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條件概念是什么,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條件就是規劃用地指標,如:規劃用地面積,出讓面積,建設總規模,容積率,綠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條件就是規劃用地指標,如:規劃用地面積,出讓面積,建設總規模,容積率,綠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土地使用條件就是規劃用地指標,如:規劃用地面積,出讓面積,建設總規模,容積率,綠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等。
一、家庭農場建房算不算違建
家庭農場建房算違建。
未經規劃部門批準就是違建。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違法建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
建筑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一下幾種: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鹵陽湖物流棚戶區拆遷嗎
項目名稱:鹵陽湖開發區物流區棚戶區改造項目,行業類別:棚戶區改造,建設地點:渭南市鹵陽湖開發區,建設性質:新建,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安置用地271.5畝。拆遷范圍包括莊子、鐘家、許家莊、趙家莊共計17個小組,改造戶數1538戶,拆遷面積223010平方米。建筑面積380906平方米,其中,新建安置樓建筑面積332757平方米,配套商業建筑面積35337平方米,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12812平方米。建設安置房2243套,戶型面積80-140平方米。計劃實施時間:2017-2019,估算投資(億元):11.22,擬選擇的PPP模式:BOT,目前前期工作階段:正在編制規劃,推進主體:渭南鹵陽湖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么區別?
商業用地和建設用地的最大區是使用用途和年限不同。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或50年。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用地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一、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條件
1、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2、符合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相關政策,屬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規及《劃撥用地目錄》規定的其他用地等;
3、取得規劃選址和土地審查意見;
4、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經計劃部門批準立項;
6、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部門的審查。
二、以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條件
1、符合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符合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
2、符合以協議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相關政策;
3、政府投資項目須經計劃部門批準立項;
4、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及環保部門的審查;
5、屬城市更新項目的,建筑物拆除和房地產證注銷工作已完成,且申請主體已取得更新項目實施主體確認文件。
三、以招拍掛出讓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的條件
申請人為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用地的中標人、競得人或摘牌人,并簽署了成交確認書。
四、臨時用地的申請條件
1、為急需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或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地質勘察需要臨時使用土地。因建設工程施工需要臨時用地的,建設工程須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已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取得其他使用土地的有關證明文件;
2、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3、不影響近期建設與土地利用規劃年度實施計劃的實施。
h3>四、土地使用條件是什么意思呢?土地使用條件就是規劃用地指標,如:規劃用地面積,出讓面積,建設總規模,容積率,綠化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投資強度,產出強度等。
一、家庭農場建房算不算違建
家庭農場建房算違建。
未經規劃部門批準就是違建。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違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并且很多違章建筑還隱匿在合法建筑里面。違法建筑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并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
建筑物,是指運用各種材料生產出來的具有各種使用價值的建筑物、構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進行生活或生產活動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場所,如住宅、辦公樓、廠房、庫房等。
違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的,或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國家沒有統一的定義,各地方政府則有明確的規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定的相關內容建設的建筑。
違章建筑主要包括一下幾種:
1、未申請或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4、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鹵陽湖物流棚戶區拆遷嗎
項目名稱:鹵陽湖開發區物流區棚戶區改造項目,行業類別:棚戶區改造,建設地點:渭南市鹵陽湖開發區,建設性質:新建,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安置用地271.5畝。拆遷范圍包括莊子、鐘家、許家莊、趙家莊共計17個小組,改造戶數1538戶,拆遷面積223010平方米。建筑面積380906平方米,其中,新建安置樓建筑面積332757平方米,配套商業建筑面積35337平方米,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12812平方米。建設安置房2243套,戶型面積80-140平方米。計劃實施時間:2017-2019,估算投資(億元):11.22,擬選擇的PPP模式:BOT,目前前期工作階段:正在編制規劃,推進主體:渭南鹵陽湖投資置業有限公司。
三、建設用地和商業用地有什么區別?
商業用地和建設用地的最大區是使用用途和年限不同。商業用地,是指規劃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所規定該宗地塊的用地性質是用于建設商業用房屋,出讓后用地的使用年限為40年或50年。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的土地,是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游用地,軍事用地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規定,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土地使用條件概念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條件概念是什么
●土地的使用及限制
●土地使用條件概念是什么時候提出
●土地使用條件包括哪些
●土地使用條件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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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范圍
●土地用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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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審核:趙正群律師
來源:臨律-土地使用條件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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