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糾紛中,如何確認事實的真相?,法律分析:在土地流轉糾紛中,確定事實的真相是解決糾紛的重要步驟。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如何確認事實的真相,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1 依據證據確定事實。當事人可以提供證據,如合同、證書、證明等,法院也可以進
法律分析:在土地流轉糾紛中,確定事實的真相是解決糾紛的重要步驟。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如何確認事實的真相,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
1.依據證據確定事實。當事人可以提供證據,如合同、證書、證明等,法院也可以進行調查取證,以證據為依據確定事實。
2.依據法律規定確定事實。在土地流轉糾紛中,依據土地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定,可以確定事實。
3.依據公認的事實確定事實。有些事實是公認的,如天文歷法、日常常識等,可以依據這些公認的事實進行推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條: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應當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碼(組織機構代碼)、地址、承包土地的地塊、承包權的期限、流轉方式等基本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條: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流轉。但是,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殘余期限;流轉的土地面積不得超過原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面積;流轉的對象應當是農戶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對于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應當按照其所稱內容和相關情況的合理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據法》第七條:當事人提供的證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人民法院按照其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進行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全面收集和審查案件有關的證據,對有爭議的證據應當進行質證或者辨認。
通過以上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據,我們可以了解到在土地流轉糾紛中,需要通過證據、法律規定、公認事實等方式來確認事實的真相,以便做出正確的裁決。
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個人、單位之間對土地產權的歸屬發生的爭議。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土地權屬爭議,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歸屬爭議。” 土地權屬爭議調處,是指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對土地所有權和 土地使用權 爭議案件進行受理、調查、調解,并報經人民政府批準作出處理決定的過程。土地權屬爭議調處行使的是行政職權中調處的職能,屬于行政裁決性質的具體行政行為,其目的是通過調查核實,查清事實情況,依法確定土地權屬關系,明確權利歸屬,是 土地確權 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 土地管理法 》第16條規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 法院 起訴。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土地權屬爭議的表現形式和分類。土地權屬爭議從表現形態上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對宗地土地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歸屬的爭議;二是對宗地之間相鄰邊界劃定的爭議。 土地權屬爭議基本包括:國有用地單位對土地使用權的爭議;農民集體與國有用地單位對土地所有權的爭議;農民集體之間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爭議;集體建設用地單位之間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爭議;農民個人之間對 宅基地使用權 的爭議。 《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下列案件不作為爭議案件受理:(一)土地 侵權 案件;(二)行政區域邊界爭議案件;(三)土地違法案件;(四) 農村土地承包 經營權爭議案件;(五)其他不作為土地權屬爭議的案件。 二、土地權屬爭議調處難點 法律法規 不夠細化。處理土地權屬爭議的法律依據,在法律法規層面的有《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部門規章層面有《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和《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地方的規范性文件如《 北京 市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北京市土地權屬爭議引發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和《 廣東 省土地權屬糾紛調處條例》等,其他諸如國土資源部《關于土地登記發證后提出的爭議能否按權屬爭議處理問題的復函》等復函類文件,也屬于土地權屬爭議調處的法律依據。 部門規章多在管轄和程序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但是土地權屬糾紛爭議的主體形式多樣、涉及范圍廣,客體范圍具有變動性,爭議的內容具有形式上的隱蔽性和維權時的突發性,調查時土地權屬情況往往很難與《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吻合,對土地權屬的認定在具體實踐方面帶來了一定的挑戰和困難。 調查取證難度大。一是時間跨度大。土地權屬爭議一般時間跨度都較大,有些爭議期間已有若干調解過程,有的甚至要追溯到新中國成立初期,當事人各說各的理,對于歷史狀況的描述也是各執一詞,加之經濟社會發展快,土地利用變化較大,較難還原真實情況,有必要的話,最好委托 網 專業律師為你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先行調解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法律分析:土地流轉糾紛需要依據證據來解決,但證據如何尋找卻是一個關鍵問題。首先需要明確,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和鑒定意見等。因此,應根據具體情況尋找相應證據,例如,查看土地流轉合同、土地使用證明等書證;尋找土地使用證書、土地調查報告等物證;調查與土地流轉有關的證人證言;或者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土地鑒定、評估等鑒定意見。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當事人對案件所涉事實有證據負有舉證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當事人應當履行信息提供、協助查驗等義務,提供虛假證據,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土地使用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一)明知不具有相應土地使用權而使用土地的;(二)轉讓、出租、抵押、轉借土地使用權的;(三)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
總結:在土地流轉糾紛中,尋找證據是解決糾紛的關鍵。需要依據具體情況尋找相應證據,嚴格履行舉證責任,以法律規定的方式提供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土地流轉糾紛中,如何確認事實的真相
●土地流轉爭議解決
●土地流轉糾紛案例大全
●土地流轉糾紛的案由
●土地流轉糾紛由哪個部門管
●土地流轉糾紛受理機構
●土地流轉過程中的法律問題
●土地流轉爭議解決
●土地流轉案件
●土地流轉糾紛管轄法院
●告狀書怎么寫農村土地糾紛,農村土地糾紛訴訟書怎么寫: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土地糾紛訴訟書要寫哪些內容,土地糾紛上訴狀如何寫: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最高法關于審理不履行征地安置補償的規定,征地補償糾紛法院不予受理的情況有哪些法律規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的解決方法,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最有效的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征收家庭糾紛律師函發到村委會有用嗎,律師函發到村委會: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宅基地糾紛互不相讓又沒證據,宅基地有糾紛確不了權怎么辦: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征收補償糾紛案由 ,房屋征收補償糾紛 -征收征用: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相鄰權糾紛訴訟狀:常見的相鄰權糾紛問題,相鄰權糾紛法律依據: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自建房糾紛怎樣起訴狀,自建房糾紛怎樣起訴: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集體建設用地糾紛如何處理,集體建設用地糾紛怎么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如何解決農村征地補償分配糾紛問題?,如何解決農村征地補償分配糾紛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法院不受理宅基地使用權糾紛的法律依據,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法院為什么不能直接判決: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房屋拆遷糾紛的處理主要有哪些問題,: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勞資糾紛律師費用收取標準是多少,勞動糾紛律師費一般多少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股權轉讓合同糾紛原被告不是合同相對人起訴法定代表人可以嗎,股權轉讓合同糾紛原被告不是合同相對人起訴法定代表人可以嗎?: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如何處理家庭征地補償款糾紛,征地補償糾紛怎么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專打農村土地糾紛官司的律師,農村土地糾紛法律咨詢: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拆遷補償糾紛起訴有時效嗎,拆遷補償糾紛訴訟時效多少: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農村自留地發生糾紛怎么處理,農村自留地發生糾紛怎么處理?:今日在線拆遷法、征收法律咨詢
內容審核:王四新律師
來源:臨律-土地流轉糾紛中,如何確認事實的真相?,
電話:400-1598098 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亮馬橋路甲40號二十一世紀大廈3層