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新規定2025,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法律客觀:《廣州市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指導意見(試行)》第六條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著物的,應對地上附著物給予補償。地上附著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建筑
《廣州市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指導意見(試行)》
第六條
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附著物的,應對地上附著物給予補償。地上附著物包括房屋、水井、道路、管線、水渠等建筑物和構筑物。
《廣州市征地補償保護標準指導意見(試行)》
第七條
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可由征地方與被征地方協商確定補償標準,協商不成的,拆除單位或個人的房屋設施,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被征收土地上的水井、墳墓和其他附著物,按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補償標準。
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規定,征地拆遷應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并對被拆遷人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指廣元市政府為了保障征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的權益所制定的一系列規定。該辦法規定了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應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并對被拆遷人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具體規定如下:1. 征地補償:征地施工單位應向被征地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并依據有關規定通過協商或其他形式調解解決多數民意同意的建設方案。2. 拆遷補償:拆遷單位應依據拆遷補償標準向被拆遷人支付相應的拆遷補償費,并根據被拆遷人的實際需要,安排相應的經濟補償和生活安置。3. 安置措施:對于需要搬遷的被拆遷人,拆遷單位應當在新居周圍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生活補貼和就業創業支持。4. 違法行為處罰:對于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賠償被拆遷人的損失。如果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有異議怎么辦?如果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標準或者安置方案有異議,可以向拆遷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在規定時間內接受調解。如無法調解,可以向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調員或者有關部門申請復議或者訴訟維權。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通過對征地拆遷過程中的補償、安置等方面進行規定,保障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其中包括征地補償、拆遷補償、安置措施、違法行為處罰等方面的規定。如果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有異議,可以通過向拆遷單位提出申請、接受調解或者申請復議或者訴訟維權等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痉梢罁浚骸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解析:
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指廣元市政府為了保障征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的權益所制定的一系列規定。該辦法規定了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應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并對被拆遷人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具體規定如下:1. 征地補償:征地施工單位應向被征地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并依據有關規定通過協商或其他形式調解解決多數民意同意的建設方案。2. 拆遷補償:拆遷單位應依據拆遷補償標準向被拆遷人支付相應的拆遷補償費,并根據被拆遷人的實際需要,安排相應的經濟補償和生活安置。3. 安置措施:對于需要搬遷的被拆遷人,拆遷單位應當在新居周圍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生活補貼和就業創業支持。4. 違法行為處罰:對于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賠償被拆遷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分析:1、統建還房安置
( 1)按照被拆遷住房的應安置人員進行還房安置,在按照現行補償標準對被拆遷住房進行補償后,不再劃撥宅基地,實行以宅基地還建安置住房。具體方式是:為被安置人員無償提供35平方米/人建筑面積的住房和10平方米/人建筑面積的經營性用房,并辦理產權手續。被安置戶選擇與對應人口應享受安置房面積相近的安置戶型,選擇的安置住房超面積的,由被拆遷戶按成本價購買,但最多每人不得超購35平方米。安置經營性用房超出無償提供部分10平方米以內(含10平方米)的按成本價格購買,超出10平方米以上的以市場價格購買。該類還建房的戶型設計,根據被拆遷戶的實際人口比例結構,住宅可按建筑面積35平方米、70平方米、105平方米和140平方米四種戶型設計修建,經營性用房的修建根據拆遷安置實際情況確定。
(2)以住房補償被拆遷住房,不再對被拆遷住房支付拆遷補償費用。采取還房與被拆遷住房面積、結構等級掛鉤,以被拆遷住房磚混結構甲等為標準,其它結構的住房按等級折算,相互補差,也可以還房面積與被拆遷住房結構等級折算面積換算折抵差款。被拆遷住房經折算后大于70平方米/人的,按建筑面積最多不超過70平方米/人還房,大于部分按拆遷補償標準給予貨幣補償;被拆遷住房經折算后小于70平方米/人的,按1:1還房后,被拆遷人可自愿按成本價申購至70平方米/人。統建還房用地一律為劃撥性質,比照經濟適用房規定,房屋在使用5年后可上市交易。拆遷還房后,統一辦理房屋和土地產權手續。對給被拆遷戶無償提供的和按成本價購買的住房及經營性用房分攤的土地辦理劃撥土地證書。住戶自愿按現行政策規定標準補交出讓金的和按市場價購買的,辦理商住用途出讓土地證書。還房裝修標準,根據實際情況以達到入住條件為準。安置還房應實行規范物業管理,入住人員須按住房面積繳納標準合理的物管費。具體還房補償方式,由被拆遷戶根據被拆住房和家庭人口的實際情況自行選擇。
2、貨幣補償安置
按被拆遷應安置人員35平方米/人計算還房補差款,以當地(鄉鎮、辦事處)上年度平均商品房價格減去現行磚混甲等房屋最低補償標準的差,乘以35平方米/人為應拆遷安置人員的貨幣補償金額。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律師分析:
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指廣元市政府為了保障征地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的權益所制定的一系列規定。該辦法規定了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應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并對被拆遷人進行合理補償和安置。具體規定如下:1. 征地補償:征地施工單位應向被征地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并依據有關規定通過協商或其他形式調解解決多數民意同意的建設方案。2. 拆遷補償:拆遷單位應依據拆遷補償標準向被拆遷人支付相應的拆遷補償費,并根據被拆遷人的實際需要,安排相應的經濟補償和生活安置。3. 安置措施:對于需要搬遷的被拆遷人,拆遷單位應當在新居周圍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并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生活補貼和就業創業支持。4. 違法行為處罰:對于在征地拆遷過程中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賠償被拆遷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廣元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 征收集體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的補償標準按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標準執行。
土地補償費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其分配、使用應當依照法定程序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并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批準后執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切實加強土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的監管。
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農業人口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農業人員個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農業人員的保險費用。
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用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征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是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法律依據:
●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新規定文件
●廣元市拆遷補償標準新規定是什么
●廣元拆遷賠償標準
●廣元市拆遷政策
●廣元市房屋拆遷補償標準
●廣元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辦法
●廣元2021年拆遷安置標準
●廣元市拆遷安置方案
●廣元拆遷規劃
●廣元房屋拆遷
●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2009
●廣元市征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及住房拆遷安置辦法2009
●廣元市土地征收補償標準是多少
●廣元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
●廣元征收土地公告
●廣元市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補償安置辦法
●廣元市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表
●廣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遷事務中心
●2021廣元最新征地補償標準
●廣元征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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