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農村征地拆遷補償規定,潮州市征地補償標準為每畝多少錢,潮州市征地補償標準為每畝的價格根據土地的性質來確定,具體如下: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 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
潮州市征地補償標準為每畝的價格根據土地的性質來確定,具體如下:
一、征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二、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三、其他土地類型征收補償標準
征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四、其他補償事項
房屋補償標準為樓房每平方米補償3300元,搗制磚砼結構房屋每平方米補償2800元,磚瓦房每平方米補償2400元,平房每平方米補償1900元。
其他地上附著物如倉房每平方米補償920元。
異地安置補助費每戶2萬元。
林木補償根據樹種和樹齡的不同,補償費用有所差異,如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1至3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元,而紅松林木補償費1至3年平均每畝補償則達到12000元。
請注意,這些補償標準可能因具體地區和時間的不同而有所調整。在實際操作中,應參照潮州市政府發布的最新征地補償政策文件,并咨詢專業律師以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關于征地補償標準規定為:
1、土地補償費;
2、安置補助費;
3、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4、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汕頭市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實施方案。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地類
被征收土地位于金平區鮀江街道“東至鮀濟河、西至飄合紙業、南至后蘭路、北至鴨母頭池”地段山兜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土地地類為:集體農用地21.5376公頃(折合323.063畝),其中耕地20.0742公頃(折合301.113畝)、其他農用地1.4634公頃(折合21.950畝)。
三、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面積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面積為:金平區鮀江街道山兜經濟聯合社,面積21.5376公頃(折合323.063畝)。
四、征地補償安置標準及支付方式
(一)征地補償標準。
本次征收土地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及中共汕頭市委《關于加強土地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汕發〔2009〕10號)精神,按《金平區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及《汕頭經濟特區征地補償規定》,并參照近期周邊項目征地的土地、勞力安置補償、青苗、附著物補償標準,結合上述土地范圍內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補償,勞力安置采取貨幣安置、留置用地采用劃留集體土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征地補償款總額為3422.4448萬元。具體各項補償情況見如下:
(二)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上述各項補償費用已支付50%(即1711.2224萬元)給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其中地上青苗及附著物和其他補償費由該集體經濟組織支付還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賬。剩余補償費由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后按規定進行支付。
五、劃留集體建設用地安置辦法
劃留集體建設用地3.2306公頃(折合48.459畝)作為金平區鮀江街道山兜經濟聯合社興辦集體企業發展經濟的用地,山兜經濟聯合社已選址確定用地位置,并由市城鄉規劃部門出具用地藍線圖,農用地轉用手續在汕頭市金平區201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實施方案中一并報批,經完善相關手續后依照規劃劃留作為山兜經濟聯合社的留用地。
六、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應在本公告規定的登記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者其它有關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登記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月內。
登記地點:金平區鮀江街道山兜經濟聯合社。
七、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搶種的地上附著物不予辦理補償登記。
八、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0〕41號)規定,由區人社部門辦理。
九、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市國土資源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十、市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受理對本公告內容的查詢以及實施中存在問題的舉報。
一、廣東潮州征地拆遷賠償多少錢,標準明細
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如何適用先補償、后搬遷的征收原則?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征收人應當依法履行搬遷義務:
(1)實行貨幣補償的,補償款已經足額存儲、被征收人可以自主支取的;
(2)實行現房產權調換,市、縣級人民政府已經確定了產權調換房源,被征收人搬遷完畢后可實際辦理房屋交付的;
(3)實行期房產權調換,市、縣級人民政府已經確定了產權調換房源,在被征收人搬遷完畢、產權調換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可按約定交付房屋,且已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臨時周轉用房的。
三、停產停業的期限如何確定?
(1)采用產權調換方式補償的,從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并交付被征收房屋之日起,到安置房屋交付的次月止;
(2)采用貨幣補償方式補償的,按照補償方案確定的期限一次性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一、廣東潮州征地拆遷補償費用多少,拆遷政策是什么
1、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征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征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征收空閑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金額可通過哪些方式確定?
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應當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給予補償。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補償金額由當事人協商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確定:
(1)按被征收房屋評估總價的一定比例計算;
(2)按凈利潤損失計算:具體按照上一年度報稅務部門的數值計算,或由雙方共同委托中介機構認定;
(3)按從業人員工資收入計算:從業人員工資收入根據統計部門公布的本區域上年度城鎮職工平均工資收入計算,從業人數按實際從業人員(不含臨時人員)計算。無法核定實際從業人數的,可根據房屋面積或勞動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進行認定;
(4)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計算;
(5)市、縣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補償辦法。
協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通過評估確定。
三、被征收人不積極配合評估活動是否承擔相應責任?
被征收人有義務向評估機構如實提供征收評估所必需的資料,協助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如果被征收人不按要求履行義務,不向評估機構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如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或者不協助評估機構進行實地查勘而造成評估失實或者其他后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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