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拆遷合同房子被挖政府又說不行怎么辦2025,拆遷合同政府不履行怎么辦,拆遷合同政府不履行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
拆遷合同政府不履行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起訴時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出具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法律主觀:拆遷協議簽訂后不履行應當催告被拆遷人履行義務、限期搬離,被拆遷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或在規定期限內拒不搬遷的可由區、縣房地局作出裁決,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合法的可以。
法院可以根據政府的征收補償決定對未達成拆遷協議的被拆遷戶實施強制執行。
根據法律規定,被拆遷人與政府無法達成協議的,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拆遷人應當按照決定規定的期限搬遷。如不服補償決定,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解決。如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的,法院可以依法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法律分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政府是土地征收的征收人,政府征收土地的,要按法律的規定給予被征收人經濟補償,要與被征收人簽訂征收補償協議,政府征收拆遷房屋的,與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后,拖欠補償款不給的,被征收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政府支付征收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分析: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征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人不支付補償費用的,不得對房屋進行拆遷,支付補償款后才能進行拆遷工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法律分析:可能會被強制拆遷。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遷期限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六條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訴訟期間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第十七條 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強制拆遷,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拆遷。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簽拆遷合同房子被挖政府又說不行怎么辦理
●拆遷合同簽訂了發現不合理怎么辦
●拆遷簽字了和補償款到位了房子也被拆了不滿意怎么辦
●拆遷簽了合同政府又不撤了怎么辦
●拆遷不合理簽了字怎么辦
●拆遷協議不合理,但被拆遷方簽字了該怎么辦?
●已簽合同被拆遷了
●拆遷簽了字拆不成
●拆遷簽過字了后悔了,可以不拆嗎
●拆遷合同不給被拆遷怎么辦
●拆遷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怎么辦
●拆遷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怎么辦
●拆遷合同不給被拆遷怎么辦
●拆遷合同不給
●拆遷合同不給拆遷戶違法嗎
●拆遷簽了合同政府又不撤了怎么辦
●拆遷方不履行協議,另一方可以毀約嗎
●政府簽訂的拆遷協議不履行怎么辦
●因政府拆遷導致合同不能履行
●拆遷協議不履行投訴哪個部門
文章來源參考:【頭條】2025拆遷合同簽訂了發現不合理怎么辦,拆遷協議不合理,但被拆遷方簽字了該怎么辦?本文到此結束,希望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我們的本網站以便快速找到!
投稿:姜梓
內容審核:王蘭律師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