么影響,增駕過程中扣分有影響嗎: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農村拆遷有什么補償方法,農村房屋拆遷標準怎樣補償的: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現在拆遷已成家了還是不是農村戶口?,酒駕沖卡會有什么處罰:今日征拆法律知識更新
●拆遷有什么補償比例嘛,房屋拆遷補償多少:今日拆遷補償法律在線咨詢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企業拆遷對員工的補償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熊詩彤
內容審核:李站波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